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塊買個小禮物,換來十年牢飯,這事你信嗎?
天津一位張女士,平時喜歡買點小飾品。2018年,她在朋友圈看上一款佛頭吊墜,鳥骨頭雕的,挺別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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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說這是"罕見鳥骨",市面難找。張女士一琢磨,4500塊,不算便宜但能接受,買了。
你猜怎么著?兩年后,警察找上門了。
原來這吊墜是盔犀鳥頭骨做的。
盔犀鳥,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瀕危物種。
這骨頭在文玩圈叫"鶴頂紅",一克比黃金還貴。
更魔幻的還在后頭。
張女士買的時候花了4500,司法鑒定價值20萬。
判刑就按20萬算,不是按4500。
再加上她后來花9萬5買的白犀角吊墜,兩筆加起來,十年有期徒刑,罰金10萬,賠償生態損失36萬,合計46萬。
二審維持原判。終審了,沒翻篇余地。
她到底冤不冤?
可能有人覺得,4500的東西算20萬,這也太狠了?她也不知道是保護動物啊?
咱得把這里頭的門道說清楚。
第一,為啥"不知道"不算免責?
張女士確實可能真不知道盔犀鳥是啥。但法律上有個詞叫"明知",包括"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啥叫"應當知道"?
您琢磨琢磨:4500買個鳥骨頭,貴不貴?微商讓您"低調存放",奇不奇怪?交易沒發票、沒證書,正不正常?
這些事擱一塊兒,法官就覺得:您心里早該打鼓了,只是沒問,裝傻。
說白了,法律覺得您不是真不懂,是不想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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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估價為啥能差40倍?
這也是很多人納悶的地方。我花4500買的,憑啥按20萬罰?
這里頭有本賬。
野生動物制品的定價,不是看您買成多少錢,而是看"基準價值"。
盔犀鳥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基準價就高。再根據部位、工藝算系數,頭骨制品按一定比例折算。
所以4500是市場價,20萬是法律價。判刑按法律價來。
你說冤?法律就是這么算的。
第三,送禮為啥比自用還麻煩?
張女士買這吊墜,是送領導的。她覺得是"借花獻佛",聯絡感情。
可送禮這事兒,在野生動物犯罪里風險更大。
法律規定,"收購"包括"以贈送為目的的購買"。您送人,也算流轉,照樣犯罪。
更麻煩的是,收禮的領導如果知道這是違禁品,可能算共犯。
就算不知道,東西要是被搜出來,領導也得寫情況說明,仕途受影響。
說白了,您這是給領導送了個"定時炸彈"。
這案子看完,我覺得,我們該記住三條,保平安:
第一,帶"骨頭、角、牙"的飾品,先查再下手。
甭管賣家說是"養殖的""合法的",您先百度搜《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盔犀鳥、犀牛、大象、老虎,全在上頭。碰了就是犯罪,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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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眾""孤品""限量"這些詞,是危險信號。
正經東西都有證。微商神神秘秘讓您"低調",八成有問題。沒《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的,再好看也別買。
第三,送人的東西,風險翻倍。
自己戴,出事只害自己。送人,收禮的也可能被牽連。給人送禮,就送茅臺、中華、購物卡,俗是俗,但安全。
千萬別送什么"有文化底蘊"的骨頭角牙,那是把領導往火坑里推,也是把自己往監獄里送。
張女士這十年牢飯,吃得確實重。但法律對野生動物保護,向來是零容忍。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更沒有牢獄之災。
咱老百姓買東西,圖個好看、圖個吉利,這沒錯。但千萬別碰那些"說不清來路"的稀奇玩意兒。
請記住:價格說不清的,別買;渠道見不得光的,別碰;材質帶骨頭角牙的,先查。
這三條守住了,咱就不會步張女士的后塵。
轉發給身邊喜歡買文玩、飾品的朋友,這坑,千萬別踩!
最后多說一句,4500買不來仕途,46萬買不回自由,10年光陰換一句'早知如此'——這禮,的確太貴了。(本文素材來源昆明法院公開判決,僅供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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