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張女士帶著孩子,滿心歡喜地在第三方平臺花998元買了張回哈爾濱的臥鋪票,想著能舒舒服服回家過年。結果上車一查票,傻眼了:票只買到徐州,剩下的一千多公里根本就沒出票!列車長得知后,不僅沒把娘倆趕下車,還特批她們在臥鋪車廂的邊座休息,避免了母子倆大過年流落街頭。這事兒一出,網友炸了鍋:平臺這算不算欺詐?列車長有這權力嗎?
一、滿心歡喜回家路,誰知是個“大烏龍”
眼瞅著快過年了,在上海打拼的張女士歸心似箭,想著帶娃回哈爾濱老家過個團圓年。為了讓孩子舒服點,她特意在第三方購票平臺上咬牙花了998元,買了張從上海直達哈爾濱的臥鋪票。看著手機上醒目的“出票成功”,張女士心里踏實了,覺得這錢花得值。
可沒想到,這恰恰是噩夢的開始。當天火車站人山人海,張女士背著大包小包,一手拽著孩子,一手護著行李,好不容易擠上了火車。剛把孩子安頓好,想著終于能喘口氣了,查票的列車員過來了。這一查,張女士臉上的笑容瞬間凝固了。
“你這票怎么只到徐州?”列車員的一句話,讓張女士懵了。“不可能!我買的是到哈爾濱的啊!”她急忙掏出手機給列車員看,屏幕上確實寫著“上海-哈爾濱,臥鋪”。可現實是,系統里顯示的行程只有“上海-徐州東”,徐州到哈爾濱那段,壓根兒就沒出票。也就是說,張女士被平臺實實在在地“坑”了——花了長途的錢,只買到了短途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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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列車長的“暖心特批”,網友:必須點贊
這時候火車已經開了,想下車都來不及。張女士急得眼淚直打轉,一個女人帶著孩子,背著行李,到了徐州被趕下車可咋整?補票?大過年的,哪還有票啊?她越想越怕,抹著眼淚找到了乘警。
乘警也無奈,說這種平臺欺詐的事兒見多了,只能做筆錄,但眼前的困境還得解決。這事兒很快傳到了列車長耳朵里。列車長看著張女士無助的眼神和旁邊嚇得不敢吱聲的孩子,心里一軟,做了個讓所有人意外的決定:從徐州站開出后,這臥鋪鋪位雖然要賣給別人了,但允許張女士帶著孩子在臥鋪車廂的邊座休息,不用再補票,也不用去硬座車廂擠著了。
這一決定,對張女士來說簡直是“救命稻草”。她本以為要流落車廂連接處了,沒想到列車長這么通情達理。網友們也紛紛點贊:“這才是真正的人情味!”“列車長這波操作,暖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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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分析:平臺構成欺詐,退一賠三沒商量
張女士的遭遇,表面看是“買短補長”失敗,實則是第三方平臺赤裸裸的消費欺詐。根據2023年施行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車票是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的憑證,承運人有義務將旅客安全運輸到車票載明的到站。平臺作為經營者,收了張女士上海到哈爾濱全程的錢,卻只提供了上海到徐州的短途票務服務,而且全程未告知真相,這明顯違反了合同約定,更構成了欺詐。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也就是說,平臺不僅要退還張女士998元,還得額外賠償2994元。現實中,類似案例已有判決——有平臺因私自“退高買低”或捆綁銷售被法院認定為欺詐,判令退一賠三。
有網友可能會問:那平臺說自己只是“代購”,能免責嗎?不能!根據《電子商務法》,平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要承擔連帶責任。更何況,12306早就聲明從未授權任何第三方平臺售票,所謂的“優先出票”全是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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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回家路不易,購票還得走正道
張女士的經歷,是無數春運歸鄉人的一個縮影。好在列車長的人性化處理,讓這個波折的回家路多了一絲溫情。但這件事也給我們提了個醒:第三方平臺水深,所謂的“搶票神器”往往是收割韭菜的鐮刀。長途出行,一定要認準12306官方渠道,別讓回家的急切心情,變成騙子眼里的“韭菜”。
最后想問問大家:你買票遇到過類似“坑”嗎?你覺得平臺這種“買短騙長”的行為,除了退一賠三,還應不應該承擔其他責任?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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