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2月15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發布了罰單,劍指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金融科技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對其警告并罰款274.57萬元。
此外,相關責任人王某、林某波、楊某、趙某洲,分別被處以3萬元、1萬元、1萬元和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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