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槽!這也太離譜了!
完全應驗了那句話:“錢沒了可以再賺,但良心沒有了,錢就賺得更多了!”
吶~你看旭輝,不就這么干的嗎?
2024.8.23,一位粉絲找到二娃爆料:2021年,他買了旭輝鐘落潭項目(現在叫光嶼南方)99㎡,262萬。
到2021年12月,他首付分期給了80萬,當時項目主體建了2/3,說2023年整體交樓。結果12月第三次交錢時,開發商又讓他簽了一份補充協議。于是,他就開始一步步陷入套路之中。
22年4月,要付下一批款時,他發現項目停工了,于是不敢繼續付錢了!期間開發商多次催款,銷售也換了3-4波人。
他提出了退房,對接的銷售可能找過領導,說可以,并答應22年10月給他辦理退房。結果,銷售離職后,換了一個銷售就說不能退了。
無奈之下,他最后選擇了妥協,并和開發商溝通換了一套114㎡的戶型,272萬(合同價是260多萬)。
但項目依舊沒復工,他也就沒有付款和網簽。
在這期間,有30-40戶業主一起也鬧過。最后,在相關部門干預下,項目在賣的2棟樓,開始慢慢復工。并承諾22年6月30日交樓,結果到了6月27日又說交不了,又推遲到了9月25日。
但與此同時,項目房價也一降再降,他賣得這套房子,也降價到200萬以內了。
此刻,粉絲就在思考一個問題:這房子到底還要不要買?買了呢,一個是收樓時間不確定,而且可能繼續停工,另一個就是房價越來越低,按照原價買入的話,一買就得虧80多萬!
但如果不買,直接毀約!意味著這交了的80萬就打水漂了,一分也拿不回來!這對一個普通打工人來說,哪里甘心啊!畢竟是辛辛苦苦掙的血汗錢啊!
所以,他左右為難。
當時呢,二娃給他的建議是:這房子還是別買了吧!
后面,我們也沒有再聊了,這件事情也就沒了下文……
但讓我沒想到的是,最近,他又主動找到我了!
他跟我說,他后面也是選擇的毀約,不買這套房子,虧80萬他都認了!
結果,開發商不同意,最后鬧上了法院,仲裁結果粉絲輸了。
判決結果是,讓他繼續按照原價買下那套房子,合同價260多萬,同時他還要支付小10萬的仲裁費。
這套房子呢,目前價格只要160萬左右,相當 于,一入手就直接虧100萬+!
并且,一起被開發商起訴的一共有8戶業主,有的只給了40-50萬首付,就我粉絲給的最多,有80萬!
這8戶當中,有人已經等不及,去其他地方貸款買房了。但現在,開發商要求他們繼續履行合同,按原價買!
他們沒錢了,大家都準備當老賴了!對此你們怎么看?覺得離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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