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某個尋常午后,福建籍男子張某在老宅翻檢舊物時,意外翻出一支泛著溫潤光澤的羚羊角——那是祖父早年留下的遺存。他反復摩挲著角身細膩的紋路,心里盤算:這東西擱在家里既占地方又無實用價值,不如轉手換成現金,緩解眼下拮據的生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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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來,物件既由直系長輩傳承而來,處置權自然歸屬自身,旁人無權置喙。可他萬萬沒料到,那條剛掛上網的售賣信息尚未引來詢價者,一副沉甸甸的金屬手銬已驟然扣緊他的手腕,冰冷觸感刺入皮膚,瞬間擊碎了所有關于“變現自由”的幻想。
一件曾被家族珍視數十年的舊藏,緣何在短短數月間,從溫情脈脈的血脈信物,蛻變為法庭上不容辯駁的關鍵證據?這背后浮現的,究竟是命運偶然的捉弄,抑或一場因法律認知缺位而釀成的必然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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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撥回到2020年9月,閩地暑氣未消,空氣黏稠得仿佛能擰出水來。張某站在約定交易的酒店正門前,指尖不斷擦拭掌心滲出的濕熱汗液——分不清是酷暑蒸騰所致,還是心跳過速引發的生理反應。他外套內袋里靜靜躺著那支角質堅硬、色澤微黃的物件,在他腦海里,它早已不是野生動物的生理構造,而是三疊嶄新鈔票堆疊而成的現實指望。
他在某二手交易平臺發布的文案簡潔有力:“祖傳高鼻羚羊角,真品保障,一口價3萬元。”彼時正值民間收藏熱持續升溫、傳統藥用觀念廣泛回潮之際,張某深信這筆交易穩操勝券。畢竟來源清晰、傳承有序,既非非法盜獵所得,亦非他人贓物,僅是將家中閑置資產合理轉化,合情合理,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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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翹首以盼的并非揮金如土的買家,而是幾道目光如炬的身影。當一名身著便裝的男子走近并伸手示意“看看貨”時,張某剛欲掏出包裹嚴實的角材,四周幾名看似漫不經心踱步的路人卻突然圍攏上前。沒有預警,沒有交涉,只有一聲斬釘截鐵的指令在耳畔炸響:“警察!雙手抱頭,別動!”
那一刻,張某的意識仿佛被驟然抽離軀殼。車流人聲頃刻消隱,世界陷入一片真空般的寂靜,唯有耳道深處回蕩著自己心臟狂跳撞擊肋骨的悶響。這場現場抓捕之迅捷凌厲,遠超他過往所見任何影視橋段。那支曾被他反復端詳、寄予厚望的羚羊角,當場被執法民警依法提取,裝入專用證物封袋,如同繳獲一件違禁軍火般被嚴密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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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之間,所有對財富的憧憬轟然坍塌,唯余滿心驚惶與腕間刺骨寒意。張某怔立原地,百思不解:明明是自家祖輩傳下的實物,連交易契約都尚未簽署,為何人已先一步被限制人身自由?
他自以為握住了改變生活的鑰匙,實則一腳踏進了刑法劃定的禁區;這一腳踩得如此篤定,竟直接觸發了刑事立案的啟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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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室內燈光清冷,張某臉上仍凝固著難以釋懷的委屈。“這是我爺爺親手交給我的,貨真價實的家傳之物!”他語速急促,“就為換點生活費,這也算觸犯法律?”言語間底氣十足,可在白紙黑字的法條面前,這份基于信息閉塞的“確信”,顯得格外單薄而無力。
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指定鑒定中心權威檢測確認,該角材確系高鼻羚羊(學名:Saiga tatarica)角。四個漢字落筆成文,案件性質即刻發生質變——高鼻羚羊,系我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明確列示的一級重點保護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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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外形奇特的草原精靈,隆起的鼻部宛如天然暖風通道,是千萬年演化賦予它的生存智慧。可在某些逐利者眼中,其角卻異化為昂貴藥材、身份象征乃至投資標的。專業機構最終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赫然標注:該角市場估值達人民幣40000元整。
張某標價3萬元出手,不僅嚴重低估了這件國家級保護資源的真實分量,更親手將自己推至司法追責的聚光燈下。那支透出琥珀色柔光的角材,昔日或許曾在哈薩克斯坦荒原上伴隨族群遷徙奔襲,如今卻靜臥于透明證物袋中,以沉默姿態映照出盜獵鏈條的血腥底色與法治紅線的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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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滿懷欣喜地感受角體表面溫潤流暢的天然肌理時,自認觸摸的是歲月沉淀的溫情饋贈;殊不知,每一道細微溝壑之中,都鐫刻著非法獵殺的罪痕,也橫亙著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劃下的清晰界碑。
這正是極具代表性的“傳承陷阱”:物品確系血親所授,事實毋庸置疑;但法律明文規定,凡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Ⅰ及我國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買賣、運輸與利用行為。無論來源是祖輩遺贈、野外拾獲抑或他人轉交,只要意圖進入流通領域牟利,即構成刑事犯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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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支角,在祖父生活的年代或許僅被視為稀有藥材或民俗器物;但在2020年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語境中,它已然是一枚高度敏感的風險載體。張某攜其四處尋覓買家的行為,無異于手持引信,在易燃易爆區域反復試探火源。
最終,張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后續將接受人民法院的公正審判。或有人讀至此處心生惻隱,認為此案堪稱“不知者不罪”的現實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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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必須清醒指出一個基本法治常識:在互聯網信息觸手可及、普法渠道全面覆蓋的當下,“不知法”,從來不能成為豁免刑事責任的正當理由。
此類案件為何屢有發生?深層癥結在于部分公眾仍抱持模糊認知,誤以為“法不責眾”或“家務事外人無權干涉”。他們把法律的剛性約束,錯當成菜市場討價還價式的柔性協商。這就像有人在自家宅基地施工時挖出漢代墓葬,便認定地下出土文物天然歸己所有,繼而聯系掮客兜售青銅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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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毫無懸念:依然以倒賣文物罪追究刑責。所有權主張與處分權限,在法律設定的絕對禁令面前,必須徹底讓渡。此舉所捍衛的,不只是單一物種的存續,更是整個國家生態安全格局的底線尊嚴。
同樣是面對祖輩遺留的老物件,那些主動聯系文物部門無償捐贈的市民又是如何選擇的?他們將個體持有升華為公共記憶的守護,讓歷史溫度在公共文化空間中延續;而張某們,卻執意將其折算為手機銀行彈窗里跳動的數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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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界格局的差異,直接決定了人生軌跡的分野。倘若人人都以“祖傳”為由突破法律藩籬,那么象牙雕件、犀角杯盞、虎骨酒劑是否皆可公然陳列于電商平臺首頁?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豈不淪為形同虛設的裝飾文本?
張某案猶如一面映照現實的明鏡,向所有心存僥幸者發出鄭重警示:莫以認知盲區為托詞,勿拿血脈傳承作盾牌。那些塵封箱底的受保護野生動物制品,最妥當的出路唯有兩條——依法上交主管部門,或在取得合法持有許可前提下靜態保存,絕不可擅自流入交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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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永遠無法預判,屏幕另一端敲下“多少錢”的那個人,究竟是有意購入的普通用戶,還是肩負使命、正在布網收線的執法人員。
君子愛財,必循正道。恪守法律邊界,就是守護自身安寧生活的根本屏障。切莫因一時貪念,使本應承載家族情感的傳世之物,異化為撕裂家庭幸福的致命引信。在這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時代,有些界限,僅需一眼便知不可逾越,更遑論伸手觸碰、肆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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