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黑龍江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鄧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黑龍江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鄧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工作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接受宴請、旅游安排;組織原則缺失,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人事任免決定,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使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錢款用于核銷單位費用;群眾觀念弱化,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索要財物;擅權濫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婪無度,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采購、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鄧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鄧馳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