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高市早苗這兩天心情很糟糕,需要面對中方強勢回應扣押中國漁船和逮捕中國籍船長事件,其手部病情再次加重了!還有一件事,就是日本政府已經向日本民眾(以漁民為主)發出緊急提醒,近期千萬不要前往釣魚島海域。
問大家一個問題,如今是不是很少聽到關于釣魚島的新聞了?這并不是因為釣魚島出現了問題,而且中國早已完成了對釣魚島的實控,中國海警早已在釣魚島海域進行常態化巡邏。
每當有日本漁船、民用飛機等侵闖釣魚島時,在現場執行巡邏任務的中國海警都第一時間采取有效反制措施,讓日方占不到任何便宜。這就是明確告訴日方,如果在釣魚島采取挑釁舉動,中方必將予以堅決反制,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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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這些年中方對釣魚島問題的回應,往往都有下面這番話:
但是,這一次日方卻主動要求日本民眾近期千萬不要前往釣魚島海域,這是為何?原因很簡單,日方犯下了大錯。2月13日,日媒報道稱,日本水產廳九州漁業調整事務所發布消息,前一天在長崎縣五島市女島燈塔西南約170公里的海域,扣押一艘中國大陸漁船,當時漁船上有11人,正在進行捕魚作業,日方以所謂的“專屬經濟區”為執法為借口逮捕了47歲中國籍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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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這是日本水產廳今年首次扣押外國漁船,也是自2022年以來首次針對中國大陸漁船采取此類行動。日本共同社報道稱,“這是日本水產廳今年首次扣押外國漁船,上次扣押中國漁船是在2022年。”消息傳出,立即成為外媒關注的焦點,紛紛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
進一步查閱相關報道,當日本執法船發現正在相關海域進行作業的中國漁船時,聲稱該海域位于日本所屬的“專屬經濟區”,隨即向中方漁船發出停船和登船檢查的信號,但中國籍船長認為日方說法錯誤,于是準備駕船離開,日方則立即派出四艘執法船只(“白鷗丸”、“那之津”、“武藏”和“白萩丸”)進行攔截,最終強行扣押船只,并逮捕中國籍船長。
事實上,中方一貫不承認日方在該海域單方面劃定的“專屬經濟區”主張,認為其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根據公約的規定,專屬經濟區是從領海基線起算不超過200海里的區域,沿海國在此區域內對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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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同時還明確規定,當兩國海岸相鄰或相向時,其專屬經濟區的界限應在國際法基礎上通過協議劃定,以實現公平解決,在沒有達成一致之前,任何一方都不能單方面行使執法權。顯然,日方這次違反了公約。
早在1997年11月,中日在東京就簽署了《中日漁業協定》,該協定于2000年6月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它取代了1975年簽訂的舊版漁業協定。由于中日尚未完成東海劃界談判,雙方在協定中明確:任何規定不得損害各自關于海洋法問題的立場,尤其是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的主張。
那么,如果在相關海域遇到突發情況如何執法呢?中日雙方遵循“船旗國主義”原則,即僅對本國漁船行使管轄權,如果發現對方漁船違規,應通報對方主管部門處理,不得直接執法或扣押,這樣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沖突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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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中日任何一方漁船在另一方沿海遭遇海難或需緊急避難,對方應予以救助并允許駛入指定港口,但漁船需要提前聯系并遵守相關法規。至于雙方漁船釋放的條款,協定第五條第二款明確規定,被扣留的漁船及船員在提供適當擔保后,應迅速獲釋。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中日漁業協定》作為功能性合作機制,有效降低了海上沖突風險,體現了“擱置爭議、共同管理”的務實智慧。但是,這次日方扣押中國漁船是處于中日關系極為緊張的背景下,尤其是高市早苗涉臺錯誤言論被中方嚴厲警告和反制。
正如中國駐日本大使吳江浩關于中日關系的最新表態,“當前中日關系陷入邦交正常化以來最為嚴峻困難的局面,責任完全在日方。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干涉,我們捍衛自身領土主權的立場和態度是堅定的,沒有任何事情比這更加重大。”
不出意外,中方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強勢回應。2月13日,在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林劍回應時說:
就在中方回應當晚,即2月13日晚,日方突然宣布,前一日被扣押的中國籍船長已被釋放。幾乎同時,日本海上保安廳發布消息,要求日本民眾避免前往釣魚島周邊海域作業,以防止出現不可控事件。
雖然中國籍船長得以釋放,但必然為中日關系埋下新的隱憂,而中日漁業合作本應是雙邊關系的“壓艙石”,如今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無論如何,在事關中國核心利益的臺灣問題上,中方必然將捍衛到底!
還有一件事,2月14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出席慕尼黑安全會議時,他在“中國專場”發表演講并回答現場提問,期間再次就中日關系重申嚴正立場。王毅外長提到,現在的亞洲地區也并非一帆風順、風平浪靜,“現在要警惕日本最近出現的危險動向”。
關鍵信息來了,王毅外長在最后用兩句話嚴厲警告日本,他說:“如果要走回頭路,那是自取滅亡。如果再賭一次,只能敗得更快,輸得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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