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7月31日發布了一份刑事判決書:來自廣東的邱氏三人因在電商平臺售賣仿冒軒尼詩、麥卡倫、野格等的產品合計174萬元,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被判處2-3年有期徒刑。
![]()
01
法院:嚴重侵犯商標權,依法從重處理
被告邱某自2022年10月起,購入假冒“野格”“麥卡倫”“尊尼獲加黑牌”等注冊商標的產品,并通過其運營的兩家淘寶店鋪進行銷售。后續員工邱某2和邱某3加入非法銷售鏈條。
三人有著完整的銷售流程,如邱某作為老板負責找貨、上架以及代發,其他員工則分別在淘寶店鋪或者微信私域等渠道銷售。此外兩位員工還分別單獨運營著自己的洋酒店鋪。
上述店鋪均采用“某某酒行”的命名方式,在電商渠道以低價吸引人。在警方調查后已累計售出174萬元的假冒洋酒,此外還有價值6萬元的假洋酒庫存。
有業內人士分析到,“一般的假酒會以比官方店鋪便宜20%-50%的價格來出售,因為有些威士忌品牌在被渠道拋貨,價格會較為混亂,會營造出一種讓大家撿漏的迷惑性,而后續即便消費者發現,維權舉證也是很困難的。”
![]()
上述被告所售賣的產品還較大概率存在質量問題。在被侵權品牌方的上訴中提及“各名被告人的犯罪活動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會對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該意見被法院采納。
法院指出,三名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商標權,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因此依法從重處罰。最終三人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被判處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分別處罰7-15萬元的罰金。
02
電商假洋酒層出不窮
筆者曾對電商渠道的假酒銷售情況進行過系統調查,部分店鋪以低至百元出頭的價格售賣麥卡倫、軒尼詩、人頭馬等洋酒,相比正規經銷商的出貨價低出幾倍。
某些商家甚至宣稱“口感接近正品的85%-90%”,進一步來提升自身的吸引力。
這些洋酒的一般會流入兩個渠道:一類會標注“專供夜場”,產品名稱常以“軒V”“新款名仕”“角馬”等形式出現,吸引夜場及小型酒吧;另一類標注“專供酒行”,包裝高度仿真,針對微商、電商私域及區域性渠道。
![]()
無論哪種模式,供應商多來自洋酒消費核心區,形成較為成熟的供貨與銷售鏈條。廣州洋酒經銷商林康健指出,潮汕地區長期形成了“三大洋”等洋酒集散體系,因此假酒問題更容易集中和隱蔽。一位廣東洋酒從業者則透露,假酒的酒精甚至用價格極低的“配制酒精”。
從生產環節來看,多起案件顯示,制假者通過回收正品酒瓶、低價原酒和仿真包裝灌裝假酒。在福建漳州市市場監管局與公安局2025年1月發布的案件中,同樣是針對電商銷售的一個生產作坊,在偏僻的民宅生產著成本約100元的假洋酒,利潤可達10倍以上。
類似案件表明,假酒鏈條已經從原料采購、灌裝到包裝、分銷形成相對完整的產業鏈,且電商平臺的匿名性和快速開店機制為其提供便利。
法規監管近年來趨嚴,電商平臺也不斷升級審核和品控要求。然而,假酒仍以隱蔽方式滲透至電商、微商和私域團購等渠道,普通消費者難以識別。未來行業仍需品牌方、平臺與監管部門的多方聯動,從源頭切斷制假與銷售鏈條,同時提升消費者辨識能力和市場認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