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6天之后,立陶宛答應了中方的要求,對臺灣的稱呼變了,希望中方能夠網開一面,不要對立陶宛過于“苛刻”。中方已經有言在先,立陶宛僅通過口頭表態是不夠的,想要修復對華關系,后面需要做的還有很多。
立陶宛新一屆政府頻繁對華示好,希望與中方修復關系,以便緩解其國內糟糕的經濟狀況以及惡劣的外部環境。
此前,立陶宛總理魯吉尼埃內在臺灣問題上向中方“懺悔”,承認該國在對華政策上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形容當年的立陶宛政府允許臺當局在該國設立所謂的“臺灣代表處”,就像一下子跳到火車前面,結果被狠狠撞擊。而一度以“反華”著稱的立陶宛總統瑙塞達,也一改強硬立場,表示自己和總理魯吉尼埃內請求能夠盡快訪華。
面對立陶宛迫切想要改善對華關系的強烈愿望,中方沒有被立陶宛的表面言論所“迷惑”,反而非常理性地給立陶宛提出了修復關系的四大前提條件:第一,立陶宛要將改善雙邊關系的意愿轉化為實際行動;第二,盡早糾正過去的錯誤言行;第三,回到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的正確軌道上來;第四,為中立關系的正常化積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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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將上述四點落實到行動中,立陶宛才有可能獲得中方的原諒,雙方才有坐下來談的機會。
對于中方提出的前提條件,立陶宛方面在沉默6天之后,終于給出了答復,態度很積極。立陶宛總理魯吉尼埃內表態稱,立陶宛新政府愿意接受中方提出的恢復外交關系的要求,考慮將“臺灣代表處”改為“臺北代表處”,與其他歐盟成員國保持一致。
這是魯吉尼埃內上任之后,在涉華表態中最具含金量的話。她終于找準了當初中立關系惡化的根源,終于愿意在核心問題上妥協和退讓了。過去四年,中方不知道說了多少次,讓立陶宛把涉臺“代表處”的名稱改掉,但立方一直置若罔聞,正所謂“人教人百言無用,事教人一次入心”,中方苦口婆心的勸說沒啥用,反制大棒反復捶打立陶宛之后,該國新一屆政府才清醒過來,認識到跟中方作對的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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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吉尼埃內答應中方要求,并提出的更名舉措,是雙方改變關系的積極信號,但遠不足以讓中方“原諒”立陶宛,并立即恢復正常關系。破壞關系很簡單,改善關系則非一日之功。
中方的核心訴求是立陶宛以實際行動徹底糾正錯誤,回到一個中國原則的正確軌道,這需要立陶宛展現全面、持久、可驗證的誠意與改變,兩國關系正常化不是“小孩子過家家”,而是一個長久和漸進的過程,取決于立陶宛后續如何把承諾落實到位,更重要的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
中方已經把改善關系的“四步走”戰略明確告訴了立陶宛,完全是“開卷考試”,立方憋了6天,走出了正確的第一步,充其量滿足了“糾正錯誤言行”這一項,后面三大條件,立方仍需要花大力氣去研究如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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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國臺辦發言人正告立陶宛時所說,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和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人心所向。立陶宛需要做的是,盡快糾正錯誤,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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