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記者從洛陽市商務局獲悉,4月1日10時起,洛陽市將發放2026年“花城惠購”滿減消費券,包括商品消費券和服務消費券兩大類,涉及超市、加油、百貨以及美食、家政、“洛Young小店”等領域,截止時間為4月30日23:59:59。
本次商品消費券安排資金750萬元,具體包括:滿100元減20元超市券150萬元、滿100元減20元加油券200萬元、滿500元減100元百貨券400萬元。服務消費券安排資金200萬元,含美食券100萬元、家政券50萬元、“洛Young小店”(含電影)券50萬元,面值統一設置為滿100元減20元。
所有在洛人員(包括外地來洛游客)均可領取,在活動規定時間內到洛陽市參與活動的門店即可核銷。若單項券種資金使用完畢,則暫停發放該項消費券,整體遵循先到先得、用完為止原則。
特別提醒的是,本次消費券活動可與平臺、商家自有優惠疊加使用,鼓勵參與活動的商家推出牡丹文化節專屬折扣;活動平臺將實時顯示各券種剩余額度,集中展示參與企業、優惠信息及特色美食消費點位,方便消費者查詢、使用。
領取方式
1.商品消費券:消費者通過位置信息校驗確定在洛陽市內,使用“云閃付”App付款碼在洛陽市參與活動的門店進行商超、加油、百貨類消費,支付單次金額在100元以上,即可獲得“牡丹好禮”消費券包1份(可在云閃付-我的-優惠券中查看到),券包內含滿100元減20元超市券、滿100元減20元加油券、滿500元減100元百貨券各1張,活動期間消費者每周可參與2次,消費券自到賬之日起24小時內有效。消費者可以在云閃付App首頁-政府消費券-本次活動專區查詢參與活動的商戶及各券種使用情況。
2.服務消費券:消費者通過“支付寶”碰一下支付在洛陽市活動門店付款消費時可直接使用,滿100元立減20元,活動期間消費者每周可參與1次。
使用規則
1.所有在洛人員(包括外地來洛人員)均可參與。總量控制,先到先得,領完為止。
2.消費券可在洛陽市轄區內參與活動的任一商家核銷使用,參與商家須支持發放平臺付款方式。
3.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打折、減免券疊加使用。
4.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消費券過期未使用的自動作廢。
5.如交易發生全額退款,退款時間未超出券有效期,券會全額退回且在有效期內可再次使用;如交易發生部分退款,退款金額按照用戶訂單金額中實付部分的占比,按比例退款,且券不可再次使用。
來源:洛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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