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宋兆普表示,如果生育時間過晚,隨著年齡增長,性激素和卵巢功能下降,可能影響生育能力。因此,他建議適當降低法定結婚年齡,鼓勵適齡群體早生早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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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男性不得早于22周歲,女性不得早于20周歲。
支持者認為,女性20-25歲、男性22–28歲為生育黃金期,降低婚齡可讓有意愿者在最佳生理年齡生育,減少高齡產婦風險。
為部分有早婚早育需求的群體掃清法律障礙。全球多數國家法定婚齡為18 歲,我國現行標準偏高,調整后更符合國際通行做法。
反對者認為,18–20 歲多處于高中/大學階段,經濟未獨立、責任意識不足,易引發沖動婚姻,推高離婚率。并且,農村地區可能出現女性輟學早婚現象,加劇教育中斷與性別不平等。
網友表示,其實覺得可以適當降低結婚的年齡來提高一下結婚率,但仍然是治標不治本。
實際上,降低結婚年齡只會讓不該結婚的人有結婚的念頭,過早結婚對于還未思想成熟的孩子以后有太多變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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