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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21年重大修訂,酒類流通要變天?
文 | 岳治中
日前,商務部制定的《酒類商品批發經營管理規范》(SB/T 10391-2026)與《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范》(SB/T 10392-2026)兩項行業標準完成備案手續,進入正式實施前準備階段。
作為酒類流通領域時隔21年的重大修訂,兩項標準緊扣數字化商業發展趨勢,覆蓋批發、零售全鏈條,從經營條件、管理要求到證實方法構建了閉環規范體系,將對酒類行業的市場格局、運營模式與發展生態產生深遠影響。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新規首次將電商平臺納入酒類流通管理范疇,標準新增"電子商務""酒類商品電子商務經營者"等核心術語定義,明確線上門店需選擇合法合規平臺,滿足商品數字化展示、在線洽談、電子簽約、訂單管理等全流程交易需求。
批發端要求配備智能化供應鏈管理系統,電商經營者需具備電子支付、訂單管理、客戶管理三大系統;零售端則對線上門店的商品信息展示、交易安全、隱私保護提出明確要求,推動線上經營從"野蠻生長"向"規范運營"轉型。
在倉儲配送環節,批發端要求電商經營者倉儲設施滿足物流安全與時效要求,提供實時可查詢的配送跟蹤服務;零售端則鼓勵電商采用前置倉模式,配送過程需符合SB/T 10808標準,確保商品破損率與配送時效可控。這一系列要求將加速酒類流通行業的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在供應鏈管理中的應用,提升行業整體運營效率。
對于同時開展線上線下業務的經營者,標準要求品牌形象保持一致、實現協同運營,這將進一步促進"線上下單、線下配送" "線下體驗、線上復購"等融合模式的發展,推動行業從渠道割裂向全域經營轉型。
此外,為解決長期以來,酒類流通領域存在線上線下監管割裂、質量追溯體系不完善、未成年人購酒管控薄弱、中小從業者合規意識不足等突出問題。
新規一方面提出,批發端需制定正式質量控制流程,零售端建立質量初步鑒別機制,并明確進口酒直接采購需具備進出口資質,無資質企業需委托合規代理。
另一方面要求零售端要求線下門店張貼警示標識、核驗疑似未成年人身份,線上店鋪標注"僅限成年人購買"并實施實名認證,甚至將年齡核驗延伸至配送環節,形成"銷售-配送"全鏈條管控。
除了上述內外,為推動酒類流通行業從"商品交易"向"價值服務"轉型,引導行業競爭焦點從價格戰轉向服務質量與專業能力的比拼。
兩項新規還重點要求直接接觸酒類商品的人員持有健康證,所有從業人員需經專業培訓,熟悉酒類知識、銷售技能及相關法規標準。
對于電商經營者,還需額外配備具備電子商務知識的專業人員;同時鼓勵批發和零售企業配備品酒師或侍酒師,提供酒食搭配指導、酒膳文化傳播等增值服務。
另外,新規還要求批發和零售端企業完善自身服務評價體系、加強廣告宣傳規范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項新標準將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實施,留給行業的過渡期不足半年,為此相關企業需立即啟動標準合規性自查與系統升級工作,避免因標準切換導致的經營中斷或合規風險。
綜合來看,此次兩項兩項標準的實施,不僅是酒類流通行業合規體系的一次系統性升級,更是行業發展模式的一次深刻變革。
標準通過質量追溯、未成年人保護、數字化轉型、服務升級四大核心抓手,構建了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行業規范體系,將有效推動酒類流通行業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提升"轉型,從"分散經營"向"集中規范"轉型,從"商品交易"向"價值服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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