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昨天接到一個姐妹的咨詢,我發現很有代表性,征得她的同意,我寫出來。
這位姐妹今年28歲,男友26歲。兩人同省不同市,4年前在網上認識。
認識的時候,男友剛大專畢業,在老家的一家工廠工作,月入三千多。這位姐妹在省會工作。
后來,兩人開始戀愛,為了縮短愛情的距離,男友主動去了省會找她,并且留在那邊工作。
去年初,雙方家長見了面,商量婚事,女方父母要求她男友全款在省會買房,才能結婚。
男友的父母早幾年在老家市里,給他買了一套婚房,剛還清房貸,他們手里也沒錢。
最后,就說把老家的這套婚房賣掉,給他們在省會城市買房。
但是,女方父母還是很不滿,他們覺得她男友工作不穩定,收入也不高,家里條件也一般,還要等賣了房再買房。自己女兒年紀也大了,他們希望她能找一個條件更好的。
所以,他們就逼著閨女分手。
中間分分合合,兩個人都發現離不開對方。
拖到年底,男友那邊的房子終于賣掉了,當初是花了將近70萬買的,只賣了46萬。
這個錢,不夠在省會全款買房。
這位姐妹,心一橫,就和男友去領了證兒,她覺得這樣的話,父母就不會讓他們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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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領證這事兒,姑娘在過年回家的時候告訴了父母。
大年初二,她老公帶了很多禮物去她家,但是她父母覺得這個男人沒擔當,一直在說,自己付出了什么。她父母就更不愿意他們在一起了,讓她離婚。
我問她,她老公去她家的時候,她父母是不是一直在嫌棄他,拿他不能全款買房說事,甚至貶低他?
她說,是的。
我說,這就對了呀,你父母不愿意,你老公肯定會替自己辯解啊,說自己付出了多少,是希望她父母同意。這也沒錯,人之常情啊。
姑娘想了想,贊同我說的,還說過完年,他們回了省城就立馬首付45萬,買了一套二手房。
房子每個月要還2000房貸,她每個月工資5000,她老公去年底就辭職了,到現在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
她很焦慮,如果一直這樣,房貸就得她還,她收入也不高,壓力也很大。
我說,這才是他們的問題,要想把日子過下去,根本不在乎要不要全款買房,而是這個男人有沒有養家糊口的能力。
就算是全款買房了,又能怎么樣呢?
因為這個男人這幾年,收入一直沒高過,并且換來換去的。
如果是我,我會怎么做?
就是我們確實很相愛,我將來打算跟你結婚,但是房子咱們可以先不買。因為按照目前的情況,大概率也不會漲。
但是,我們要都要好好工作,去提升自己。
如果過兩年,我們工作不錯,收入也提升了,那就買好點的。如果還是掙的很少,那就買個便宜點的。
而不是現在男方工作都不穩定,女方收入又不高,潦草地就把房子買了。然后,又面臨房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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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但是,現在說這些也晚了,就是兩人已經領證了,房子也買了。
這時候,就別聽家里人怎么說了,首先要安撫這個男人,告訴他,家里之所以對他不滿意,就是怕自己跟著他受苦。父母也是心疼自己,所以讓他別怪他們。
自己爸媽那邊,也得安撫他們的情緒,告訴他們自己和老公會努力的,讓他們別擔心,自己會把日子過好的。
然后,就是兩個人一起埋頭苦干去掙錢。
千萬別讓家里人再來摻和這件事了,不然的話,兩個人都不好過,哪里有心思去工作。整天在這些事上內耗,不值得。
這么努力一段時間,過年回去的時候,告訴爸媽,兩個人存了多少錢。
如果父母看到兩個人能存下五六萬,或者七八萬,他們不也就心安了嗎?
姑娘還說,想要十月份辦婚禮,我告訴她,他們兩個人手頭都沒啥錢,婚禮也可以推后。
反正,兩個人已經領了證,也是結婚了。
先踏踏實實賺錢,等把日子過出好的樣子來,雙方父母都滿意,到時候再辦婚禮,不是皆大歡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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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實,跟這個姑娘聊完,我發現她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主體性。
比如說,買房這件事兒,想要全款買,自己家里也可以拿出一些來。
但是,也沒有。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房子就應該男方全款買。
并且,自己已經領證了,那么前塵往事,都應該放下,不去和父母做形式主義的爭辯。
要想著,現在兩個人已經組成了一個家庭,那就努力去奮斗呀。
畢竟將來,還要生孩子,家里是需要一些儲蓄的。
所以,應該轉變心態,好好過,踏實地過,而不是一直在那里搞婚戀拉扯,各種糾結。
這輩子,我們是自己人生的主人,所以,我們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每走一步,都要考慮清楚,后果自己能不能承受。
還有,選擇了就要接受。
把心安下來,好好過,日子才能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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