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歡自2019年于安徽科鑫律師事務所執業,擅長各類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勞動爭議等民商事案件及經濟類犯罪。曾為中國銀行追索貸款,為泗縣強英飼料挽回損失。在劉X勞動爭議案中,為劉X免除用工責任;在蔡XX訴宿州XX公司案中,助蔡XX討回62687元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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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代理
劉歡自2019年起在安徽科鑫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已承辦逾700件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超500件,擅長處理各類勞動爭議糾紛。其服務對象涵蓋企業與個人,工作方式以訴訟為主。
在劉X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中,原告張XX要求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國XX集團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劉X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即工傷保險賠償責任。張XX于2020年4月27日經介紹進入工地干活,5月5日受傷,醫療費由劉X墊付,后續被告相互推諉賠償。
劉歡作為劉X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調取原告起訴書及全部案件材料,與當事人溝通了解案件經過、各被告角色及當事人意見,隨后書寫答辯狀遞交法院。庭審中,劉歡抗辯劉X與張XX無勞務關系,劉X僅負責帶班,非包工頭或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資等均由他人決定,且自然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請求駁回對劉X的訴訟請求。最終法院支持了該答辯意見,判定劉X不承擔用工主體責任,成功為劉X免除責任。
追索勞動報酬
在蔡XX訴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中,原告蔡XX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工資款62687元。蔡XX自2018年3月入職被告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2020年8月起被告以經營困難為由拖欠工資,2021年10月4日結算,被告欠付77687元,并出具付款計劃,但僅于2021年10月30日支付15000元,仍欠62687元未付。
劉歡作為原告蔡XX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調取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確定被告,充分準備證據,提供拖欠工資明細單及工作相關證明。庭審中,充分論證被告拖欠勞動報酬的事實。最終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蔡XX勞動報酬62687元,幫助蔡XX成功追回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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