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碩士患精神分裂癥失蹤十余年被找回已育有一對兒女”引發(fā)關注。12月10日,新華社發(fā)布消息稱,該事件聯合調查組發(fā)布最新情況通報:“收留”女碩士的“好心人”張某明已被當地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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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在互聯網上已經發(fā)酵了數日,且熱度一直居高不下,主要原因就是當初當地警方一紙粗制濫造的警情通報讓眾多網友意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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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于,事件經網絡發(fā)酵引起相關部門重視,經過初步調查,這次算是發(fā)出了比較詳細的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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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情況通報解答了網友們關注度比較高的幾個疑點:
第一,這次沒有用“收留”這個詞,而是用了“被村民張某帶回家中”。而且還查明發(fā)現花花的第一個人是現年78周歲的村民郭某。
第二,基本查明“收留”花花的村民張某涉嫌強奸罪,已經被刑事立案且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但是,這里沒有直接說被刑事拘留,我預測大概率應該是被取保候審了。
第三,關于是否被拐賣,尚未發(fā)現線索,但是仍在繼續(xù)調查。
這里還有幾個疑問,當初一個精神有問題的婦女是如何自己遠行至離家一百多公里之外的?而且還是一個山溝溝里的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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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徒步過去的?還是有人把她帶過去的?十幾年過去了,估計很難查實了。但是也不是沒有希望,如果查明張某明不是“好心收留”花花,而是經中間人聯系拐賣的花花,再突審一下張某明應該還是可以發(fā)現新線索的。另外那個自稱第一個發(fā)現花花的78周歲的老頭也是關鍵人物。
另外,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5月份徒步離開家到8月被“收留”,這中間的兩三個月是怎么生存下來的?為什么沒有其他好心人發(fā)現或收留或報警?
第四,關于是否存在非法拘禁的問題,未發(fā)現有價值證據,但是仍在進一步調查。
通報稱,經走訪村民證實花花在村生活期間經常獨自外出購買零食,未發(fā)現離村出走情況。
這里也有幾個疑問:
第一,眾所周知,被拐賣的人員不論是婦女還是兒童,都會先是嚴加看管加馴服馴化,直到被拐賣人員徹底被“馴化”后才會獲得一定程度的自由,直到發(fā)現被拐賣人員徹底沒有逃跑的念頭后才會給她足夠的自由。
但是記者調查發(fā)現,就算花花已經是現在的不正常狀態(tài),那個一貧如洗的張某明的破房子的房檐下竟然還安裝了監(jiān)控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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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腳趾頭想想也知道這個攝像頭是在監(jiān)控誰!
第二,“收留”花花的張某明及其家屬在媒體面前都自稱自己非常疼愛花花,非常照顧花花,可是實際情況是花花的哥哥嫂子將花花送醫(yī)院后發(fā)現,花花因長期饑餓導致其嚴重營養(yǎng)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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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有網友稱花花以前是長發(fā),因頭發(fā)嚴重打結實在梳理不開,而通過尋親又找到了自己家人,情急之下才給花花理了短發(fā),以此來掩蓋對花花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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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其他違法犯罪、失職失責問題將會繼續(xù)調查并嚴肅處理。
網友提出的人口普查工作時為什么沒有普查到花花?幾次不漏一人的核酸檢測為何遺漏花花?花花生的兩個孩子已經上學而且還稱學習很好,如何落的戶口?
一個沒有戶口、沒有社保、醫(yī)保的女子在一個村里生活十幾年,鄉(xiāng)鎮(zhèn)干部或許可能不知情,但是村里書記主任都不知情是不可能的!唯一可能就是不但知情不報還幫忙隱瞞!為什么知情不報?把花花在村生活的十幾年里曾任職的所有村書記、主任都請到公安機關的鐵椅子上坐一坐應該就都清楚了!
說實話,我不敢相信在2011年竟然還能出現這種讓人匪夷所思的事件發(fā)生!而且在2024年的今天網友用腳趾頭都能想清楚的事情竟然還需要聯合調查組才能查清楚,而且被調查對象只是一個小破山村里的普通村民!
前幾天有媒體問道:低俗網紅低俗直播竟然有四千多萬粉絲誰該臉紅?
今天我想問一下:2024年的今天,一個女精神病人被陌生男子帶回家生了孩子,要靠輿情推動案件調查進程,誰該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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