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達
“抓鐵有痕、踏石留印”,我們常說的“留痕”,它的本意,是從政為官、造福一方的實績見證,是履職盡責、真抓實干的過程留存。這份“留痕”,本應是干事創業的自覺追求。可如今在一些地方,“留痕”二字漸漸變了味,從務實之舉異化為形式主義的頑疾,從實績寫照變成了作秀的工具,其中是非曲直,確實值得每一名從政為官者靜下心來深思。
從政為官,任職履職,到底要不要留痕?在我看來,這根本不是一個選擇題,而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必然答案:肯定要留痕。
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從政為官,無論你愿不愿意、主動被動,都會在這片土地上、在百姓心里留下屬于自己的印記。做得怎么樣,干了什么事,時間都會一筆一筆記下來,群眾都會看在眼里。
有的人占著位子、混著日子,遇事繞道、遇難就躲,甘當“躺平式”干部,看似四平八穩,其實也留下了清清楚楚的痕——那是庸碌無為的痕,是貽誤發展的痕,是辜負組織信任、寒了百姓人心的痕。這種痕看似輕描淡寫,實則危害不淺,久而久之,只會讓事業停滯、讓民心疏離。
還有的人,把心思全用在表面文章上,重“痕”不重“績”,留“跡”不留“心”,臺賬做得花團錦簇,照片拍得一應俱全,匯報材料寫得天花亂墜,可真正沉到基層、解決難題的事情沒干幾件,造福百姓的實事沒辦幾樁。這樣的痕,再精致再完整,也不過是形式主義的虛功,經不起實踐檢驗,更經不起時間推敲。
所以我們討論留痕,從來不是討論要不要留的問題,而是要弄明白:到底該留什么樣的痕。
我們提倡的留痕,絕不是紙面文章,而是為人民造福的痕,是有利于當地長遠發展的痕,是能給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痕。
回望那些被人民永遠記住的干部,無一不是如此。焦裕祿扎根蘭考,戰風沙、治鹽堿、抗內澇,用生命換來了蘭考大地的生機,留下的是親民愛民、迎難而上的痕。楊善洲退休不退志,扎根深山二十余載,把荒山變成林海,留給后人一片綠蔭,留下的是淡泊名利、無私奉獻的痕。孔繁森兩度進藏,把滿腔熱血灑在雪域高原,留下的是心系群眾、舍身報國的痕。他們沒有刻意去造痕跡、擺樣子,卻用一生的實干,留下了澤被后世、深入人心的深刻印記。
可見,真正的留痕,體現在一件件民生實事里。路修通了、水變清了,讓老百姓上好學、病能醫,是留痕。矛盾化解了、隱患消除了、發展勢頭穩了,是留痕。新官敢理舊賬、實干不圖虛名、一心只為長遠,同樣是留痕。這種痕,不張揚、不浮躁,卻扎實厚重,經得住歷史檢驗,能贏得百姓真心擁護。這樣的痕,刻在山川田野里,寫在群眾口碑中,比任何臺賬資料都厚重、長久。
反觀現實中一些扭曲的“痕跡主義”,恰恰背離了留痕的初衷。有的干部把大量精力用在造材料、補記錄、擺造型上,工作還沒開展,照片先拍好了;問題還沒解決,總結先寫“圓滿”了。看似忙忙碌碌、兢兢業業,實則虛頭巴腦、勞民傷財。說到底,是政績觀出了偏差,把留痕當成了應付檢查、博取眼球的捷徑,把履職盡責變成了自我表演。這種痕留得越多,群眾越反感,對干部作風的危害越大。
少在表面做文章,多在實干下功夫;少搞一些花拳繡腿,多辦一些利民實事;少留一點應付檢查的虛痕,多留一些造福人民的實痕。“政聲人去后,民意閑談中。”真正的實績之痕,從來不是自己寫出來、秀出來的,而是一步一個腳印干出來的,是被老百姓發自內心認可的。
《 人民日報 》( 2026年04月29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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