近年來,廣東、福建等地區的“游神”“英歌舞”等民俗在社交平臺上引發廣泛關注,有人選擇在春節期間攜家帶口去旅游,以體驗年味濃厚的春節。
不過,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今年春節期間,廣東、福建多地的酒店漲價,有民宿春節期間的房價比平日貴485%,還有如亞朵、全季等品牌的連鎖酒店房價飆升至上千元。
目前,已有地方監管部門出手,部分民宿、酒店因涉嫌違反《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被立案查處。
飆升至1749元/晚
有連鎖酒店春節房價貴了3倍以上
趙女士長期生活在上海,今年春節,她打算帶著家中的長輩前往福州市探親、旅游。1月下旬,她開始著手預訂酒店,“那時(酒店價格)就已經很高了,跟現在差不多。”
“像全季、亞朵這些連鎖酒店,一些不在(福州)市中心、但在市區范圍內的都超過1000元/晚了,我就覺得有點不正常。我搜過上海內環的酒店,同樣是亞朵、全季,春節期間最多不超過500元/晚。”趙女士對紅星資本局說。
以亞朵酒店(福州三坊七巷南門兜地鐵站店)為例,紅星資本局查詢發現,該酒店的高級雙床房在3月的價格主要集中在368元/晚至420元/晚區間,而在今年春節期間,該房型的價格最高漲至1749元/晚。
以此計算,相比3月的價格,該酒店的高級雙床房貴了約316%至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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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朵酒店(福州三坊七巷南門兜地鐵站店)的價格日歷
2月10日,紅星資本局致電該酒店,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紅星資本局,價格是由總部設定的,具體以網絡上查詢到的價格為準。
趙女士認為,酒店在春節期間漲價是正常現象,但應當在合理的范圍內漲。“比如說,正常是400元,那春節期間翻一倍,最多漲到800元、1000元,再高我就覺得不合理了。”
紅星資本局查詢發現,不僅是連鎖酒店,福州多家酒店在春節期間的房價相比3月更高。
其中,福州三坊七巷書香文儒酒店的泡池大床房在3月的價格約為780元/晚,但在春節期間,該房型的價格為2288元/晚,相當于上漲約193%。
趙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因為家中的長輩年歲已高,回其老家福州的機會不多,所以他們的旅行計劃仍會照常進行,但不住福州,而是住在福州市旁的永泰縣,駕車單程一小時左右,酒店價格平均每天200元至300元。
汕頭預訂單同比增幅第一
有民宿春節房價比平日貴485%
除了福州外,廣東省、福建省多地的酒店房價相較平日均大幅上漲,尤其是汕頭。
攜程發布的《2026馬年春節旅游市場預測》顯示,在國內黑馬目的地榜單上,汕頭以186%的預訂單同比增幅領跑,揭陽(162%)、潮州(135%)緊隨其后,福州和泉州等閩南城市預訂單漲幅也在80%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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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據攜程
楊女士(化姓)告訴紅星資本局,在2025年春節期間,她和朋友前往廣東旅游觀看英歌舞等民俗,當時,酒店價格相較平日上漲也較多,他們在汕頭市預訂了一家民宿酒店。
楊女士提供的訂單截圖顯示,2025年1月30日(大年初二)至2月1日(大年初四),她在三顧茅廬民宿(東廈100店)入住兩天,實付為1519元,相當于每天759.5元。
不過,楊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該民宿平時的價格在100元/晚到200元/晚之間,從入住體驗的情況來看,該民宿的相關服務也符合這一區間,在春節期間漲至760元屬于“宰客”。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今年春節期間,該民宿不同房型的價格大約在357元/晚至727元/晚之間;而進入3月后,該民宿的價格回落至122元/晚至324元/晚區間。
以該民宿的精致榻榻米房為例,其在2月17日(大年初一)入住一天的價格為714元,而該房型在3月的價格基本上為122元/晚,也就是說:春節期間的房價比平日貴485%。
連鎖酒店也不例外。紅星資本局查詢發現,如果2月16日入住亞朵酒店(汕頭珠港新城韓江路店)的尊享大床房,房價為1969元;到3月,該房型的價格則多為561元/晚。
前往福建訂單量同比上升65%
已有地方監管部門出手立案查處漲價酒店
紅星資本局從攜程獲取的數據顯示,在今年春節期間,前往福建的游客訂單量同比上升65%。其中,前往漳州的訂單量同比上升81%,福州訂單量同比上升70%,泉州訂單量同比上升66%。
同時,在春節期間,游客前往廣東的訂單量同比增長44%,機票訂單量同比上升18%,酒店訂單量同比上升76%。其中,前往汕頭的訂單量同比上升56%,前往珠海的訂單量同比上升14%,前往廣州、深圳的訂單量同比上升10%。
從客群結構上看,攜程數據顯示,女性游客占比略高于男性,親子用戶占比分別為47%(福建)、51%(廣東),以80后、90后為主,2-3天短途出行是主流選擇。
不過,紅星資本局瀏覽社交平臺發現,有部分網友表示,本來計劃春節期間自駕前往廣東、福建旅游,但酒店漲價太離譜,且從社交平臺上看游客似乎很多,其已放棄出行計劃。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酒店、民宿漲價的情況下,目前,已有地方監管部門出手。
2月6日,泉州市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公眾號“鯉城市場監管”發文稱,有四家酒店、民宿涉嫌價格違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被立案查處。
以某肆酒店為例,經過核查,該酒店“標準大床房”非節假日價格為202.52元/間/晚,而春節期間平臺預訂價格高達975.5元/間/晚,該價格超出其所作出的價格承諾。這一行為涉嫌違反《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被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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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自公眾號“鯉城市場監管”
2月11日,紅星資本局致電泉州市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但電話無人接聽。
紅星新聞記者 楊佩雯
編輯 余冬梅 審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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