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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直播行業的發展,與相關管理政策息息相關。直播從業者要密切關注。視聽觀察在這里提示一下:直播打賞作為主播收入主要來源,有不可觸碰的紅線:未成年人打賞退款,還有接下來說的“過度打賞形成揮霍”及其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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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15 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直接在直播界扔下一顆“重磅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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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六條規定: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在網絡直播平臺用夫妻共同財產打賞,數額明顯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費水平,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就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的 “揮霍”。
另一方無論是請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請求對打賞一方少分或者不分,人民法院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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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打賞一旦被認定為“揮霍”,雖然沒有明確說可以追回,但是打賞者會少分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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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解讀:
過度打賞如何界定
很多人可能會疑惑,到底怎樣的打賞會被認定為 “揮霍” 呢?這可不是隨便判定的,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從金額方面來說,要和家庭經濟狀況掛鉤。
比如,一個家庭月收入 6000 元,一方卻突然給主播打賞 5000 元,這明顯超出正常消費水平,大概率會被認定為 “揮霍”。但如果家庭月收入 5 萬元,經濟條件較好,偶爾打賞幾千元,可能就不會被認定。
除了金額,家庭日常消費習慣也很重要。有些家庭平時消費節儉,很少有大額支出,突然出現高額打賞,就更容易被認定為揮霍。相反,若家庭平時在旅游、購物等方面消費較高,打賞額度標準也會相對寬松。打賞的持續時間和頻率也會影響判斷,一個月內連續多次大額打賞,比偶爾一次大額打賞,更有可能被認定為過度打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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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震蕩:
直播行業的連鎖反應
新婚姻法的規定,對直播行業的多個方面都產生了深遠影響。
從主播收入角度看,以前,一些 “榜一大哥”“榜一大姐” 的豪擲千金,讓主播收入可觀。但現在,這些人打賞時會有所顧慮,萬一被另一半認定為過度打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不僅打賞錢可能被追回風險,離婚時還可能少分財產。這導致主播大額打賞減少,收入不穩定。
平臺運營模式也面臨挑戰。直播平臺以往盈利很大程度依賴用戶打賞,現在為應對新規,需重新審視和調整運營策略。平臺可能要加強對用戶打賞行為的監管,防止過度打賞,這需要投入更多人力和技術成本。
觀眾打賞心理也發生變化。以前,有些觀眾為追求一時快感或在主播面前 “刷存在感”,會沖動打賞。現在,他們會更加理性,打賞前會考慮家庭經濟狀況,擔心打賞引發家庭財產糾紛。這種心理變化直接影響直播間打賞氛圍,打賞頻率和金額都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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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之策:
直播行業的破局之路
面對新婚姻法帶來的沖擊,直播行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尋找應對之策。
對于直播平臺,首先要調整平臺規則。比如,根據用戶收入水平、消費記錄等大數據,設置打賞金額限制,為用戶設定合理打賞額度,避免用戶過度打賞。同時,加強對打賞行為的審核,對大額打賞,要求用戶進行身份驗證、提供財產證明等,確保打賞行為是用戶真實意愿,且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
直播平臺可通過彈窗提醒、推送消息等方式,向用戶普及新婚姻法解釋中關于打賞的規定,讓用戶清楚過度打賞可能帶來的法律后果和家庭糾紛。
公會要加強對主播的培訓和引導,讓主播了解新婚姻法解釋相關規定,避免誘導用戶過度打賞,最終形成揮霍,對明知用戶打賞可能存在問題,要保持警惕。
主播則應該提升直播內容的質量,應當多拓展打賞大哥的數量,避免逮著一個大哥使勁“薅”,通俗點說: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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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路展望:
新規則下的新發展
新婚姻法的實施,這讓直播平臺和主播們都感到壓力山大。那么,直播行業究竟該如何應對這場 “危機” 呢?
對于新婚姻法解釋下直播行業的發展,你們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咱們一起嘮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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