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憑無據闖入他人經營的五金店生活區域,肆意毆打致其住院7天,涉事二人中一人還是手握基層服務與監督職責的社區相關領導,可最終的處罰結果僅為各罰款900元。事發至今,施暴的李某香、李某環姐妹既未道歉,也未對受害人王女士作出任何賠償。四川省廣元市這份與受害人身心傷害嚴重不符的處罰,不僅讓受害人寒心,更因行政處罰明顯適用法律錯誤、基層工作人員知法犯法兩大核心問題,引發對執法公平性的強烈質疑。
2025年12月20日17時許,李某香、李某環姐妹僅憑主觀猜測,認為其父親與廣元市朝天區云霧山鎮菜籽壩社區居民王女士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從廣元市區驅車前往王女士經營的五金店,二人擅自闖入王女士店鋪的生活起居區域后,不分青紅皂白污蔑王女士與其父親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面對這番毫無根據的惡意指責,王女士對此予以辯駁,雙方當即發生爭執,對方隨即對王女士動手毆打。爭執中,李某環率先與王女士發生抓扯,李某香隨即上前拉扯助力,三人爆發肢體沖突,導致王女士身體多處受傷。混亂中,二人還將王女士床上的被子扔在地上用腳踩踏,肆意踐踏其私人空間,王女士在慌亂中拍攝下現場照片,留存下這起無端沖突的關鍵證據。
![]()
(現場照片,王女士提供)
值得關注的是,動手施暴的李某環并非普通市民,其身任廣元市利州區嘉陵街道辦事處將軍橋社區相關領導,同時兼任當地“三職合一”監督員,手握基層服務與監督的雙重職責。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法律法規、帶頭維護鄰里和諧的基層工作人員,卻因毫無根據的猜忌,主動挑起沖突、毆打普通群眾,典型的知法犯法行為,不僅對受害人造成了直接的身心傷害,更嚴重褻瀆了基層工作人員的職業操守,損害了基層隊伍在群眾心中的信任與形象。
![]()
(王女士提供)
事發當日,身體多處不適的王女士前往廣元市中心醫院就診并入院治療,住院費用均由其自費承擔,經診斷確診為急性外傷后頭痛、頭皮軟組織挫傷等病癥,入院時呈急性痛苦面容,手部有傷口,頭部軟組織存在異常,尿液多項指標超標,經7天針對性治療后于12月28日出院,雖癥狀有所緩解,但仍需后續復查,此次遭遇也給其留下了心理陰影。
![]()
(診斷證明書,王女士提供)
![]()
(診斷證明書,王女士提供)
2026年1月30日,廣元市公安局朝天區分局羊木派出所對該起事件作出正式處置,出具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李某香、李某環在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故意滋擾王女士并致其抓傷,二人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違法行為。然而,執法部門工作人員結合二人主動到案的情節,僅對二人各處以900元罰款,要求15日內自行到銀行繳納,逾期將按規定加處罰款。這份處罰不僅與王女士所受的身體傷害、精神損害形成明顯不對等,更存在突出的行政處罰適用法律錯誤問題;且事發后王女士家屬前往派出所溝通時,執法部門工作人員曾口頭告知涉事二人將被處以拘留處罰,最終的罰款結果與此前口頭告知內容嚴重相悖,讓執法的公正性備受質疑。
![]()
(行政處罰決定書,王女士提供)
更讓王女士寒心的是,從2025年12月20日事發到2026年1月底拿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時隔一個多月,李某香、李某環二人始終未正視自身的違法行為,沒有任何悔改表現。既未主動向王女士作出正式的道歉,也未對其住院治療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等經濟損失,以及身體傷害、名譽損害作出任何合理賠償,二人漠視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進一步加重了王女士的心理創傷。
如今的王女士,仍需按照醫院醫囑定期復查,時刻擔心頭部傷情出現后遺癥,而此次被闖入、被毆打的經歷,也讓她對自己經營多年的五金店生活區域產生了強烈的恐懼,甚至不敢獨自在店內停留。王女士及家屬已明確表示,對該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將在法定期限內,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為自己討一個公道。
受害人的訴求清晰且合理:希望相關部門針對該起事件的處罰結果,給出公平、合理、正式的官方解釋,明確對李某環這名知法犯法的基層工作人員僅罰款900元的判罰是否適當,徹查行政處罰中存在的法律適用錯誤問題;希望李某香、李某環二人正視自己的違法過錯,向王女士作出誠懇的正式道歉;更希望二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對王女士的經濟損失、身體傷害和名譽損害作出合理賠償,讓受委屈的普通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與溫度。
基層工作人員的權力來自人民,更應敬畏法律、恪守職責,法律的適用更容不得半點偏差,對違法行為的懲戒更應與其過錯相匹配。當基層工作人員知法犯法卻未得到相匹配的懲戒,當執法決定存在明顯法律適用錯誤卻草草結案,會寒了普通群眾的心。如何糾正此次處罰中的法律適用錯誤,如何依規懲戒知法犯法的基層工作人員,如何切實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成為這起事件背后亟待解答的問題。
(以上內容均基于當事人訴求及公開案件材料整理呈現,相關爭議與事實細節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