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很深,是去年秋意最濃的時候。事務所的玻璃門被推開,帶進一陣涼風,前臺同事領著兩個人進來——一對中年夫妻。丈夫老魏,臉色灰白,眼神像受驚的鳥,不安地躲閃;妻子緊挨著他,眼圈紅腫,手里攥著的紙巾已經濕透。老魏是一家小建筑公司的“安全員”,因為一個廠房項目腳手架塌了,砸傷了一名工人,他被扣上了“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帽子,剛被刑拘。家屬輾轉托人,找到了我。
“林律師,我……我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老魏開口,聲音干澀,“我就是個‘擺設’,證是公司拿去掛項目的,我人根本不在工地!那些安全記錄,都是老板發個表格來,讓我在家照著填的……”他妻子的眼淚又滾了下來。
我一邊安撫他們的情緒,一邊快速翻閱家屬帶來的初步材料。心里咯噔一下:從表面看,情況對老魏極其不利。白紙黑字,備案的安全負責人是他,出事項目的安全責任書上簽的是他的名。事故一發生,公司的第一反應,也是把“安全員監管不力”推到了前面。公安機關據此刑拘,在程序上很難挑出毛病。這種“影子安全員”、“背鍋俠”的案子,我見過不少。真正的管理者隱在幕后,出了事,就讓前臺這個“紙片人”頂雷。要救他,就不能在“他有沒有做好”上糾纏,必須釜底抽薪,證明?“這個責任,從法律上講,根本就不該他背”?。
三周突圍:一場與時間和固有觀念的賽跑?
黃金救援期,分秒必爭。我們團隊立刻碰頭,定下了“證據圍城、法理攻堅、溝通破冰”的三步策略,目標只有一個:爭取絕對不起訴,徹底清白。
第一步:把“掛名”釘死在證據板上。?
光聽當事人說不行,得讓證據自己說話。我們指導家屬翻箱倒柜:1.?行蹤證據?:調取老魏的手機基站定位、高速通行記錄,證明事故發生前后乃至整個項目周期,他主要活動范圍在城區,與遠郊的工地地理上完全隔絕;2.?經濟與工作證據?:他的工資條顯示只有行政崗位的基本工資,沒有任何項目安全津貼或考核。公司內部的工作日志、OA流程,也看不到他處理過任何一件具體的現場安全事務;3.?關鍵聊天記錄?:微信里,他多次小心翼翼地問項目經理:“王總,這個月的安全報表怎么填?”對方回復總是:“老樣子,抄上個月的。”“現場的事你別操心,有我呢。”——這些對話,冰冷而清晰地勾勒出他是一個被完全排除在安全管理體系之外的“局外人”。證據鏈環環相扣,我們要證明的不是他“失職”,而是他“無職可失”。
第二步:在法律框架內,為他構建“職責豁免區”。?
這是辯護的核心戰場。我們精心準備了一份《關于陳某不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法律意見書》,沒有去爭論他是否“疏忽”,而是直接挑戰立案的根基——?他是否負有法律意義上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我們引經據典,結合《安全生產法》的立法本意和司法判例,提出:安全職責的設定,必須以“實際參與并具備相應職權”為前提。老魏既無進入現場巡查的權力,也無下令整改隱患的資格,更無審批安全措施的地位。公司從未授予他任何實質性的管理權限,那么,法律預設給“安全員”的那套義務和責任,對他而言,自始就是一座空中樓閣。我們把“掛名”這個通俗說法,精準地翻譯成了法律語言:?“因缺乏履行基礎而產生的法定職責豁免”?。
第三步:斬斷虛無的“因果鏈”,與檢察官共鳴。?
我們主動聯系了經辦檢察官,不是去對抗,而是去溝通、去呈現。在提交詳實書面意見后,我們爭取到了當面交流的機會。“檢察官,”我們攤開證據圖,“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腳手架材質不合格、搭建不規范。根源在于項目方壓縮成本、偷工減料,現場管理形同虛設。而這些關鍵決策和執行環節,老魏完全被屏蔽在外。追究一個對危險無從知曉、對施工無法置喙的‘名義安全員’,既找不到真正的罪魁禍首,也無法實現預防犯罪的刑罰目的。” 我們試圖讓檢察官看到,這個案子的背后,是?刑法應當精準打擊“實質惡”,而非懲罰“形式名”? 的基本原理。我們的辯護,是在為司法精準性“校準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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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開月明:一紙決定書,挽救的是一個家庭?
整整三周,高強度的工作。當我們將梳理成冊的證據卷宗和層層遞進的法律論證呈交后,終于等來了回音。檢察機關經審查全案證據,采納了我們的辯護意見,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陳某在實際工作中負有并違反了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其行為與事故后果之間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不構成犯罪。一紙《絕對不起訴決定書》,為這場風波畫上了句號。
走出看守所那天,陽光有些晃眼。老魏和妻子緊緊抱在一起,泣不成聲。他轉過身,用力握著我的手,手掌粗糙,微微發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知道,對他而言,這重獲的不僅是自由,更是被洗刷的清白和差點斷送的人生。
案后余思:光環與枷鎖,僅在一線之間?
案子贏了,但我的思考沒停。這個案子像一面鏡子,照出了行業里一些頑固的陰影。
給企業和“持證人”的警鐘?:“人證分離”、“掛名頂崗”是飲鴆止渴。企業主別把安全責任當兒戲,搞形式主義應付檢查,最終可能害人害己;個人更要警惕,你的證書和名字是你的職業羽毛,別為了一點掛靠費,就輕易讓人插在自己的“稻草人”上,立于危墻之下。
給同行的一點心得?:辦這類案件,思路要打開。不能只盯著當事人“做了什么”或“沒做什么”,更要深挖他 ?“在哪個位置上”、“手里有什么牌”? 。很多時候,從“職責主體是否適格”這個源頭進行辯護,比在“是否盡責”的細節里纏斗,效果要好得多。
對法治進程的期待?:安全生產,人命關天。司法在嚴厲打擊真正責任者的同時,也需要一把更精細的“手術刀”,能剖開表面身份,識別出那些被置于責任虛位上的“影子人”。讓刑罰之劍精準落下,不枉不縱,這本身就是法治進步的體現。
律師這份職業,有時像是在法律的迷霧中為當事人尋找燈塔。為老魏這樣的“掛名者”辯白,厘清那模糊的責任邊界,讓我更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就蘊藏在這份對“責任”二字的精確稱量之中。路還長,案卷還會不斷翻開,而這,正是我們持續前行的意義。
關鍵詞
掛名安全員;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不起訴;
安全生產責任辯護;律師成功案例;刑事拘留律師;
安全員被刑拘;職責豁免;
作者介紹
林智敏律師,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業以來專注于經濟犯罪及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刑事辯護。她尤其擅長處理如本案所涉的“人證分離”、“掛名頂責”類復雜案件,善于穿透表面身份與形式文件,直擊“實際職責履行”與“真實因果關系”這一核心辯點。
憑借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與企業內部權責運行的深刻洞察,林律師形成了獨特的辯護方法論:從技術事實解構行為模式,從管理流程辨析責任邊界。他主張并實踐“精準歸責”的辯護哲學,致力于在重大責任事故罪指控中,為那些被置于“責任虛位”的當事人厘清是非,捍衛其合法權益。其代理的案例與著述,以深刻的實務洞見與嚴謹的法律論證,在業內享有盛譽,為類案處理提供了極具價值的參考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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