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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片非AI生成,與內容有關)
作者 | 鄒成效
最近,看到這樣一個新聞 。
8月1日,河南周口市第六人民醫院57歲的邵醫生從醫院樓頂一躍而下,不治身亡。
邵醫生是周口六院的婦產科主任,從醫20多年,接生新生兒超過3萬名。就在輕生當天,邵醫生還堅持做完了6臺手術。
導致邵醫生走上輕生這條絕路的原因,是三起因醫療糾紛引發的網絡醫鬧。
三起醫療糾紛中,其中一起發生在2025年5月,一名22歲的產婦突發羊水栓塞,邵醫生在家屬簽署同意書后實施子宮切除術,成功保住母嬰生命。之后,產婦的公公卻說他為娶媳婦花費50多萬元,現在生下女孩,子宮又被切除,認為家里“絕后了”,要醫院和醫生賠償100萬元。起訴敗訴后,家屬開始在網上自稱是醫療受害者,造謠邵醫生誤診和違規操作,是“謀財害命劊子手”。
很快,他們在網上和另兩起醫療糾紛的家屬結識。
一起是一名產婦即使身體條件不允許,也執意順產不要剖腹產,導致流產;一起是產婦生產順利,孩子出生兩年后被確診腦癱,家屬認為是邵醫生的責任。
三家人通力合作之下,謠言形成網絡傳播矩陣:羊水栓塞搶救被歪曲為“誤診切子宮”,家屬簽署的《手術同意書》在剪輯中消失;高危孕婦拒剖導致的胎兒死亡,被包裝成“醫生故意殺人”,甚至編造“害死78人”的駭人謠言……這些內容通過算法推薦持續發酵,被大量評論點贊。
在遭受網絡暴力后,邵醫生曾兩次報案。
第一次是7月30日,但警方并沒有立案,雙方還鬧得很不愉快。
第二次是7月31日,邵醫生在同事家人的陪同下二次報案,這次警方雖然立案,但也沒說具體會怎么處理,也沒有聯系下架視頻。
8月1日,邵醫生留下遺書后輕生。
8月5日,周口市衛健委發布情況通報,稱“已成立調查組,正在依法依規開展調查處理,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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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新聞真的看的讓人血壓飆升。
先說說這個醫療糾紛本身,羊水栓塞是一種 產婦的生命構成嚴重威脅的 非常兇險的疾病,既 無法預知,且發病非常迅速, 可能迅速發展為休克和多器官衰竭,往往來不及搶救,部分患者在發病后幾分鐘甚至幾秒鐘內就會因為 肺血管栓塞、血液不凝固、多器官衰竭等原因 死亡,搶救也非常困難,所以死亡率非常高,可達19%到86%。
所以說,第一起醫療糾紛中,邵醫生能夠把 羊水栓塞的產婦從死亡線上拉回來,換了正常人,家屬感恩戴德還來不及,怎么還能去自稱是醫療受害人?
究其原因,我估計就是因為農村的媳婦是花了天價彩禮娶回來的, 但是這次生的是女孩,產 婦的命雖然救回來了,但天價彩禮買回來的子宮還沒生兒子就給切除了,感到再也沒法回本了,心理不平衡后就開始醫鬧了。
這種心態,這種做法,你跟他還怎么說理?
其實,這些農村醫鬧還真不算是讓我血壓飆升的,這些人以前大多是到醫院拉橫幅,封大門,攔大廳,當地公安機關已經有了一套相當成熟的處理機制,軟硬兼施,毫不客氣。
因為這是針對的醫療單位,針對的是具體的醫院場所,警醫合作就相當絲滑。
但是,當醫鬧們開始轉換方向,不再去具體的醫院場所,也不針對具體的 醫療單位,而是在網絡上針對醫生個人,就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這幾個網暴邵醫生的網上醫鬧,難道不符合這些立案標準嗎?
為什么7月30日報警后警方不立案,7月31日再次報警后依然怠于履責?
然而,耐人尋味的是。
當一名博主在網上舉報武漢大學楊同學碩士論文學術不端后,立刻就有警察凌晨上門,警告他刪除相關內容,并稱:“有些事如果造成其他后果,需要你承擔,你自己很清楚。”
當廣西一名男子將自己會車時被對方拿行政執法證威脅并準確報出其姓名和家庭住址的視頻發網上后,晚上對方就帶著警察上門,以侵犯隱私權為由要求其刪除相應視頻。
處理邵醫生報警的警察,哪怕有上述警察的一半努力,邵醫生恐怕也不會絕望到縱身一躍。
一位優秀的醫生,就這樣離我們而去,相信那幾個網絡醫鬧一定會付出代價,但是那些有能力制止,卻袖手旁觀的執法者,也需要深刻反思舉一反三(這幾個詞我都聽得要吐了),當時做點什么,是不是就能挽回一條生命,以后遇到類似的事件,是不是該更積極主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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