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某剛膽子越來越大,近日公然發帖說“中國的法律界……是拿外國組織的錢”,不知道他有什么證據。
在我看來,項某剛帖文所說的一切,涉嫌打著愛國旗號,借著近來尤其是近期高漲的民族情緒與反西方情緒,來挑撥是非,煽動對立拉仇恨
我認為,如果項某剛此舉不是惡意博流量,那么不得不讓人懷疑他真實的動機。
項某剛口口聲聲說“中國的法律界……是拿外國組織的錢”,但依我看,他根本沒有任何證據。我認為,中國的法律界人士應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甚至還可以起訴他。
項某剛這個帖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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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來進一步分析項某剛的這個帖子。
第一,項某剛打出愛國主義的旗號。
這從下面這些語句可以看出:
……第一件事必須是立場,我們的行為規范要由代表中利益的人來制定;
這樣的人能代表中國利益,制定符合中國道德、價值觀和思維方式的行為規范嗎?
你拿了外國人的錢,還能搞出有利于中國人法律和法規?
項某剛這些話,把中國立場、中國利益、中國人利益,放在立論出發點,以顯示出自己是愛國的。
眾所周知,這種伎倆,是偽愛國者與愛國生意流量販子們慣用的。是不是真正的愛國,絕不能只看其立論的出發點,更關鍵要看清其本意與造成的后果。
這本是眾所周知的,但部分一敲腦袋有瓜熟之聲或者一晃腦袋有水蕩之聲的人,是不懂這一點的,這種人一看到項某剛說是為了中國利益,那就認為項某剛真是愛國的了,完全不顧或完全看不透項某剛的本意與項某剛言論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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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某剛利用了近期高漲的民族情緒,尤其是反西方情緒。
近年來,在中國崛起與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國人的民族情緒本來就處于上升狀態,這也正是一部分愛國生意流量販子能 輕松收割、大獲其利的原因所在。
而近期,由牢A提出美國斬殺線,以及愛潑斯坦案等,還有美國跨境綁架馬杜羅,充分暴露出西方社會尤其是美國之虛偽、丑陋、黑暗、邪惡,更是如同火上澆油,讓國人的民族情緒與反西方情緒交織在一起,如同火山噴發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看到,只要是愛國的尤其是反西方的內容,都會受到熱捧。愛國無罪,反西方有功,本該如此。但當只有情緒或者以情緒壓制理性時,那就明顯不是如此了。沒有理性主宰的愛國情緒與盲目反西方,或無功,甚或有害。
項某剛利用了近期高漲的民族情緒與反西方情緒,壓制了大眾的理性,把“反西方”變成了“盲目反西方”,成為一群無腦人狂熱獻祭的“愛國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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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某剛無憑無據,涉嫌挑撥是非,煽動對立拉仇恨
項某剛說“中國的法律界,尤其是法律理論和學術界,是拿外國組織的錢”,他們還有人全家或子女在國外,他們還有人是國外培養出來的,按照他的意思,中國的法律界沒有代表中國與中國人的利益,
項某剛還因此質問:
你拿了外國人的錢,還能搞出有利于中國人的法律和法規?
但是首先,項某剛無憑無據,就說“中國法律界”拿外國人的錢,這是造謠,是誹謗,是惡意抹黑。如果項某剛有證據,就該拿出來,就該去報案。可是他有嗎?
其次,項某剛應該知道,中國每一項法律的出臺,都是經過官方審議才通過的,絕非任何一個法律人可以隨意制定。
再次,關于中國法律界去西方學習的問題,項某剛有意混淆視聽,對外國人價值觀中好的東西與不好的東西不加區分,一籠統反對。
西方價值觀固然有不適合中國的,但也有很多是應該學習的。在法律方面,由于新中國缺乏現代法治理念,向西方學習是必然的,不去西方學習,根本就不可能誕生中國的現代法律。
實際上,我們今天所處的法治環境,很大程度上,正是受益于向西方學習,包括項某剛本人,我們所有人都受益于西方先進、文明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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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必須指出,項某剛此帖,嚴重違反了網信辦發布的《網絡名人賬號行為負面清單》,再不懸崖勤馬,離封號就不遠了。
《網絡名人賬號行為負面清單》的第五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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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某剛此帖可與“斷章取義、對立解讀國家大政方針和政策法規,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操縱或誤導公眾認知,損害黨和政府公信力”對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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