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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青矣
清華大學
社會學系
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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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鈞
清華大學
社會學系
博士研究生
教育失配、社會流動與優績主義觀念
來源 | 《社會學研究》2026年第1期
作者 | 趙青矣、史海鈞
責任編輯 |趙夢瑤
本文基于地位不一致理論,采用教育失配視角刻畫個體在不同分層系統所處地位之間的張力,并在社會流動的動態背景下闡釋優績主義觀念的形成機制。基于對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據的分析發現,職業與教育的縱向低配會顯著削弱公眾在總體性和個體性兩方面的優績主義觀念;而代際與代內的長距離向上流動則能夠抑制職業—教育縱向低配與優績主義觀念之間的負相關關系。上述結果表明,優績主義觀念不僅反映個體在特定社會結構中的位置,同時也受多元分層體系下的地位張力及其歷時性變動過程的共同影響。
一、引言
作為一種價值觀念,優績主義(meritocracy)是現代性的根基之一,其背后蘊含著帕森斯式的社會愿景,即在獲取社會報酬(如職業成就)的過程中,自致性因素(如努力、能力等)比先賦性因素(如家庭背景)發揮著更重要的作用(Weakliem et al.,1995)。通俗而言,優績主義的核心可概括為“努力+能力=成就”這一價值等式。在此等式下,個體在平等的機會結構中付出努力、發揮能力,進而取得成就,成就因而被視為與努力高度匹配。20世紀以來,隨著社會的大眾化和理性化,優績主義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傳播,逐漸成為現代社會的主導價值觀念,并成為諸如標準化入學考試、泰勒制企業管理等諸多核心制度的價值依托。從現實發展看,隨著工業化程度的提高,自致因素對個體的賦能作用確實逐漸增強,并持續推動社會向優績主義所期許的方向演進(Treiman,1970)。
在個體層面,優績主義觀念則進一步反映出個體對社會不平等及資源分配狀況的整體性認知(李忠路,2018)。若個體長期持有優績主義觀念,即認同成功主要取決于個人的努力和能力,那么他更傾向于將自身境遇歸因于個體因素,而非結構性或外在因素,從而對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均表現出更高的容忍度。正如優績主義概念的提出者楊(Michael Young)在其著作中所言:“所有發達社會……都或多或少地信奉機會平等,而這將使得不平等合法化”(Young,2006:73)。正因如此,在全球經濟增速放緩、西方社會兩極分化加劇的背景下,優績主義引發了巨大爭議。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指出,優績主義價值觀加劇了社會不平等(桑德爾,2021:12)。它在邏輯上忽視了天賦、努力和成果背后的先賦性差異,以及不同群體機會結構的不平等,進而引發對其正義性的質疑(羅爾斯,1988:77-78)。例如,優績主義可能導致社會資源和地位的分配不公,因為它以個人能力和成就為主要依據,而這些往往與個人的出身背景及社會環境密切相關。在個體層面,優績主義可能引發焦慮、急躁和對失敗的過度自責,進而防礙個體的長期發展(Madeira et al.,2019)。在社會層面,優績主義使得優勝者容易滋生傲慢情緒,而失敗者不但面臨物質困境,還要承受污名和社會羞辱。長此以往,怨恨情緒在底層不斷積累,最終可能激發破壞社會團結的民粹主義(馬科維茨,2024)。現實中英國脫歐公投和特朗普當選等現象,都反映了民粹主義在當代政治中的興起(Norris & Inglehart,2019)。
具體到中國情境,盡管中國是否完全屬于優績制社會尚有爭議,但優績主義的價值觀念已被廣泛接受,并在高考等教育制度中扮演核心角色(劉鋮等,2024)。在教育領域,優績主義一方面激勵學生追求卓越,帶來學習熱情提升、競爭意識增強和成就意識提高等積極影響;另一方面也給學生帶來心理壓力增大、興趣與創造力受抑制以及家庭關系緊張等負面效應。在經濟領域,懷默霆(Martin Whyte)的研究指出,盡管中國的市場化進程伴隨著社會差距的擴大,但大多數中國人在優績主義觀念影響下,對收入分配差距持接受態度,并對市場經濟抱有信心,這有助于緩解社會緊張關系(Whyte,2010:181-200;Whyte,2016)。然而近年來,中國公眾對優績主義的理解正在發生變化: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優績主義可能導致急躁、焦慮、惡性競爭等不良心態,社會輿論也開始呼吁以更加多元的視角看待“績”與“優”,而非采用單一維度的評判標準(馮婷,2023)。若要更為深入地理解上述變化背后的成因,則需進一步探究優績主義觀念的形成機制。
現有研究主要從文化論和結構論兩個視角理解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文化論更多側重于分析中國人優績主義觀念的歷史文化根基。一方面,科舉制度支撐了中國長期的高社會流動性(何炳棣,2019),使“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的觀念深入人心,構成了優績主義價值的制度淵源。另一方面,中國傳統文化強調自然的運作,進而形成了“先賦應得”的觀念,這使得中國人傾向于認為先天的不平等本身具有合法性(謝宇,2010),從而動搖了桑德爾式優績主義批判的邏輯基礎(劉鋮等,2024)。在文化論的假設下,同一社會中的個體在統一的文化熏陶下本應形成趨同的優績主義觀念,但這與現實中同一社會內部不同群體之間迥異的優績主義觀念并不相符。因此,更多社會學者嘗試引入結構論的視角來解釋上述差異。首先,社會結構的不平等,尤其是教育、健康、經濟機會和社會網絡等方面的不平等,通過信息隔離等機制塑造了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Mijs,2018;Mijs & Savage,2020;柳建坤,2024)。其次,個體在特定分層系統中的位置也會影響其對優績主義的感知。現有研究主要圍繞教育和職業兩大分層體系展開。關注教育分層的學者發現,在我國情境下,教育成就與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唐明昊、李忠路,2022),但在其他國家則未必如此,這可能與不同國家在社會不平等的總體水平(Liu & Wang,2025)、教育制度與教育回報(Zhu,2025)等方面的差異有關。關注職業分層的學者同樣觀點不一。一派學者認為,優勢階層有維持特權的動機,因此更具優績主義觀念,此時優績主義為其優勢地位提供了合法性(Reynolds & Xian,2014;Newman et al.,2015;李忠路,2018)。另一派學者則認為,弱勢階層抗風險能力較差,更有可能通過合理化自身目前的處境,即認可當下的社會差距是優績主義原則所帶來的必然結果,來獲得對自身生活的確定感(Jost & Hunyady,2005;Ledgerwood et al.,2011),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與社會刺激的增加,弱勢階層的優績主義觀念將逐漸弱化(Tang et al.,2025)。
結構論雖深化了我們對個體優績主義觀念形成過程的理解,但其往往將優績主義視為由單一結構位置靜態決定的,忽視了結構本身的復雜性與個體位置獲得的過程性。事實上,一方面,不同結構位置之間存在張力,上述研究僅孤立地關注職業或教育維度,卻未注意到盡管不同個體在某一結構維度上處于相同位置,但他們在其他結構維度上可能占據截然不同的位置,進而導致不同分層體系間的地位不一致。另一方面,結構位置還具有過程性。已有研究只關注個體獲得的位置本身,卻忽視了占據相同位置的個體到達這一位置的生命路徑可能完全不同。個體在形成包括對人生整體成敗的歸因等觀念時,真正參考的正是這些動態演變、多元交錯的結構性坐標,而非高度簡化的教育或職業地位本身(Hitlin & Elder,2007;McLean & Pasupathi,2012)。這也解釋了為何同樣持結構論視角的學者會在分析中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因此,本文認為,只有將表征結構位置內部張力和形成過程的要素納入對優績主義觀念的分析中,才能更準確地理解這一特定價值觀念的形成機制。
回到優績主義的定義,即“努力與成就相匹配”,在中國語境下,若將職業獲得視為反映社會成就的核心指標,那么世俗意義上衡量個體努力和能力水平的主要依據便是教育獲得(Evans & Kelley,2004)。從這個角度看,教育失配,特別是其中的縱向失配,即個體的教育水平與其職業所需不匹配的現象,不僅凸顯了教育與職業兩大分層體系之間的張力,還與優績主義在概念邏輯上高度契合(Voces & Caínzos,2021),因此成為本文實現上述理論目標的理想概念工具。事實上,楊最早提出優績主義概念時便指出,當優績主義成為主導意識觀念時,那些奮斗有余但運氣欠佳的社會成員可能承受巨大壓力,這一現象值得深入關注(Young,2006)。從這個角度看,對于教育失配群體中“職業—教育縱向低配”(以下簡稱“縱向低配”)的人群而言,其職業所需教育程度往往低于實際受教育程度,因此他們既承受著優績主義之夢破碎的傷痛,還可能面臨來自社會中優績主義追隨者的道德批判。總之,通過引入教育失配特別是其中的縱向低配這一典型的地位不一致狀況,本文旨在從分層體系的內部張力出發,理解優績主義觀念的形成過程,并與現實中勞動力市場的變化狀況形成呼應。
進一步而言,如果說縱向低配體現了結構位置的內部張力,那么社會流動則展現了這些位置在個體生命歷程中的形成過程,進而反映了結構位置的過程性。事實上,當個體在結構性坐標系的各個軸線上得到定位時,位置獲得的動態過程很可能成為影響其效應的邊界條件(賀達,2023)。具體到本文的情境,若個體相對父輩或初職已實現地位提升,那么地位不一致的負向效應很可能被地位躍遷所帶來的正效應抵消,縱向低配對個體優績主義觀念的影響便可能減弱。
綜上所述,本文將基于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簡稱CFPS)2018、2020和2022年的數據,運用多層次回歸模型,深入分析縱向低配對個體優績主義觀念的影響,以及社會流動在其中的調節作用。這一思路彌補了傳統結構論從靜態、單一維度理解優績主義觀念的不足,嘗試從地位不一致的角度刻畫多元結構系統內部張力對優績主義觀念形成的影響,并進一步引入社會流動要素,闡明動態的位置獲得過程如何形塑這一關系。這不僅拓展了關于優績主義觀念形成機制的理論視野,也對理解當代中國社會分層與流動狀況和勞動力市場之間的關系具有啟發意義。
二、文獻綜述與假設
(一)地位不一致視角下的縱向低配與優績主義觀念
地位不一致理論為學界理解不同分層體系內部的張力及其影響提供了分析框架。顧名思義,地位不一致是指個體在不同分層標準下處于不同的社會位置,這一思路源于韋伯的多元分層理論。與馬克思不同,韋伯認為社會分層遵循三種不同標準,即權力、經濟資本與社會聲望(Weber,2018)。這些要素之間既存在連貫性和一致性,也可能發生錯配。根據哈特曼(Moshe Hartman)的經典論述,當多元地位系統存在,這些系統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且不同地位系統能夠在同一參照系下以彼此為“分母”進行比較時,地位不一致理論便可作為解釋個體社會后果的有效視角(Hartman,1974)。這也意味著,地位不一致研究往往以某一地位系統為參照系,而以另一地位系統為對照來進行。
在實證研究方面,伯努瓦-斯穆爾安(Emile Benoit-Smullyan)最初嘗試從制度視角探討地位不一致的主導模式在不同國家的差異(Benoit-Smullyan,1944)。倫斯基(Gerhard E. Lenski)提出的“結晶化”(crystallization)概念標志著學者開始對這一現象進行理論提煉。結晶化程度的高低反映了個體在不同分層標準下的一致性程度:在高結晶化社會中,個體在教育、職業、收入等維度上的優勢高度同構;而在低結晶化社會中,同一個體在不同分層維度上的地位則可能有所差異(Lenski,1954)。從宏觀上看,高結晶化意味著社會結構相對固化,而低結晶化則對應著更具活力和流動性的社會(Hope,1975);從微觀上看,即使在結晶化程度較低的社會中,廣泛存在的地位不一致仍會導致心理健康水平下降、社會偏見滋生(趙頻等,2001),并進一步引發社會行為變化,甚至成為社會沖突或社會變革的導火索(Goffman,1957)。總的來看,地位不一致的邏輯可概括為:當個體在不同分層體系標準下的位置存在張力時,這種張力本身就會促使個體行為發生改變(Wiedner,2022),并引發相應的社會后果(Stryker & Macke,1978);尤其是當個體所經歷的地位不一致與某一社會敘事在要素上相似時,地位不一致對個體關于該敘事認同度的影響更為顯著。例如在中國,私營企業主面臨的“政治—經濟地位不一致”與我國長期以來對于商人的社會地位敘事相契合,從而導致該群體的地位認同長期偏低(范曉光、呂鵬,2018;Jin et al.,2019)。
地位不一致有多種具體的表現形式。美國學者基于美國社會中主導的支配結構,總結了三種對個人生活影響最大的社會分層系統,即教育、職業和種族(Jackson,1962)。在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格局下,各民族緊密團結、共同發展,種族并非主導性的分層維度,職業系統與教育系統之間的張力因而更為凸顯:職業是工業社會中個體社會經濟地位最重要的依托(Goldthorpe & Marshall,1992),而教育則是文化資本在制度層面的集中體現(Bourdieu & Passeron,1990/1970),二者共同構成了現代社會中兩個最為重要的分層系統。這也解釋了為何秉持結構論的學者多從這兩個維度出發理解優績主義觀念。因此,教育與職業之間的不匹配特別是縱向失配,不但在理論上是地位不一致的典型表現形式(Wiedner,2022),而且對于理解我國情境下的地位不一致現象尤為重要。
回到本文的核心語境,作為一種社會敘事的優績主義通過“努力+能力=成就”的價值等式構建了一種張力,這種張力恰好與縱向低配所表征的地位張力相契合,因此符合地位不一致引發心理與社會后果的理論邏輯。在現代社會中,職業地位的高低是世俗意義上衡量個體成功與否的最重要標尺;換言之,它直接表征著等式右側的“成就”。而我國以標準化成績為準繩的升學考試,長期被視為依優績主義原則設計的最理想制度模式(劉鋮等,2024),家庭背景等非優績因素難以直接轉化為升學結果(劉精明,2014),教育獲得因此成為等式左側個體能力與努力水平的最佳寫照。而教育失配特別是其中的縱向低配,本身即意味著個體陷入了成就低于能力與努力的境況。實證研究進一步表明,相較于教育匹配者,縱向低配者在勞動力市場上的處境顯著更差(李曉光等,2023)。與不利的社會處境并存的是主觀心態的惡化。研究發現,縱向低配會對勞動者的精神健康產生不利影響(Xu & Chen,2024)。這些現象共同表明,縱向低配者親身體驗了優績主義價值等式的失效。而對于這些自身經驗明顯背離了優績主義敘事的個體,其優績主義觀念很可能顯著弱化。據此,我們提出如下研究假設。
假設1:職業—教育縱向低配會削弱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
(二)地位不一致、社會流動與個體優績主義觀念的變化
地位不一致反映了不同分層系統之間的結構張力,但該理論對位置的考察仍是靜態的。在特定時點上,當個體的社會位置由不同坐標軸唯一確定時,不同個體在位置獲得的動態過程上呈現的差異便凸顯出來,社會流動因而成為形塑絕對位置影響力的重要條件。特別是對于地位不一致而言,由于其與社會流動在定義上共享相似的邏輯結構,即二者都體現為不同地位之間的差異,因此學者長期認為在分析中應對二者進行聯合考察(Blalock,1967;Hope,1975)。更為重要的是,地位不一致與社會流動不僅在形式上具有相似性,它們對社會后果的影響也存在交互作用。正如該領域的先驅伯努瓦-斯穆爾安所指出的,社會流動是影響地位不一致社會后果的關鍵因素(Benoit-Smullyan,1944),因為不同的地位獲得過程意味著同一客觀地位狀態對個體具有迥異的意涵(Sorokin,1927,1947)。
從整體上看,經歷過向上社會流動的個體通常會對其當前社會處境更為滿意。首先,隨著近年來我國工業化進程基本完成,社會流動模式正從長距離的“高鐵模式”轉向短距離的“地鐵模式”(李煜,2019)。在這一背景下,實現向上流動尤其是長距離的向上流動,本身已構成一種難得的客觀成就。另一方面,心理學研究指出,個體會根據自身的生命史與現狀的關系來調整心態(Markus & Nurius,1986);換言之,向上流動也為個體帶來了主觀上的寬慰和補償。實證研究支持了上述觀點:經歷向上流動的個體往往具有更高的主觀幸福感(李芳芝、張煥明,2021),也更容易產生高于其客觀階層地位的主觀階層認同(方長春、馬逸軒,2023)。具體到本文情境,雖然縱向低配者在自我經驗層面否定了優績主義“努力+能力=成就”的核心主張,但對于其中實現了向上社會流動的個體而言,他們也會因當前地位相較于起點有顯著改善,而對自身成就給予正面評價。
據此,我們認為向上社會流動很可能對縱向低配導致的優績主義觀念下降起到緩沖作用。經歷過向上社會流動的縱向低配者,雖未憑借努力和能力獲得與之相稱的職業地位,但他們也確實經歷了相對出身的明顯改善。這一方面大大緩解了因地位不一致而產生的相對剝奪感,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個體對自身成就的認可度,因此其優績主義敘事認同度的降低幅度可能更小。更抽象地看,這意味著靜態的地位不一致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可被地位的動態流動補償。正如已有研究所證實的,在向上社會流動的作用下,各階層對優績主義價值的認知差異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彌合(Wang & Olivos,2024)。
本文從個體職業地位的變動出發考察社會流動。職業階層是工業社會中社會地位最核心的表現,這使職業流動長期成為社會流動研究的核心關切(李路路等,2018)。職業地位的重要性也使得向上職業流動能在個體心理層面帶來較強的成就感提升,從而更好地彌合縱向低配者所感知的努力與成就之間的不對等關系,減輕其對優績主義價值的否定。根據參照點的不同,職業流動又可分為代際職業流動和代內職業流動,前者指個體當前職業地位與父代職業地位的比較,后者則指向個體當前職業地位與其初職地位的比較(李煜,2009)。依照上述邏輯,無論是相較于父代職業地位的提升,還是相較于初職境況的改善,都能緩解縱向低配對優績主義信念的抑制作用。據此,我們提出以下兩個研究假設,它們與假設1共同體現了本文的核心理論旨趣:彌補傳統結構論從單一地位出發、靜態地理解優績主義觀念的不足,通過引入教育失配中“職業—教育縱向低配”這一蘊含張力的地位狀態概念,并在社會流動的動態條件下闡釋此種地位張力如何影響優績主義觀念,從而豐富對優績主義的解釋邏輯。
假設2.1:代際向上社會流動會削弱職業—教育縱向低配對優績主義觀念的抑制作用。
假設2.2:代內向上社會流動會削弱職業—教育縱向低配對優績主義觀念的抑制作用。
三、數據、變量與模型
(一)數據來源
本文基于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數據構建樣本。該數據由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實施,聚焦于中國居民的多維信息及其跨年度變化,能夠較為充分地反映當代中國社會的整體狀況。鑒于本文關注的被解釋變量僅在2018、2020和2022年的CFPS數據中涉及,我們決定重點分析這三期數據。在數據處理方面,我們首先將三期數據進行合并,并針對每位受訪對象僅選取最近一次被追訪的記錄納入分析樣本,以避免因同一個體在不同年份間的作答存在協方差相關性而干擾估計結果。隨后,我們將在各類原因之下退出勞動力市場的樣本予以剔除。最后,在刪除各關鍵變量上存在缺失值的樣本后,我們最終獲得19236個有效觀測值作為分析對象。
(二)變量選取
1.被解釋變量:優績主義觀念
優績主義的核心主張是,自致性因素對個體社會成就的取得發揮著決定性作用。優績主義觀念則指個體是否認同優績主義是其所處社會中的主導原則。在CFPS問卷中,有兩個問題特別體現了這一核心理念,即認為個人的能力和努力是獲得社會回報的關鍵:(1)你是否認同在當今社會,努力工作能得到回報;(2)你是否認同在當今社會,聰明才干能得到回報。回答選項包含從1至5的數值,數值越大表示受訪者對該表述越認同。我們將個體在這兩個題目上的得分取平均值,以此作為個體優績主義觀念的測量指標。
2.解釋變量:職業—教育縱向低配
本文采用現實匹配法(realized matches)對縱向低配進行測量。該方法通過考察分析樣本中每種職業內部教育程度的實際分布狀況,基于特定統計量確定該職業所需的教育水平(吳曉剛、李曉光,2021),是當前教育—職業匹配研究領域使用最廣泛、認可度最高的方法,已被國內外多項實證研究采用。現實匹配法可進一步分為標準差法和眾數法。由于標準差法易受極值影響,本文選用眾數法生成職業—教育縱向低配這一變量,即在每種職業內部計算勞動者受教育年限的眾數,將受教育年限高于此眾數的個體視為縱向低配。考慮到各調查年份間市場對勞動者文憑和技能的需求會存在差異,且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教育和勞動力市場的匹配狀況差異較大,我們以國際標準職業分類(1988版)(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s,1988 edition,簡稱ISCO88)職業編碼的前三位(即職業小類)作為行業劃分標準,在每個調查年份內按“省份×行業”將樣本中的所有勞動者劃分為若干組別,并在每個組內計算勞動者受教育程度的眾數。組內受教育年限高于眾數的個體編碼為1,本文將其視為“縱向低配”;其他樣本(包括“教育匹配”與“縱向高配”)合并為一類,編碼為0,本文將其視為“非縱向低配”。為避免因個別組別樣本量過小而影響估計穩定性,對于觀測值數量少于20的組別,我們借鑒吳曉剛、李曉光(2021)在研究中國城市勞動力市場教育匹配變遷趨勢時采用的方法,使用全樣本計算結果進行填充。
3.調節變量:社會流動
本文的調節變量為個體的社會流動狀況,具體包括代際職業流動和代內職業流動。在職業流動的測量上,我們采用經典的EGP職業階層分類框架,在其11類職業劃分的基礎上,將個體的初職、現職以及14歲時父親的職業歸并為管理階層、專業技術階層、一般非體力階層、工人階層和農民階層,這些階層反映了社會經濟地位的高低順序。根據戈德索普的經典論述,工業社會中的勞動關系和工作契約性質是這一階層劃分的理論基礎,具有明確的理論內涵(Goldthorpe et al.,1980;Goldthorpe,2000)。在使用EGP框架分析社會流動時,學界通常將跨越不同職業大類的流動稱為“垂直流動”,而將同一職業大類內部不同職業小類之間的流動定義為“水平流動”(Ruggera et al.,2024)。若個體在職業小類內部未發生變動,則被視為屬于“穩定階層”。
據此,本文依照EGP框架,將個體的代際社會流動狀況分為以下五類:(1)長距離向上流動,即父親的職業為一般非體力勞動者及以下階層,而個體現職屬于管理階層;(2)短距離向上流動,即依據五大階層分類,現職相較于父親的職業階層有所上升,但不屬于長距離流動;(3)向下流動,即依據五大階層分類,現職相較于父親的職業階層有所下降;(4)水平流動,即現職與父親的職業在五大階層分類中屬于同一階層,但在該階層內部屬于不同職業類別;(5)穩定群體,即現職和父親的職業屬于完全相同的職業類別。對于代內社會流動狀況的處理遵循以上邏輯,依據個體現職與初職的比較以完全相同的操作化方式劃分為上述五類。
4.控制變量
為了提高模型估計的可靠性,本文還設置了一系列控制變量。其中包括性別(男性=1,女性=0)、婚姻(已婚=1,未婚=0)、政治身份(中共黨員=1,非黨員=0)、戶籍(非農戶口=1,農業戶口=0)、居住地(城市居住=1,農村居住=0)、互聯網使用(接入互聯網=1,未接入互聯網=0)等定類變量,以及包括收入(對數)、受教育年限、年齡及其平方項、家庭財富總量(對數)、認知能力(以CFPS問卷中詞組測試和數學測試的均值測量)、風險偏好、人格特質(以CFPS問卷中的大五人格量表進行測量,包括神經質、外向性、開放性、宜人性、盡責性五個子維度)在內的連續變量。由于人格特質和風險偏好變量僅在2018年的調查中被涉及,且成年個體的上述特質趨于穩定,很少在短時間內發生變化,本文對最新追訪年份是2020年或2022年且在2018年相應題目上有作答者,基于其在2018年的作答狀況對相應變量進行賦值;對于在2018年大五人格和風險偏好量表中沒有填答記錄的個體,則參照劉精明(2014)的處理方式將缺失值用樣本均值進行填補,并生成指示變量納入模型。
(三)模型設置
由于本文對縱向低配的測量是基于特定年份內“行業×地區”的組別進行的,為了在控制個體所處地區、行業及時間因素對優績主義觀念影響的同時,保持核心自變量(縱向低配)具有足夠的變異性,我們構建多層次模型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由于被解釋變量為連續型,我們采用兩層混合效應線性模型(Hierarchical Linear Model,簡稱HLM)進行數據分析。該模型通過引入隨機截距項,能夠綜合考慮年份、地區、行業及其交互組合對優績主義觀念的影響,同時保留組別內部個體間的變異性。具體而言,建立的隨機截距模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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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各式中,
i為第一層(個體層次)的編碼,
j為第二層(組別層次)的編碼。
Merit
ij代表組別j中的個體
i的優績主義觀念;
Lij代表相應個體的教育—職業匹配狀況,當發生縱向低配時取值為1,否則取值為0;
Xij表示一組控制變量;
ij為個體層次的隨機擾動項。解釋變量和控制變量前的系數
10
20在各組別間保持恒定,截距項
0j則被允許在不同組別間發生隨機擾動(
r
0j)。
四、分析結果
(一)描述性統計
表1是各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可以看出,中國公眾的優績主義觀念平均值仍保持在較高水平。在自變量方面,有38%的樣本處于縱向低配狀態;在調節變量方面,經歷代際流動的個體多于經歷代內流動的個體,經歷短距離流動的個體多于經歷長距離流動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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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業—教育縱向低配對優績主義觀念的影響
表2展示了基準回歸結果,模型1僅包含控制變量。結果表明,相較于女性、未婚、非農戶籍及城鎮居住者,男性、已婚、農業戶籍及農村居住者的優績主義觀念更強;與此同時,受教育程度與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呈顯著負相關關系,而年齡與優績主義觀念之間則呈現典型的“U形曲線”關系。在人格特質方面,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與其風險偏好呈顯著負相關關系,而與開放性、宜人性、盡責性和外向性均呈顯著正相關關系。在控制上述變量的基礎上,模型2進一步加入了本文核心關注的縱向低配變量。結果顯示,在控制了收入、受教育程度和家庭財富等傳統結構論所關注的要素后,相比于非縱向低配者,縱向低配者的優績主義觀念顯著更弱,這支持了本文的假設1。
進一步而言,縱向低配在導致優績主義觀念被削弱的同時,是否會促使個體轉向其他與優績主義相左的觀念系統?為此,本文考察了縱向低配對個體“關系主義觀念”的影響,后者通過問卷題目“在當今社會,有社會關系比個人有能力更重要”進行測量。如模型3所示,縱向低配對個體的關系主義觀念并無顯著影響。綜上所述,縱向低配所代表的地位不一致反映了個體努力/能力與成就不匹配的經驗,這會導致個體對強調“努力/能力與成就相匹配”的優績主義價值的認可程度下降;但此種地位不一致并不等同于個體具有關系主義的價值取向,也說明教育失配所引起的優績主義觀念弱化并不必然導向關系主義價值的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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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穩健性檢驗
1.替換自變量
在基準回歸中,我們采用現實匹配法中對極值較不敏感的“眾數法”測度縱向低配。此處我們改用標準差法重新生成縱向低配變量,在每種職業內部計算勞動者受教育年限的均值和標準差,將受教育年限超過均值一個標準差以上的個體視為縱向低配,將該變量納入表2模型2所示的回歸方程,替換原基于眾數法生成的縱向低配變量。結果表明,在控制其他變量的前提下,與無縱向低配經歷者相比,縱向低配者的優績主義觀念顯著更低,印證了基準回歸結果的穩健性。
2.樣本自選擇處理
樣本選擇性偏差是基準回歸結果出現偏誤的常見原因之一。就本文而言,這一偏誤主要體現為,有無縱向低配經歷的群體在優績主義觀念上的差異并非隨機分布,而可能受到諸多混淆因素的影響。為處理此問題,本文首先使用增強逆概率加權的傾向值分析(Augmented Inverse Probability Weighting,簡稱AIPW),該方法能有效緩解樣本自選擇性帶來的結果偏倚(Glynn & Quinn,2010),已在社會科學研究中得到廣泛應用(楊江華、楊思宇,2023)。在具體操作上,我們首先將樣本分為實驗組(縱向低配)和控制組(無縱向低配),然后基于性別、受教育年限、年齡等協變量,通過Logit回歸估計每個個體進入實驗組和對照組的概率,并基于估計概率進行逆概率加權回歸,以估計處理效應。此外,鑒于傾向值估計往往涉及過多主觀參數設定,我們進一步采用熵平衡法(Entropy Balancing,簡稱EB)進行檢驗。該方法僅要求實驗組與控制組在各協變量的高階矩分布上接近,從而避免了上述弊端(Hainmueller,2012)。結果顯示,在控制樣本自選擇問題后,縱向低配者的優績主義觀念仍然顯著更弱,這表明分析結果具有穩健性。
3.面板數據固定效應模型
在基準回歸中,考慮到樣本集的代表性、信息的充分性以及關鍵變量隨時間變化較小等因素,我們將三期CFPS數據合并為混合截面數據使用,對每個受訪對象均選取其最近一次被追訪的記錄納入分析,并盡可能控制理論上可能同時影響自變量與因變量的混淆因素。盡管如此,遺漏變量偏誤仍可能無法完全避免。為此,我們進一步引入面板數據固定效應模型,利用個體內效應估計來消除所有不隨時間變化的異質性。首先,我們將數據結構調整為面板數據,此時至少在兩期數據中被追蹤到的個體數為12500;隨后我們運行固定效應模型,結果表明,縱向低配的教育匹配狀態依然顯著抑制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這說明在控制各類難以觀測且不隨時間變化的個體特異性因素后,本文結論仍然成立,這再次驗證了結果的穩健性。
(四)社會流動的調節作用
上文表明,縱向低配與優績主義觀念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而這種靜態地位不一致的影響強度,也取決于個體地位獲得的動態過程。當個體處于縱向低配狀態,但相較于父代職業或自身初職實現了明顯的向上流動時,縱向低配對優績主義觀念的負面效應可能會被此類流動經歷抵消。因此,基于動態視角,我們進一步考察社會流動如何形塑縱向低配與優績主義觀念之間的關系,結果如表3所示。表3的模型4和模型6分別在表2模型3的基礎上加入了代際社會流動與代內社會流動作為自變量,但未包含社會流動與縱向低配的交互項。結果顯示,與穩定群體相比,無論是代際還是代內社會流動,對個體優績主義觀念的影響均不顯著。這可能是由于不同個體社會流動的原因和途徑各異,其自身對流動的歸因與認識也不盡不同,導致社會流動本身與優績主義觀念之間難以呈現確定的關聯模式。已有實證研究在這一問題上的結論也存在分歧(Mijs et al.,2022;Wang & Olivos,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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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于社會流動本身對優績主義觀念的影響,本文更關注其如何調節職業—教育縱向低配與優績主義觀念之間的關系。為此,我們在表3的模型4和模型6基礎上,分別加入代際社會流動、代內社會流動與縱向低配的交互項,結果見模型5和模型7。結果顯示,與穩定群體相比,長距離的代內和代際向上社會流動與縱向低配的交互效應均顯著為正。這意味著,對于那些相較于父代職業或自身初職實現了職業地位大幅提升的縱向低配者,向上社會流動所帶來的成就感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教育成就與職業地位不一致所造成的落差感。個體憑借能力與努力取得的文憑,雖未轉化為與其教育水平完全匹配的職業成就,卻在歷時性層面帶來了職業境況的明顯改善。在這種情況下,縱向低配對個體優績主義信念的抑制作用也相應減弱。至于經歷其他類型社會流動的個體,由于社會地位未發生明顯提升,甚至可能出現倒退,因此難以形成足以抵消教育失配影響的力量,這也就無法減輕由此引發的優績主義觀念的弱化。由此,假設2.1和假設2.2均得到支持。
(五)進一步討論
1.縱向低配與個體性優績主義觀念
從理論上看,優績主義觀念具有兩個面向:一是總體性面向,即是否認同社會總體上按照優績制原則運作;二是個體性面向,即是否認同優績制原則在個人發展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Morris et al.,2022)。上文主要針對前者進行了考察,本節將探討縱向低配對個體在子代成就歸因上的影響,進而檢驗這一影響是否同樣作用于個體層面的優績主義觀念。
在2020年CFPS的少兒家長代答問卷中,受訪家長需對一系列影響孩子未來發展的因素的重要性進行評分,評分范圍是從0分(最不重要)到10分(最重要)。參照前文,我們將家長對優績主義因素(“孩子的受教育程度”和“孩子的努力程度”)的重要性評分取均值作為其在子代成就歸因方面的優績主義觀念測量指標。我們進一步以該指標為因變量,以縱向低配為自變量,重新運行多層次回歸模型,結果如表4模型9所示:處于縱向低配狀態的父母傾向于持有較弱的個體性優績主義觀念,即他們認為優績主義因素對子女成就的影響相對較小。這一結果不但與前文對總體性優績主義觀念的分析高度一致,而且清晰地表明,縱向低配不僅影響個體對當前社會狀況的認知,還會塑造其對子女未來發展的觀念。鑒于已有研究明確指出,父母的成就歸因會通過影響其養育行為,對下一代的成長產生重要作用(Darling & Steinberg,1993),因而我們認為,縱向低配所引發的個體優績主義觀念的弱化,很可能具有跨代際的長遠影響,未來可能進一步形塑我國家庭的教養模式,甚至影響下一世代的社會化進程與人力資本積累方式。我們期待后續學者對此開展進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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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職業匹配狀況與優績主義觀念
上文主要討論了教育失配中的縱向低配狀況對個體優績主義觀念的影響。這既是因為縱向低配是我國當前就業市場中教育失配的主要類型,也源于該現象對優績主義觀念具有更直接、更重要的理論內涵。為增強研究的豐富性和完整性,本文也探討了“縱向高配”,即職業所需教育年限高于個體實際受教育年限對優績主義觀念的影響,結果如表5所示。與教育匹配者相比,縱向低配依然顯著削弱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而縱向高配則顯著強化該觀念。為進一步理解這一現象,我們對縱向高配群體進行了若干人口背景分析。數據顯示,相較于教育匹配者,縱向高配群體通常來自社會經濟地位更為弱勢的家庭:其父母受教育程度和職業地位較低,更多來自農村,持有農業戶口,家庭財產總量也相對更小。這些先賦的結構性不利條件,不僅可能限制其教育成就,也會使他們更難借助非優績制因素(如社會關系等)進入優質行業與崗位。因此,我們有理由推斷,縱向高配的個體更可能在完成學業并進入勞動力市場后,通過付出超常努力才能取得目前的職業成就。這種人生經歷使其更加堅信通過努力能夠改變命運、獲得成功的優績主義敘事,從而持有相對更強的優績主義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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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論與討論
以“努力+能力=成就”或“努力與成就相匹配”為核心要義的優績主義觀念是現代社會的價值基礎,但近年來也備受爭議。以桑德爾為代表的公共知識分子批評其助長精英的傲慢,將社會差距合理化,進而激化了近年西方的民粹主義浪潮。社會學者關注教育和職業兩大分層系統中的結構性位置對個體優績主義價值觀形成的影響,但往往僅從單一地位出發,靜態地理解這一關系,忽略了不同分層體系在決定個體社會地位時存在的內部張力,以及個體位置獲得的過程性。基于此,本文嘗試從地位不一致理論出發,借助教育失配這一概念,引入具有內在張力的地位狀態,并在社會流動的動態條件下考察此類地位張力如何影響優績主義觀念,從而豐富對優績主義的解釋邏輯。通過對中國家庭追蹤調查2018、2020和2022年三期數據的分析發現,縱向低配的職業—教育匹配狀態會顯著削弱個體的優績主義觀念,使其更傾向于否認社會總體上按照優績制原則運作;而代際與代內的長距離向上社會流動均可顯著抑制縱向低配對優績主義觀念的削弱作用。
進一步而言,縱向低配不僅會削弱總體性的優績主義觀念,還會削弱個體性的優績主義觀念,表現為縱向低配者在對其子代發展成就進行歸因時,更少強調優績制因素的重要性。這些發現表明,優績主義觀念并非由單一結構位置直接決定,而是由個體多元的結構性地位及其內部張力,以及該地位在代際與代內的動態變化過程共同塑造,這拓展了學界對優績主義觀念形成機制的理解。基于上述結論,本文在描述性統計中所呈現的我國公眾整體較強的優績主義觀念,很可能得益于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長期的高流動性、經濟騰飛期個體物質生活和社會地位的普遍改善,以及市場化初期居民地位錯配發生率較低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支撐。
回到關于優績主義的理論探討,正如該概念的提出者楊所指出的那樣,優績主義敘事所宣揚的“能力+努力=成就”的價值等式,不僅預設了機會公平的普遍存在,而且將個體在社會分層中的地位完全歸因于能力或努力程度。這種敘事在現代社會中被廣泛接受,但它實際上使不平等結構合法化,加劇了社會階層的分化和結構失衡(馬科維茨,2024)。而這一敘事得以被社會接受的前提,恰恰是高度的地位一致性。只有當個體在多元分層體系中的位置高度一致時,優勢階層才能將其職業成就歸因于能力與努力,弱勢階層則不得不接受“因努力不足、能力欠佳”而“咎由自取”的苦果。然而,地位不一致特別是其中的縱向低配使個體的職業地位與教育地位發生分離,從而打破上述邏輯。對于那些在教育系統內取得一定成就,卻未獲得相應職業地位的個體而言,他們顯然難以接受優績主義的指責,優績主義敘事的合法性也因此受到削弱。本文的結論由此凸顯了優績主義敘事被社會廣泛接受的結構性前提,以及該前提動搖后可能引發的后果。有學者指出,優績主義敘事的核心問題以及其近年來在學界和大眾中招致批評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其對“努力與成就相匹配”這一奮斗精神的強調,而在于其評價體系過于單一,導致個體競爭賽道變得狹窄,由此造成過度競爭。在競爭中成功者可能滋生傲慢情緒,失利者則承受污名(Carvalho,2022)。從這一角度看,地位不一致的狀況也可被視為一種契機,促使個體重新思考“努力”本身所具有的多元屬性,進而在更豐富多樣的人生賽道上發揚奮斗精神,實現自我價值與社會需要的有機統一。
進一步來說,本文所發現的縱向低配與個體優績主義觀念之間的負向關聯,以及社會流動在其中起到的調節作用,對理解中國社會的轉型也具有重要意義。市場化改革以來,與經濟快速增長和旺盛的社會活力相伴的是社會差距的擴大,然而中國居民長期對此表現出較大程度的寬容。這不僅僅是因為絕大多數人在市場轉型中實現了生活改善(李忠路,2018),也源于優績主義觀念本身的價值塑造作用(Xie et al.,2012)。然而,自21世紀初以來,職業與學歷之間的縱向低配現象逐漸在勞動力市場中出現(劉金菊,2014);與此同時,中國社會的代際關聯性波動增強(李路路等,2018),排除工業化影響后的縱向職業流動性和教育流動性均呈現下降趨勢(Zhou & Xie,2019;Xie et al.,2022)。從本文視角看,上述結構性變化很可能導致公眾對優績主義的認知發生一定轉變,并進一步影響他們對當前我國社會差距的看法。
在現實層面,教育失配尤其是縱向低配關系到個體對社會分配原則及其公平性的認知,警示我們重視其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并通過政策工具緩解這一狀況。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可順應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為代表的新一輪科技革命,依托數字化轉型下勞動力市場的新變化,及時且有針對性地調整學制和專業設置,培養更多適應市場需求的人才。另一方面,國家還可依托新質生產力的發展,開拓新興產業,改造傳統產業,持續增強勞動力市場對各領域優質人才的吸納能力。由此,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職業—教育縱向低配現象的發生,重塑個體對優績制的信心,最大程度地凝聚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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