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四月的西貢街頭,坦克履帶壓過破碎的路障,一面新旗幟在總統府上緩緩升起。圍觀的人群里,有人低聲問了一句:“以后,這里還叫西貢嗎?”身邊的干部回答:“名字會變,管法也要變,國家得重新分一分。”
這句不經意的回答,后來確實變成現實。統一后的越南,在不到三十五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硬是劃出了六十三個省級行政單位。這個面積,比中國的云南省還要小一截,省級單位數量卻幾乎是中國的兩倍。這個看起來有些“碎”的行政區劃,經常讓外界疑惑:越南是不是在照搬中國的經驗,故意把地方切小,防止坐大?
只說“效仿中國”,其實遠遠不夠。這個“小省制”背后,既有兩千多年與中原王朝的糾纏,也有法國殖民時代留下的行政模板,還有南北戰火、民族差異、宗教文化、復雜地形等多重因素交織。把這些線索串起來看,才比較容易理解,越南為什么要在一塊并不算大的土地上,“堆”出六十多個省級單位。
一、中國影子:從郡縣到兩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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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較早的年代。公元前一一一年,漢武帝滅南越,越南北部被納入漢朝版圖,之后中斷、恢復、再中斷,又再恢復,反復來回。到唐朝時,這一帶已經相當熟悉中原的行政模式,郡縣、刺史、節度使,都在此地出現過。直到五代十國時期,中央無力南顧,當地勢力才逐漸走向事實上的獨立。
長期處在中原王朝的直接統治和藩屬體系之下,有一個最直觀的影響,就是行政觀念。越南早期的地方管理,基本就是學唐宋那套:中央之下,設路、府、州、縣,后來又有“鎮”“道”等名目,更早一點甚至出現過“郡”的叫法。不同朝代雖然有些差別,核心邏輯卻沒有跑遠——上面一層是中央,下邊是一大塊區域,再下去就是基層地方。
到了近代,越南在摸索自己的國家結構時,又一次走上簡化道路。很有意思的一點,越南并沒有像中國這樣保持“省—地級市—縣—鄉/鎮”的四級體系,而是采用了明顯更“扁平”的雙層設計:中央下面直接對接省級單位,省下面再直接管縣級單位。郡、區、鎮、市,名稱各種各樣,但行政層級基本處在同一條線。
換個更接地氣的比喻:在中國,一般是“北京—云南省—昆明市—某縣—某鄉鎮”;而在越南,則是“河內中央政府—某省(或直轄市)—某縣/郡/坊/社”。中間那一級“地級市”被省級單位直接替代了。
這就解釋了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問題:越南的省級單位,看上去是“省”,實際功能卻更接近中國的“地級市”。六十三個省級行政單位,某種意義上可以理解為“六十三個地級市”,下面再分縣。這樣一看,數量就沒那么夸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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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越南諸多省名,也能看出很強烈的漢文化痕跡。像廣寧、廣平、西寧、太平、海陽這些名字,乍一聽就像在中國地圖上隨手圈出的地區。它們不是簡單翻譯,而是直接沿用“廣”“寧”“平”“安”“福”等傳統漢字用作地名,背后是一套高度漢化的地方命名體系。
不得不說,這種繼承并非完全自覺的模仿,而是在長期歷史融合里自然沉淀下來的。行政區劃的層級觀念,地方名稱的取舍規則,都打上了中原傳統的深刻印記。越南后來搞“小省制”,敢直接把“地級市”這個層級省略掉,很大程度上就是對古代郡縣兩級制的一種現代變形——上通中央,下抵基層,結構短而直接。
二、法國遺產:省多、地小、區劃細
如果只從中國傳統來理解越南的省制,還會覺得少了點什么。真正推動越南走向“大區—多省”模式的,是十九世紀中后期的法國殖民統治。
一八八五年,中法戰爭以《中法新約》收場。清政府承認越南“獨立”,但越南并沒有真正獲得自主,而是被納入法屬印度支那體系。法國人把越南、老撾、柬埔寨拉在一起,組了個“印支聯邦”,設立總督府,統管軍事、財政和大政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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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本土的行政體系,有一個特點:省多而面積小。二十世紀上半葉,法國大致劃分為二十多個大區,下設九十多個省。單個省通常只有一兩個中等城市外帶部分鄉村,行政半徑有限。法國人覺得,這種做法方便中央直接伸手到地方,也利于稅收、治安和基礎設施規劃。
當這套思路移植到法屬越南時,就變成了類似的結構:上層是聯邦和總督府,下邊分成若干大區(或類似概念),再往下是密集的省級單位。越南的領土本身狹長,北部紅河三角洲、中部沿海、西原高地、南部湄公河三角洲,在法國人的眼里,各自都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治理板塊。想統得住,就得分得細。
法國人在越南大規模搞道路、電報、港口、城市建設,尤其南方一帶,修鐵路、開種植園、興辦工廠。為了服務這些殖民經濟,需要一個運轉較快的地方行政體系。小省制在這個時候顯示出它的實用性:省長能直接面對地方問題,中央又能很快下達命令。
后來法國垮臺,越南經歷抗法、抗美,最終走上獨立統一之路。但殖民時代的行政結構,并沒有完全推倒重來。大區這個層級在形式上還存在,越南劃出了紅河平原、東北、西北、中部北、中部南沿海、西原、南部東區、湄公河平原等八個區域。不過,這些大區更多偏向地理劃分,類似“華北、華南”這種稱呼,不再承擔實質行政職能。
真正承接行政任務的,依舊是大量的省級單位。以三十三萬多平方公里的國土,分出五十八個省和五個直轄市,平均下來,一個省不過幾千平方公里,確實看著“袖珍”。但站在法國那套行政傳統上看,這并不突兀——法屬殖民地被設計成這樣,本就是為了讓中央的手伸得更細、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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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角度說,越南今天的小省制,是中原郡縣觀念和法式多省結構的混合產物。上承古代官僚體系的兩級制,下接近代歐洲的精細區域劃分,中間又加入自身的民族和歷史考慮,才形成現在這幅地圖。
三、三塊拼起來的國家:南北差異與“小省防分裂”
地圖攤開看越南,很容易被它的形狀吸引:北寬南闊,中間細長,像一條沿海拉伸的“龍身”。但從歷史構成看,這條“龍”至少是由三塊截然不同的區域拼起來的。
一塊在北部,以紅河三角洲為核心,大致相當于今天的北越地區。這里是京族(越族)的主要聚居區,早早進入稻作文明,深受漢文化影響。儒家理念、科舉制度、宗法倫理,長期在這里扎根。宗教信仰上,以大乘佛教混合儒、道習俗為主,是典型的“漢文化外圍帶”。
第二塊在中部沿海,也就是歷史上的占城(占婆)。從三世紀開始,占城就作為一個獨立政權活動,語言和文化都更接近馬來—南島體系。占城人崇奉印度教和婆羅門教,城市里立有大量帶有梵文銘文的石塔,與北方儒佛色彩濃厚的世界相當不同。隋煬帝曾派兵南征,將其納入版圖一時,但很快又再次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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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塊,是最南端的湄公河三角洲,原屬高棉帝國,也就是古真臘。這里的主體民族是高棉人,宗教信仰以上座部佛教為主,兼有部分印度教和伊斯蘭教因素,文化面貌又與越族、占族截然不同。
從十五世紀中期開始,越南北方政權持續向南擴張,與占城長期戰爭,幾百年間反復拉扯。到十九世紀上半葉,占城才算基本被納入越南的統治之下。對湄公河三角洲的控制,則更加曲折,牽扯到與高棉和暹羅(泰國)長期的博弈。直到十八世紀中葉,越南才逐步掌控這一地區,但統治穩定度始終不高。
也就是說,今天這塊狹長的越南領土,在很長時間里并不是一個天然統一的整體,而是由北部原有越族本土、中部占族地區、南部高棉人地區三個區域拼接起來的。語言、宗教、生活習慣差異之大,不亞于幾個小國家并列在一起。
這樣一來,中央政府在設計行政區劃時,顧慮自然非常多。試想,如果在中南部直接劃出幾個面積很大的行政區,包含大量少數民族與宗教群體,一旦地方領袖有了政治野心,或者受到外部勢力鼓動,出現分離傾向,中央要處理起來就會非常棘手。
因此,越南選擇了一個相對穩妥的辦法:把地方切得更碎一些。省級單位既多又小,誰都不算“巨無霸”,彼此之間難以形成跨區域的強大聯合。這種“小省制”,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防分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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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近代史上的南北分裂,更是加劇了這種心態。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中期,越南曾經在三百一十七線一帶被人為割裂為南北兩部分:北部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以河內為中心;南部的越南共和國(南越),以西貢為首都。加上美軍和其他外來勢力的介入,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在這條狹長的國土上展開。
這種對立并不只是政治制度不同那么簡單,還疊加了文化和心理上的差別。南部在法國殖民時期受到較多資本主義和城市文明的影響,西貢被稱為“遠東小巴黎”;北部則更偏向傳統農耕社會,也更早進入反殖民斗爭。南北雙方互相看不慣的心理,很難在短時間消除。
一九七五年后,國家重新統一,看似大局已定,但掌權者的考慮不會這么輕松。如何避免再出現“南北各一套”的局面,如何防止某些地區借歷史文化差異搞地方主義,成為擺在案頭的現實問題。越南統一后不久,對原有省區進行了多輪調整,把一些原本較大的行政區劃分拆細,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先合并、后再拆分的過程。
這種做法在外人眼里或許有點“折騰”,但從政治安全角度看,邏輯并不難理解:省多、地小,分散權力,增強中央對各地的直接掌控力。每個省都直接對中央政府負責,橫向之間缺乏明確的從屬關系,互不統領,聯合行動成本自然提高。這種分割,不是單純的行政技術問題,而是與越南復雜的國家構成、戰后心理密切關聯。
四、山多、人密、海岸長:地形人口逼出的“細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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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歷史和政治方面的原因,越南的自然條件,也在悄悄推著“小省制”向前走。
從地圖上看,越南呈典型的狹長形態,北端到南端直線距離超過一千六百公里,最窄處東西寬度不足一百公里。這樣的國土形狀,本身就不利于大面積統一管理。若是再劃出幾個大省,省會和邊遠地區之間的距離很可能相當遙遠,行政覆蓋就會打折扣。
更麻煩的是地形。越南境內山地和丘陵占比很高,尤其是北部和西部,多山多林,交通不便。西原高地海拔起伏大,通行困難,沿海則是狹長平原和港灣交錯。越南戰爭時期,叢林地帶曾經成為游擊隊和正規軍的天然屏障,也反過來增加了統一后治理的難度。
在這種條件下,劃大區不一定是優勢。一個省如果面積過大,又被山脈河流分割成多個盆地和平原,省會的行政影響力極易被自然地形削弱,地方可能更聽“山這邊”的基層頭面人物,而不是遠在幾百公里外的省長。
再看人口。越南全國人口接近一億,人口密度在世界上排位很靠前。人口主要集中在紅河三角洲和湄公河三角洲,以及部分中部沿海城市帶。一個并不算大的平原里,可能擠著好幾個縣、市,還有復雜的水利系統和農田網絡。如果以中國式大省去管理,單個省的人口規模極容易破千萬,地方政府的管理壓力就會顯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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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實際采取的,是根據地形和人口分布,把行政單元劃得更細。山地地區切出一個個小省,讓省會盡量靠近主要居民點,以便在治安、扶貧、基礎設施方面,反應速度更快。平原人口稠密區,則以較高密度設省,把農業、漁業、城鎮建設和防洪等具體事務交給省級充分調度。
有意思的是,這種小省制在某些方面也提高了“扁平化管理”的效率。越南沒有地級市這一層,全國從中央層面看,只面對六十多個省級單位。每個省的面積不算大,中央下達政策后,省里的傳導鏈條相對短。對一個國土狹長、自然條件復雜的國家來說,這種設計在行政反應速度上有一定現實意義。
當然,這樣做也不是沒有代價。省多了,省級機關的數量自然增多,行政成本、協調成本都隨之上升。許多小省的經濟基礎有限,財政收入緊張,對中央轉移支付的依賴度較高。越南選擇這條路,是在政治安全、行政效率和經濟成本之間的一種平衡。
綜合來看,越南今日的“小省制”,不是單一因素推動的結果。兩千年漢文化影響塑造了“上承中央、下達基層”的基本行政觀念;法國殖民時期引入的多省結構,提供了一個現代意義上的“區—省”模板;三塊不同文化區域拼接而成的國土,加上近代南北分裂留下的心理陰影,讓決策者對地方做大格外敏感;狹長破碎的地形和高人口密度,則使得細分管理看起來更可操作。
六十三個省級行政單位,放在地圖上也許顯得繁雜,但對越南這個國度而言,它是歷史糾葛、現實顧慮和地理格局共同作用下的一種選擇。至于未來是否會調整、合并,走向更大的省區,那就要看這個國家內部的政治自信、經濟發展和地區融合,能走到哪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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