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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長假將至
酒店預訂的糾紛
卻讓部分消費者鬧心
4月27日,話題#女子訂五一酒店房價翻倍被店員逼退房#登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近日,消費者張女士在社交平臺反映,廣西柳州胡同七號酒店無端違約, 被商家以“老板離世、門店將查封”等離譜理由要求退訂,疑似嫌早期預訂價格過低,單方面毀約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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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某社交平臺
據張女士介紹,今年2月7日,她提前預訂了柳州胡同七號酒店萬達廣場店5月1日至5日的房間,總價494.85元,計劃五一期間前往柳州游玩。
4月23日,酒店突然致電,告知其老板已于三月離世,因背負巨額外債面臨法院查封,門店四月即將關停,無法承接五一住宿訂單,催促她盡快申請退款,并主動推薦其他住宿。
因擔心五一房源緊張,張女士取消了該酒店訂單,隨后預訂其他酒店,多花費900多元,新房總價約1400元。 面對這套荒誕的說辭,張女士心生疑慮,隨后聯系訂房平臺核實情況,并將涉事酒店與她微信通話的相關記錄提供給平臺作為證據。平臺回復,該酒店運營正常,五一房源正常對外售賣。經協調,平臺答應等張女士在其他酒店入住結束后,退還她九百多元差價,并對涉事酒店進行調查。
27日,記者致電該酒店咨詢訂房,工作人員表示,酒店目前正常營業,日常房源可線上直接預訂,但五一期間房源已全部訂滿。張女士之前預訂的房間在相關平臺已顯示滿房 ,房價一晚569元。
當記者問及老板離世、門店涉官司、強制客人退房等傳聞時,前臺工作人員均以“不知情”“剛入職”為由推脫。
27日,廣西柳州市柳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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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表示
自己曾遇到過類似情況
商家要求退房的借口“五花八門”
并呼吁有關部門盡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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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京闕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鐸分析認為,從法律角度來看,消費者通過平臺下單并支付成功后,即與平臺或酒店形成了有效的合同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當事人應全面履行義務。平臺或酒店以“價格錯誤”“房源不足”等非不可抗力原因單方面取消訂單,構成根本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即按原訂單入住或賠償損失。
本文轉載自『新華社』微信公眾號,綜合中國青年報、 柳南市場監管、經視直播、網友評論等
編輯:禾重
審核:凌冬
簽發:力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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