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彭某是一位熱愛生活的年輕人,2019年11月15日,他在某保險公司為自己買了一份重疾險,基本保險金額為30萬元。這一決策不僅體現了他對家庭的責任感,也為自己和家人提供了額外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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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保單↑
然而,2023年6月,命運的無情再次降臨,彭某被確診為尿毒癥(慢性腎臟病5期)。面對突如其來的健康危機,他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理賠申請,希望能得到保險金以緩解沉重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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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證明↑
02 保險拒賠
然而,保險公司在審核理賠申請時卻以彭某的尿毒癥是由先天性畸形(多囊腎)導致為由,拒絕支付保險金。保險公司引用了合同第2.4.1條款,聲稱不承擔因先天性畸形而引發的疾病的賠付責任。同時,保險公司還提到,曾于2023年10月19日向彭某退還了保險單的現金價值5368.32元,案件已經處理完畢,這樣的拒賠理由讓彭某感到無助和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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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免除部分↑
03 委托澤良
在經歷了保險公司的拒賠后,彭某無意中在抖音上看到了澤良保險拒賠事業部的成功案例,經過一次免費咨詢后,下定決心選擇委托澤良保險拒賠事業部來代理此案。面對復雜的案件,律師團隊充分理解了彭某的無助感,澤良律所陳小云、劉則通律師仔細研究了相關的醫療記錄和保險合同,認為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并不充分。澤良律師認為彭某的尿毒癥并不符合先天性畸形的定義,并積極收集了相關證據以支持彭某的索賠請求。
在庭審階段,澤良律師展現出極高的專業素養,緊緊把握住案件的關鍵點,與保險公司的法律代表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律師團隊通過邏輯嚴謹的論證和充分的證據展示,逐一駁斥了保險公司的抗辯,最終在庭審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04 最終結果
經過審理,法院認定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缺乏依據,并指出彭某確實符合保險合同中約定的賠付條件。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彭某384631.68元的保險金。這一判決不僅為彭某帶來了急需的經濟支持,也為維護公平正義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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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獲當事人真誠致謝↑
彭某對澤良律師事務所的支持表示深深的感激,感謝律師團隊在這個艱難的時刻給予了他希望與信心。澤良律師事務所始終秉持“強悍專業、高效服務、真誠用心”的辦案標準,致力于為每一位投保人和受益人維護合法權益,彰顯正義與溫暖。
— 本案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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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親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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