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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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走在觀展的路上,我一次次在想:站在一件藝術品前,我們究竟在看什么?是調動知識去理解,還是放任感官去感受?觀看這一行為,或許比我們想象的更為原始也更為復雜。
慢慢地,我領悟到我真正意識到我在“觀看”,并不發生于當我試圖理解一件藝術品時,而是我直面作品,身體已先于意識作出反應的那一瞬間。
一次未曾預料的退后
那是一間光影被精確控制的展廳,空間寬闊安靜,觀眾們的眼睛逐漸適應昏暗,身體不自覺地被光源下的作品牽引,向前流動。
一整面展墻的中央,懸置著一幅大型當代畫作:沒有炫技的手法,沒有鮮亮的色彩,沒有華麗的畫框。畫面由沉著灰暗的大色塊構成,色塊邊緣處可見干燥起絮的筆觸,整件作品克制而低沉。
我站在作品前,還來不及思考“它在說什么”,身體已下意識地向后退了一步。作品既沒有強烈的視覺沖突,也不提供迅速抓人眼球的細節,而我的身體動作卻先于思考迅速發生了。情緒未及,語言未至,身體已然清晰地完成了一次反饋。
那一刻我意識到:在我們尚未形成任何判斷前,身體已經作出了回應——靠近、后退、停留,或是猶豫。這些動作構成了觀看最初也最誠實的形式。
或許,觀看藝術的第一步,并不需要急于理解。身體最初的反應,便是觀看的悄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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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懂”成為義務
第一次帶父母走進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時,他們在一面掛滿白色極簡線條作品的展墻前停住了腳步。看了一會兒,父母轉過頭,眼里滿是困惑:“我在看什么?”
這樣的疑問并不少見,我們通常將觀看理解為一種理性的活動。尤其是在博物館這樣的空間里,觀眾們似乎天然地、主動地承擔起“看懂”作品的責任。于是,他們觀看作品時不僅忙著“看”,還要掌握社會語境、揣摩作者意圖、辨認風格流派,甚至確認作品在藝術史中的位置……在這樣的期待下,觀看不知不覺被定義為一條通向答案的路徑:“我應該看到什么?我是否理解正確?”觀看從經驗變成了需要完成的任務。
可事實上,觀看并不一定要從問題開始,也未必以答案結束。很多時候,它只是身體與作品之間的相遇:被吸引而靠近,因不適而遠離,或在不明所以中短暫停留。
面對藝術時,說出“我不知道我在看什么”并不意味著失敗。這只是一次尚未被語言接管的觀看,一次仍然屬于個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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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眼睛的事
在展廳里,人們很少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態。面對作品,我們是靠近,還是保持距離?是匆匆掠過,還是被迫停留?這些細節往往被忽略。
當我們談論觀看,總是習慣強調“看”,卻忽略了觀看從來不是僅靠眼睛完成的行為。呼吸的節奏,肩膀不自覺地舒展或收緊,腳步在某一處停留……這些細小而隱秘的下意識反應,往往比任何解釋都誠實。只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并不被鼓勵去重視這些感受,而是被訓練去聆聽解釋、被灌輸概念與判斷,讓語言替代自身的反饋。
同時,在觀看真正發生前,作品已被一整套成熟的系統包圍了:展簽文字、策展說明、藝術家名字、被反復講述的社會及創作背景。這些信息為觀眾提供必要的指引,也在無形中設定了觀看的框架。
當解釋先于感受出現時,觀看便容易被轉化為一次答案核對,測試觀眾是否正確地接收了信息,是否得出了與權威一致的理解。觀眾在作品前停留的時間,不再取決于身體的反饋,而是是否已經讀完所有的說明文字。即便感受尚未真正發生,理解似乎也可以完成。
如果放慢腳步,留意自己在作品前的身體狀態,或許會發現觀看不僅是眼睛的事,更是身體在此時此地的整體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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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玻璃”消失
也正因此,當人們面對抽象的當代作品,時常感到不安。這類藝術不總是提供明確的物體,也不急于指向清晰的主題。擅長閱讀理解的觀眾,在這里突然失去了熟悉的參照。這種不安,不完全來自作品本身,也來自既有的觀看方式的突然失效。語言缺席,經驗不足,身體卻已被卷入其中。觀看變得不可控,這種失序讓人彷徨。
在這樣的時刻,有人反復調整站立的位置,像是在尋找一個正確視角;有人短暫停留后迅速離開,仿佛不確定本身成了一種冒犯;有人與同伴低聲交談,試圖從他人的反饋中驗證自己的解讀;還有人轉身尋求一切可讀的解釋文字,希望在語言中重新獲得確定性。當意識到這種不適,我們不禁發問:我們究竟是在看作品,還是在踐行一套已被訓練過的觀看方式?
長期以來,藝術教育、博物館制度、藝術史的權威、市場的選擇,共同影響并塑造著我們判斷藝術價值的方式。我們被教育應當何時停留、何時略過,什么值得被認真對待,什么可以被一瞥帶過。于是,畢加索的代表作前人頭攢動,名不見經傳的“小作品”鮮有人問津。這些機制像一層透明的玻璃,使我們誤以為自己在直視作品,實際上卻隔著一整套被建構的觀看方式。
當熟悉的觀看方式失效時,那份不安并非壞事。它提醒我們,真正的觀看正在脫離既有軌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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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只是“在看”
這些習慣在成熟的體系中運作順暢,以至于體制本身逐漸隱身。直到體系失效,身體的真實反應才重新顯露。
在語言尚未形成前,觀看無法被量化,卻并非空白。相反,這正是感受最為密集也最為私人的時刻:困惑、吸引、排斥、遲疑,都是觀看正在發生的信號。只是在強調判斷與結論的環境中,這些未經命名的經驗被視為不充分。
每位觀者搜腸刮肚,尋求語言的解釋,試圖給出一個清晰、合理、可被接受的說法,來闡述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或許人們擔心的并非看不懂藝術,而是無法給出一份被認可的答卷。好在,藝術本身并不渴求被說明,作品也不要求被“看懂”。作品如同棱鏡,在身體不自覺的反饋中折射出觀者與作品之間真實而具體的聯結。
如果說“看懂藝術品”意味著什么,那或許是承認觀看本身的復雜性:允許感受先于定義,允許身體先于理論,允許一次觀看沒有結論,只有全然沉浸的在場體驗。
當我離開那件肅穆的作品和那間昏暗的展廳時,我依然無法用語言解釋“我看了什么”,也無法準確說出那件作品“關于什么”,卻清楚記得自己停留的位置,記得身體在那一刻的遲疑,記得目光在色塊邊緣停留了比理性預期更長的時間。這些細節無法被輕易概括,卻真實地構成了我觀看的經驗。在所有意義成形之前,我已經置身其中。而那一刻,我確切地知道,自己正在觀看。
原標題:《面對藝術品,允許感受先于定義 | 鄭秉今》
欄目主編:黃瑋 文字編輯:欒吟之 圖片來源:本文圖片均為本報資料
來源:作者:鄭秉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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