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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法院對社保問題有了一個新的解釋,這個新規可能很多人還沒意識到它的影響有多大。
簡單來說,就是以前公司和員工之間那種“不交社保,給你現金補貼”的協議,以后都不管用了。只要公司沒按規定給你繳社保,你隨時可以反過來要求公司賠償。
這事兒聽著像是給打工人撐腰,保障了我們的權益。可仔細一想,這背后藏著一個更深的矛盾,可能最終還是我們自己買單。
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先看看現在的就業環境。很多小微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本來就不太愿意給員工全額繳納社保。而不少打工人,尤其是那些收入不高的,自己也樂意不繳。因為每個月能多拿幾百塊錢補貼,對于他們來說,是實實在在的生活開支。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也顯示,很大一部分就業人口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這幾百塊錢對他們來說,不是小數目。
可新規一出,公司為了避免未來的賠償風險,就必須得合規繳社保。這對于那些本就利潤微薄的小微企業來說,無疑增加了負擔。公司可能會想辦法把這部分成本轉嫁出去,比如通過降低薪資、減少福利,甚至直接裁員。
更糟糕的是,一些公司可能為了徹底規避社保責任,會把工作崗位外包給靈活就業人員,這樣一來,很多本來穩定的工作崗位就消失了。
這個新規的背后,其實是國家社保基金面臨的巨大壓力。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年輕人又越來越不愿意繳納社保。一個直觀的數據是,2025年第一季度,35歲以下的就業人員中,超過23%的人主動選擇不繳或中斷社保。這不僅讓養老金吃緊,就連醫保基金也出現了問題。
過去幾年,我們聽到醫保改革、醫保控費、DRG、藥占比這些詞,一開始以為是為了讓醫療服務更規范。但現在回頭看,這些措施的根本目的可能是為了給緊張的醫保基金“節流”。
但節流的效果如何呢?許多人的就醫體驗反而變差了。比如,醫院為了不超額使用醫保資金,可能會勸你用自費藥,或者把原本需要住院觀察十天的手術,縮短成三五天就讓你出院。這不僅增加了病人的復發風險,也讓我們的醫療保障感大打折扣。
還有一些醫院,因為要控制“藥占比”,甚至不愿意收治那些需要長期使用昂貴靶向藥的病人。我一個在醫院工作的朋友告訴我,很多時候不是醫院沒有這些藥,而是醫生開了會影響自己的績效,甚至讓醫院虧損。
社保基金的困境,就像一個死循環。一方面,為了讓基金有足夠的錢,國家出臺政策,要求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另一方面,這些政策的實際效果,卻可能讓打工人的收入減少,就業崗位不穩定,甚至看病報銷也變得越來越難。
這種矛盾局面,正在不斷削弱大家對社保的信任。我們開始擔心,繳納了幾十年的養老金,等退休后到底能領多少;交了醫保,生病住院的時候又是不是真的能用得上。如果這種信任危機持續下去,只會有更多的人不愿意繳納社保,社保基金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社保新規的出臺,就像是一把雙刃劍。它在形式上保障了勞動者的權益,但實質上,卻把社保基金的壓力,以一種更隱蔽的方式,傳遞給了企業和打工人。最終,企業可能成本上升,而打工人則面臨著收入減少、失業風險增大的困境。這可能才是我們最需要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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