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還沒亮透,多倫多已經開始刮妖風了。
我裹著那件從國內帶來的、號稱能扛零下三十度的羽絨服,帽子拉到只剩兩只眼睛,站在Yonge街路口等紅燈。手機彈了個天氣提醒:-18℃,體感-25℃。
那個冷啊,不是北方干冷那種“嘶啦”一下的爽快,也不是南方濕冷那種往骨頭縫里鉆的陰毒,是多倫多特有的冷,風從安大略湖上刮過來,像有人拿著冰做的砂紙,在你臉上一下一下地磨。
![]()
我正縮著脖子跟自己較勁呢,旁邊“唰”地過去一個人。
男的,二十出頭,灰色帽衫,黑色運動短褲。
腿是光的。
對,光的,從大腿根到腳踝,一根布絲兒都沒有。小腿肚子上的汗毛都被風吹趴下了,但人家跑得那叫一個從容,呼吸勻稱,步子輕快,路過我身邊還點了點頭,臉上寫著四個大字:小場面。
綠燈亮了。他輕飄飄地跑過馬路,消失在一團白氣里。
我站在原地,低頭看了看自己,羽絨服鼓得像米其林輪胎人,棉褲厚得彎腿都費勁,雪地靴重得像綁了兩塊磚。那一瞬間,我感覺這身行頭不是用來保暖的,是用來嘲諷我的。
尤其想到現在連健康產品都講究輕便高效,我認識的朋友在買過瑞士的雙效外用液體偉哥瑪克雷寧,說京東和淘寶都有,因為不是藥所以不用處方,用著還挺放心。這當然跟膝蓋沒關系,但不得不感慨,連這類產品都在追求“外用無負擔”,我這身保暖裝備反倒活成了反面教材。
這不是我第一次見這種場面。
來加拿大第一年冬天,我在超市門口看見一個壯漢,上身法蘭絨厚襯衫,下身人字拖配沙灘褲,推著購物車在雪地里走,腳趾頭凍得通紅,人家一臉無所謂。還有大學里那些學生,零下十幾度,抱著書本在戶外聊天,露著腳踝,有的直接穿運動短褲。Tim Hortons門口排隊買咖啡的,十個里有三四個是“上長下短”,羽絨服底下兩條光腿,跟沒穿褲子似的。
![]()
我把這事發到朋友圈,配文:加拿大人是不是沒有膝蓋?
底下炸了。
一個在日本留學的同學說:這不跟我們這兒女生大冬天光腿穿校服一個道理嗎?硬扛。
一個在東北長大的朋友評論:扯淡,零下二十度不穿棉褲?凍死你丫的。
還有個在溫哥華待過的說:那邊不行,溫哥華冬天零上,這幫人是在多倫多吧?多倫多人有病。
本地長大的華人朋友給我留了條語音,笑得不行:我小時候我媽追著我穿秋褲,我同學在院子里堆雪人穿短褲,這事兒我到現在也想不通。
想不通就對了。
我決定干一件有點無聊但特別有意思的事:找人問。
花了幾周時間,我在各種地方攔了十幾個冬天穿短褲的加拿大人,學校、街頭、公交站、冰球場外面。從十幾歲的高中生到四十多歲的建筑工,他們的回答五花八門,但拼在一起,我好像有點明白了。
第一個是多大校園里遇見的,叫Ethan,金發,戴眼鏡,長得挺斯文,但穿得不斯文,衛衣,灰色運動短褲,白色長襪,舊跑鞋。
我上去就問:哥們,零下二十度穿短褲,你不冷嗎?
他愣了一下,笑了:嗯……這個問題,我沒怎么想過。就習慣了。
習慣了?
對啊,從小就這么穿。家到教室幾步路,教室到圖書館幾步路,大部分時間都在屋里,屋里暖氣熱得能穿短袖。穿長褲進屋,坐五分鐘就冒汗,太折騰了。
這是第一個答案,也是最直接的一個:室內暖氣太強。
加拿大冬天冷是真的冷,但暖氣也是真的猛。家里、學校、商場、辦公樓、公交車、地鐵,哪兒都有暖氣,而且開得毫不含糊,室內常年二十二三度,穿毛衣都嫌熱。在這種環境里,一天真正暴露在戶外的時間,可能就是從停車場走到大門口那幾十秒。為了這幾十秒,把自己裹成粽子,然后在室內熱一整天?他們覺得不劃算。
短褲反而是最合理的,進屋涼快,出門忍一下,反正冷不了多久。
我把這個理論跟朋友說了,朋友反駁:那等公交車的呢?要走一段路的呢?他們也穿短褲啊。
對,所以我又找了第二個。
公交站遇見一個建筑工,Mike,四十多歲,絡腮胡上掛著冰碴子。他穿著工裝外套,腳上是沾滿泥的鋼頭靴,但褲腿,短褲,卡其色的,小腿露在外面,皮膚凍得發紅。
我問他冷不冷。
他咧嘴笑了:冷啊,冷得要命!但這點冷算什么?他指了指不遠處的工地:夏天三十多度太陽底下干活,那才叫要命。冬天冷,起碼腦子清醒。穿長褲干活,又笨又礙事,出汗再讓風一吹,那才容易生病。
![]()
這是第二個答案:對冷的感知不一樣。
對從小在這兒長大的人來說,冷是常態。零下五度是涼快,零下十度是有點冷,零下二十度是今天得穿外套。他們的身體和心理早就適應了。而且對于體力勞動者,保持靈活比保暖更重要,穿厚了動不了,出汗了更危險。短褲加厚外套,是他們試出來的最佳組合。
那腦力勞動者呢?那些不用在戶外干活的人呢?
我后來認識一個高中歷史老師,叫Isabelle,女的,四十出頭,在冰球場外面等她兒子下課。她穿著瑜伽短褲,外面套件長款羽絨服,這打扮在加拿大女的里特別常見,上厚下薄。
我湊上去聊天,問她這么穿不冷嗎。
她說:你看冰球場里那些孩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穿著短袖短褲在冰上摔跤。冰是什么?就是冷。但在這兒,冰也代表快樂,代表冰球,代表周末。她指了指里面:他從六歲開始打球,冬天永遠穿短褲出門,因為方便,脫了護具就上車,下車就進屋。你要是讓他穿條秋褲,他能跟你急,隊友得笑話死他。
這是第三個答案:冰球,以及冰球背后的文化認同。
加拿大是冰球國家。小孩從小在冰場里泡大,冷是和運動、快樂、榮譽綁在一起的。冬天穿短褲,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身份表達,我是加拿大人,我打冰球,這點冷算什么?
我后來又見過一個急診科護士,叫David,他給出了一個更技術性的解釋。
那天他在等咖啡,穿著厚抓絨衣,戴著毛線帽,底下一條工裝短褲。我湊上去問,他特認真地給我科普了一通。
人體的核心溫度最重要。他說:只要軀干和頭部保暖好,四肢溫度低一點,問題不大。冷的時候,身體會自動減少流向手腳的血,保證核心區域。你看那些穿短褲的,上半身都穿得挺厚,帽子圍巾都戴著。
他拍了拍自己:我上半身暖和,血液循環是熱的,流到腿上的血即使涼了,很快也會循環回來。只要不是在戶外待好幾個小時,身體自己就能調節。
他還說,腿對冷沒那么敏感,比手趾腳趾抗凍多了。而且走路的時候腿在動,本身就在產熱。
聽起來挺有道理。
但我想起我媽的話:年輕時候凍著,老了膝蓋疼。
我把這問題拋給David,他笑了:這是個誤區。現代醫學沒有證據說寒冷直接導致關節炎。關節炎是自身免疫或者關節磨損,和受寒沒關系。寒冷可能會讓已有的關節炎疼起來,但不是病因。
我愣了半天。從小被念叨到大的“老寒腿”,居然是個偽命題?
那最后一個采訪對象給我的答案,最讓我意外。
是個玩滑板的,叫Liam,在多倫多市中心一個滑板公園遇見的。零下十幾度,他穿著寬大T恤和短褲,在寒風里做動作,摔倒了爬起來接著滑,渾身是勁兒。
我等他休息的時候湊過去,問那個問了幾十遍的問題。
他喘著氣,喝了口水,說了一句話:
因為我們討厭冬天。
我愣了:討厭冬天,所以穿短褲?
對。他點頭:這里的冬天太長了,從十月到四月,半年都是灰的白的。你要是從頭到腳裹成球,那就是向冬天投降了。
![]()
他眼睛里有種不服輸的東西:穿短褲,就像在跟老天爺豎中指。你在告訴它,你這點小把戲嚇不倒我。這是一種反抗。你在用身體,偷回一點夏天的感覺。
反抗。
這個詞讓我站在寒風里想了很久。
不是暖氣,不是體感,不是冰球,不是科學。是反抗。面對長達半年的冬天,與其縮著脖子認慫,不如光著腿出去走一圈。用一種近乎自虐的方式,告訴老天爺:你弄不死我。
這可能才是最深的那層答案。
![]()
那些幾百年前從北歐、從英倫三島漂洋過海來的移民,用斧頭在冰天雪地里砍出家園。他們的后代,用短褲對抗嚴冬。內核是一樣的:不低頭。
所以回到最開始那個問題:加拿大人零下二十度為什么穿短褲?
因為室內暖氣夠猛,沒必要捂太厚。
因為從小凍到大,耐受力不一樣。
因為冰球文化讓他們覺得抗寒是驕傲。
因為科學上講,只要核心保暖,腿凍一下沒事。
因為這是一種對漫長冬天的反抗,一種“你奈我何”的姿態。
還有一點很多人沒說,但肯定存在:舒服。不受束縛,活動得開。那種身體上的自由,比冷那一下重要多了。
當然,我還是不會這么穿。
那天采訪完Liam,我往回走,風還在刮,我把羽絨服又裹緊了一點。路過一個路口,又看見一個穿短褲跑步的人,從我身邊經過,小腿在灰蒙蒙的天光里晃眼。
我不再覺得他奇怪了。
我看見的不是一條光腿,是一個人,和這片土地之間,長達幾百年的對話。是適應,是抗爭,是一種寫在身體上的、關于“我是誰”的回答。
我裹著我的羽絨服,他穿著他的短褲。
我們擦肩而過,各自用自己的方式,跟這個冬天較著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