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圖片系AI生成,與內容無關)
作者 | 鄒成效
最近,看到一個律師給當事人看刑事案卷,然后被當事人舉報投訴的新聞。
北京市律師協會近期對刑辯律師侯某某作出了一項行業紀律處分。
處分事由為:侯律師的委托人向律協舉報侯律師在為其辯護期間,將案件的電子卷宗材料提供給了其本人查閱。
根據網上流傳的北京律協處理決定書原文,律協認定:侯律師通過微信將案涉刑事案件的訴訟文書卷及三本證據材料卷的PDF掃描件發送給被告人,并告知其密碼的行為,已構成違規。律協認為此舉超出了核實有關證據的合理范圍和必要限度,因此要對侯律師處分
![]()
![]()
![]()
下面我說一下我多這個問題的看法。
1、刑事辯護律師可不可以給當事人閱看案卷?
我認為:可以。
理由有三點。
第一、《刑事訴訟訟法》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那么問題就來了,既然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行使辯護權,那他們不閱卷,怎么刑事辯護權?如果他們沒有委托辯護人,自己又不能閱卷,那所謂的自己行使辯護權從何而來?
有的檢察官,甚至律師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辯護權時,閱看案卷只能發生在法庭上的證據質證階段,這種觀點我無法贊成,難道在開庭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只能啥都不知道,一臉懵逼地等開庭,然后在籠而統之地所謂展示證據時稀里糊涂地走個過場嗎?
這樣的結果,到底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還是為了保障庭審節奏順利?
第二、《刑事訴訟訟法》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既然律師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那不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閱看,該怎么核實?
有的大聰明說,既然法律沒有明確是否能夠給當事人閱看,那“核實”就讀給當事人聽,為什么非要給當事人看呢?
好,就算筆錄可以讀,那監控錄像、物證照片、銀行流水、有筆跡的合同原件、或者一些其他的書證,怎么讀?不給當事人閱看,怎么“核對”?
第三、全國律協的《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第三十七條:“律師參與刑事訴訟獲取的案卷材料,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不得擅自向媒體或社會公眾披露。”
這句話的言下之意,就是可以提供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是不能提供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
有的大聰明說:不對,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
提出這種觀點的人,小學語文可能都沒有學好。
再跟這種人討論法律問題,相當于郭德綱相聲里,有人跟我說火箭燃料得燒柴,最好是煤,煤還得選精煤,水洗煤不好。
我跟他多討論一句刑事訴訟法,都算我輸。
所以說,這個問題其實是沒什么爭議的。
2、侯律師做的對不對?
我認為,侯律師做得對,但缺乏應有的警惕心。
首先我發自內心地認為,侯律師是個非常實在的刑事辯護律師,能把案卷毫無保留的交給委托人。
這一點,90%以上的律師做不到,我也做不到。
所以,我比不上侯律師。
這個北京的侯律師和北京其他的侯律師不一樣啊。
真心推薦,我雖然不認識侯律師,但如果北京的朋友有什么刑事上的問題,可以委托侯律師,絕對靠譜。
但是,侯律師沒有必要這樣做。
從這起事件來看,侯律師對當事人坦誠以待,當事人在事情辦完,取得滿意結果(取保候審、緩刑)之后,對自己依據委托合同支付的律師費又開始心疼起來,希望侯律師退費,遭到拒絕后,就以此向律協舉報。
聽聽都讓人心寒。
做律師,在依法履職的前提下,首先還是要保護好自己。
這種將案卷交給當事人的做法,雖然沒有任何問題,但卻為很多司法機關所不容。
理由嘛,面上是為了防止串供,實際上為了保障庭審節奏的順利。
所以在實踐中,在給當事人閱卷的問題上,還是要多謹慎。
這種直接在微信上發案卷的做法,可能還是欠考慮了。
然后,我再說一個可能會引起某些人不滿的點。
注意一下這個當事人的微信頭像。
![]()
這位當事人是使用國旗作為微信頭像背景的。
我并不是說微信頭像用國旗作為背景有什么不好,我的很多朋友都使用類似的頭像,這是愛國主義的表現,我對他們也禮敬有加。
但是,一個犯罪分子也用國旗作為微信頭像背景,就真的要警惕。
一種可能,這個當事人是偽裝愛國,畢竟愛國主義是流氓最后的庇護所嘛。
另一種可能,他又愛國,又犯罪。
這更悲催,我接觸過的很多類似的被告人,都會問我一個問題:“我那么愛國,為什么國家還要搞我?”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們。
你愛不愛國,跟你有沒有犯罪有什么關系?
愛國就是什么免罪金牌?
這種人,當他們內心的愛國主義和實施犯罪后被國家依法制裁的客觀事實產生矛盾后,情緒上的反復會帶來精神上的幻滅感,甚至產生行動上的極端。
一個人,如果本身是反社會的,他在犯罪并遭到刑事處罰后,會更容易接受現實,因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而一個人,如果本身是特別愛社會的,那他在犯罪并遭到刑事處罰后,會一時無法接受,會經歷一個認清現實的過程,而伴隨這個過程的幻滅感、失落感、悔恨感等,遠比反社會的犯罪分子要強烈得多。
我的經驗,刑事訴訟的被告人如果是這類人,會有情緒不穩定的表現,與其接觸要注意疏導,也要尤其注意保護好自身。
最后再重復一遍,我對微信頭像有國旗背景,有熾熱愛國情緒的朋友沒有任何意見,我尊重這樣的朋友。但是對有這樣頭像的犯罪分子,還是要保持一定的警醒。
法律咨詢作者請添加微信或電話:13775287337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