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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德科
1.近日,自然資源部發文說:“新增建設用地原則上不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
一些人不求甚解,直接得出結論:這是按下了供地暫停鍵。
自然資源部當然不是這個意思。因為,“新增建設用地”不等于土拍市場的新增供地。
2.實際上,“新增建設用地”是一個專業術語,特指通過依法批準將農用地(含耕地)和未利用地(包括鹽堿地、沼澤地、高寒荒漠等),轉為建設用途的土地。城中村、工廠、老舊小區等拆遷之后形成的建設用地,不屬于“新增建設用地”,而是“存量建設用地”。
所以,“新增建設用地原則上不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的主要意思是:由農用地新轉為建設用地的,原則上不能再做樓盤開發了。
3.房地產市場的土地供給,主要來自兩個渠道:拆遷舊房(存量)與征用農田(新增)。在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早期,征用農田是供地的第一大來源(尤其是新區開發建設);但從2015年啟動“棚改”以來,拆遷舊房就已經變成了供地的第一大來源。
新政策只把供地的兩個來源給掐住了一個——當然,掐掉的不是最重要的來源。
4.從城市視角看,新政策的導向是:不要再攤大餅了,不要盲目建新區了,城市要轉向內涵式發展。還有那么多城中村和老舊小區還沒改造(而且需要改造),就不要再去征用農田搞新區了。
所以,地方政府需要擺脫路徑依賴——征用農田除了審批有些難度,其它方面幾乎沒有難度;城中村和老舊小區改造的難度極高(工廠、學校和農居房等拆遷難度較低的,都已經拆得差不多了),需要下苦功夫探索一番。
城中村和老舊小區改造已經說了好幾年了,但推進緩慢,因為有退路(征用農田);現在的新政策差不多要把退路給堵上了——“年度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原則上不得超過盤活存量土地面積”;“新增建設用地優先保障重大項目建設和民生事業發展,原則上不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6〕38號,2026年3月5日)。
5.從房地產視角看,新政策的導向是:土地供給得適當收一收。提振樓市已經搞了四五年,政策陸陸續續出了一大堆,但樓市還沒走出低谷期。所以,現在的招數是刻意減少供地,讓房企去搶地,看看地價能不能漲一些,然后再看看地價上漲會不會止住房價下跌。
6.接下來,你會看到,很多房企拿地的激烈程度會越來越高,地價很快就會實現止跌回穩——那么,房價也能止跌回穩嗎?2026年,我們就不討論這個問題了,等到2027年再來談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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