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魚叔刷到一條消息:
曲婉婷,竟然復出了。
她開設了短視頻平臺賬號,發布了一條彈唱視頻。
隨即被抵制,賬號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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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傳出另一條曲婉婷借拜年宣傳新專輯的視頻。
她身穿吳京同款紅色中國字樣外套,被網友說想賺錢了才來套近乎。

相關視頻下的討論,全是憤怒的網友在喊話曲婉婷退還母親貪污的贓款。
還建議要封殺就封殺得徹底一點,歌曲和個人資料全下架,別動不動就搞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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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人說,曲婉婷母親貪污案已經過去了很久。
加上作品是無辜的,沒必要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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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本人也曾叫屈自己被連坐,受攻擊多年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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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莫名其妙,開年不久就又吵起來了。
魚叔也覺得, 「 明星父母犯罪,要不要搞連坐 」 這個話題確實值得再聊聊。
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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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說明一個事兒。
被整頓的「曲婉婷復出」賬號是假的。
IP地址錯誤,曲婉婷在國外也確認了抖音賬號不是她本人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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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紅衣拜年視頻,是其2月18日在外網發布的視頻。
可以說,整個復出事件都是錯誤信息加上斷章取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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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可否認的是,網友們的情緒是真實的。
對曲婉婷的抵觸、厭惡、憤怒,呼吁徹底封殺她的心情也是不容置疑的。
這一切,都源于曲婉婷母親張明杰的案件。
張明杰原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發改委原副主任。
因受賄、濫用職權、造成巨額公共財產損失,被判處無期徒刑。
那個天價數字里,全是普通人的血汗錢。
有爛尾樓盤榨取的普通人的全部存款,還有下崗工人的安置費。
哈爾濱的冬天何等刺骨,無處安置的下崗職工家庭的情形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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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于公職人員受賄案件本就懷抱巨大的憤怒。
加上母親張明杰案件輿論發酵前后,曲婉婷名氣不斷上漲。
還一度登上了2013年的春晚,演唱她的成名曲《我的歌聲里》。
都進一步增加了案件討論的熱度,點燃了公眾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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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輿論矛頭從案件本身擴展指向了曲婉婷。
誰知曲婉婷不僅沒有為此道歉,還一直為母親喊冤。
發博、寫歌、吃素、念佛,期盼法律給張明杰一個公正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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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張明杰案的終審結果確實抹除了貪污罪名,但受賄罪板上釘釘。
那么多錢根本不是一個公職人員利用合法途徑可以獲得的。
可審判結果出爐后,曲婉婷有所質疑。
她稱母親是被巨大勢力利益網推出來的犧牲品,背后還有更黑暗的真相。
還出了一首名為《啞巴》的歌意有所指,隨即便遭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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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曲婉婷定居加拿大,時不時傳出戀情與生活細節。
面對輿論的追擊,和對其轉移贓款國外享受的說法她一度叫屈。
大眾看到受賄者親屬生活水平依舊,似乎未受影響,本就不滿。
曲婉婷自認受害者的一系列動作,更惹反感。
前幾天一則張明杰案的后續報道又激發了大眾情緒,也為最近的連坐話題討論添了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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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直以來,內娛明星父母涉事的連坐話題討論一直都沒停過。
比如,劉浩存父母的舞蹈學校出現學員受傷終身癱瘓事件。
事后不服法院罰款判決多次上訴,推脫治療款項,直至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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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存以謀女郎身份進入娛樂圈后,此事件被挖出。
加上彼時劉浩存的各種采訪被當成笑料傳播,混合作用下風評并不好。
也掀起了一波抵制之聲,以及讓劉浩存償還父母的債為受害者道歉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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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還有余景天家的涉毒KTV事件、周震南父母拖欠數億債務、周柯宇父親被執行.......
基本上都是父母作孽,在子女進入娛樂圈之后被爆出。
又因為子女的明星身份,事件的關注度和激起的情緒濃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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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來了,父母做錯事,明星子女該不該被連坐呢?
魚叔覺得,咱們可以先定義一下連坐包括什么。
被罵?被抵制?限制活動?還是直接封殺退圈?
如果是被罵,那很多網友覺得這點懲罰簡直不算什么:
明星父母斂取財富,子女連帶享受,為什么罵名不能共擔?
就像曲婉婷早早就出國留學,那時候怎么不為自己叫屈?
而且罵罵咋了,既不會掉塊肉,又不會交出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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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停止活動乃至封殺退圈,那是否連坐感覺又不是大眾能決定的。
明星父母涉事對明星本人的輿論影響,更多是資本考量的內容。
比如余景天當年就因相關事件影響加上雙國籍被爆,就在風險下從選秀節目中緊急退賽處理。
但要想封殺退圈,又沒有那么容易。
事實上,余景天事發后復出,至今仍然有活動有粉絲。
若非明星本人涉及犯罪,那法律意義上罪名連坐確實是無法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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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大家對明星該不該被涉事父母連坐的討論,很難得出一個確定的答案。
因為比起答案本身,這個討論本身就更多指向情緒的發泄:
一種不公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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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公平感,一方面來自現實邏輯與法律原則的縫隙。
大家都知道法理不容連坐,但到底情理難斷牽連。
看到明星們借助家族資源與文化資本躋身公眾視野,享受著父母光環帶來的紅利,明知誰的錯誰擔,但也很難不將他與他們的家族視作命運共同體對待。
就像那句「罪不及家人的前提,是惠不及家人」。
另一方面,來自底層共情。
看到與自己一樣的普通人在與明星以及其背后的家族勢力對抗時,大家也很難不代入相似立場。
明星有粉絲代罵,有錢人有錢護航,普通人有什么?
尤其天價日薪曝光后以及階級話題日益敏感的當下,折疊生活的不同讓人更難接受,特權階級自稱無關痛癢的犯錯,卻是以犧牲普通人整個人生為代價。
就像曲婉婷因明星身份得以站在大眾面前為母叫屈,那被侵吞安置費的普通人的苦難又有人來體諒補償。
最后,是即便是連坐,在普通人和明星面前殺傷力也是不同的。
魚叔想起前幾年有過一次這樣的討論:
「一人犯罪,該不該影響家屬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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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我們一直是默認影響,也是一直在奉行的法律條文。
很多影視劇中,這也是一個固定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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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兩會上的一則提案,讓話題被打開討論。
委員周世虹提議,消除對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他強調,罪刑法定、罪責自負是刑法的基本原則,也是現代法治的基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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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羅翔參與討論。
在視頻中,他也持相同的觀點。
認為「罪責自負」,子女無法決定父母犯不犯錯。
因此,考公參軍中查三代、查父母的政審,并不合理。
意思就是不搞連坐,誰犯罪誰承擔,跟別人沒關系。
此言一出,引來許多網友的不滿。
輿論更是一邊倒,脫粉的脫粉,聲討的聲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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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話題跟咱們今天討論的有點像。
甚至當時討論的例子,都同樣提到了曲婉婷。
她成了一個典型的大家拒絕取消限制的例子。
類似的,比起決定本身,大家討論本身的情緒落在了不公感上:
如果犯罪者子女不受影響,那對遵紀守法的家庭公平嗎?
取消限制確實讓犯罪者子女體會到法律溫度了,但其他人的安全感誰來保障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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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和資源的有限性,讓普通人的被剝奪感更嚴重。
就像普通人父母犯罪,尚且要受到考公這一如今重要生存渠道的關閉限制。
要是明星父母犯罪,明星可以毫無悔意,能不受影響繼續光鮮亮麗的賺錢,豈不是更是對普通人的暴擊?
這導致對于很多人來說,追著罵或者口頭抵制已是為數不多發泄不平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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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法制難,人心的天平更難。
當代表自身的秤盤已經被重壓到失去衡量的彈性,所有的寬容呼吁也只能無奈淪為無力的口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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