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清化省(Thanh Hóa)兩家最大電動車公司經理被起訴后,數百家電動車經營戶舉報被收"保護費"。
2月18日消息,據清化省(Thanh Hóa)公安廳透露,在清化省(Thanh Hóa)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對興豐建設與旅游有限責任公司(C?ng ty TNHH Xay d?ng và Du l?ch H?ng Phong)和戰勝27-7傷殘軍人有限責任公司(C?ng ty TNHH Th??ng binh 27-7 Chi?n Th?ng)的兩名經理及會計因電動車經營違規行為作出案件起訴、被告人起訴決定后,數百家電動車經營戶已同時遞交舉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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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興豐建設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黎文祿執行起訴書和逮捕令
在舉報信中,電動車經營戶表示,岑山(S?m S?n)的載客電動車活動主要由上述兩家企業組織管理,登記運營的電動車總數近400輛。
然而,組織實施過程中產生了諸多不合理之處,引起參與經營的車輛經營戶不滿。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封舉報信中,許多經營戶還提到,盡管電動車是他們合法的財產,但為了能夠參與載客運營,每年每輛車必須繳納7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保護費"。
如果經營戶不繳納上述款項,即使車輛和駕駛員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也無法被安排運營。
此外,據經營戶反映,在運營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內部收費或服務費,其法律依據、收費標準及使用目的均未得到明確解釋。經營戶認為,這些長期存在的不合理現象直接影響了經營戶的權益和地方旅游環境。
目前,清化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正在擴大調查范圍,以澄清舉報信中的不合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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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戰勝27-7榮軍有限公司”會計阮氏玄的起訴已執行
此前,據《勞動者報》報道,2月9日,清化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對興豐建設與旅游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黎文留(Lê V?n L?u)及公司會計武垂陽(V? Thùy D??ng)以"逃稅罪"提起公訴并發布逮捕令以暫扣拘留,該罪行依據《刑法》第200條第2款規定。
2月12日,清化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繼續對戰勝27-7傷殘軍人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文戰(Nguy?n V?n Chi?n)及阮氏玄(Nguy?n Th? Huy?n)以"逃稅罪"提起公訴并發布禁止離開居住地令,該罪行依據《刑法》第200條第1款規定。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在2023年和2024年期間,上述兩家公司虛報收支數據,實施逃稅行為近10億越南盾。其中,興豐建設與旅游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黎文留指示會計偽造工資發放檔案,為每年256名實際不在公司領取工資的電動車司機虛列工資;偽造考勤表、工資結算表以虛增成本,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抵扣。兩年虛報工資總額超過83億越南盾,由此減少應繳企業所得稅,確定逃稅總額超過7.86億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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