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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全國兩會召開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陳眾議聚焦就業市場結構性矛盾,提出一項引發廣泛熱議的建議:允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企業職工在工齡達到30年后,可自愿申請提前退休,以此為年輕人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與發展空間。這一建議若能落地實施,其影響將遠超單純調整工資待遇的范疇,堪稱對體制內外就業格局的一次深度重塑。下面我們圍繞政策覆蓋范圍、社會效益及改革深意展開詳細探討。
其一,當下哪些人能享受“30年提前退”政策?依據現行政策,僅有公務員群體具備“工齡滿30年自愿申請退休”的資格。以基層公務員為例,若在50歲出頭選擇退休,多數人持謹慎態度。一方面,此時職級待遇剛迎來提升期,退休金雖能保障基本生活,但與在職收入相比存在差距;另一方面,離開工作崗位后,社會角色轉變帶來的心理落差與社交圈收縮,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反觀企業職工,尤其是私企員工,職業穩定性普遍較低。數據顯示,我國中小微企業員工平均任職周期不足3年,能連續在一家工廠工作10年的已屬少數,更遑論30年。因此,該建議最具突破性的價值在于“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同步改革”——它試圖打破公務員群體的制度特權,將提前退休政策覆蓋至全體勞動者,同時通過市場化機制倒逼事業單位打破“鐵飯碗”思維,推動人才流動與資源配置優化。
其二,為何說此舉是為年輕人“騰位子”?當前,事業單位改革的核心目標是“減員增效”。然而,部分單位存在隱性超編現象:老同志占據編制與高級職稱職位卻活力不足,年輕人因編制限制難以進入,即便入職也往往被安排至輔助性崗位,既影響個人職業發展,也制約單位效率提升。若工齡滿30年(按22歲參加工作計算,約52歲)的員工選擇提前退休,雖養老金略低于在職工資,但可換取時間自由與家庭生活平衡;而單位騰出的編制與崗位,則能定向招聘年輕大學生,既緩解應屆畢業生就業壓力,也為單位注入創新活力。以教育系統為例,資深教師退休后,空出的高級職稱名額可吸引青年骨干教師,形成“老帶新”的良性循環。
其三,“同步改革”背后有何深意?此處“企業”的改革重點,直指正在推進轉企改制的“經營性事業單位”。例如,傳統設計院、招待所等單位,在市場化轉型過程中面臨身份重構:工資與效益掛鉤、退休金從“事業險”轉為“企業險”,改革陣痛不可避免。此時推出“滿30年可退”政策,實則為老同志提供“軟著陸”通道——不愿適應市場規則者可體面退出,保留尊嚴與待遇;愿意留下的則需接受績效考核等市場化管理,真正實現從“單位人”到“社會人”的轉變。這種差異化安排,既減少改革阻力,又為事業單位市場化掃清障礙。
總體而言,這一建議表面看是賦予勞動者“早退休”的選擇權,實則是通過制度設計破解多重難題:對個人而言,增加了職業規劃的靈活性;對國家而言,以養老金支出換取隊伍精簡與就業率提升,同時為事業單位改革提供緩沖空間。這種“以退為進”的改革智慧,或將成為破解就業結構性矛盾的關鍵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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