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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離婚已不再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越來越多的夫妻因各種原因選擇結束婚姻關系。為了減少沖動離婚的情況,維護家庭穩定,我國設立了離婚冷靜期。這一制度本意是給夫妻雙方一個重新審視婚姻的機會,然而,在這30天的冷靜期內,財產變動所帶來的風險卻使得一些當事人因疏忽大意,錯失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機會,成為許多人在離婚過程中面臨的一大困擾。本期我們為大家深入分析離婚冷靜期內財產變動的潛在風險,并提供一些實用的防范建議,助你更好地守護自己的財產權益。
*具體案例 具體分析 法律科普 僅供參考
一、離婚冷靜期的法律屬性
協議離婚的冷靜期內,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尚未解除,仍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此夫妻共同財產關系依然存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所以,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能擅自對共同財產進行重大處分。如若違反,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少分或者不分。因此,在這一階段中,仍然存在轉移財產而導致夫妻共同財產減少的可能。
二、財產變動風險類型
(一)惡意轉移財產:
這是冷靜期內常見的財產風險之一。根據法律規定,惡意轉移財產指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行為。
在離婚冷靜期情境下,一些人為在離婚時多分財產,會采取此類手段。比如,有的將銀行存款偷偷轉移到自己父母或朋友的賬戶中、;有的把家里值錢的首飾、古董等變賣后將錢款據為己有;還有的在短時間內大量揮霍共同財產,比如進行高額消費,這都屬于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還有人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不過依據相關法律,夫妻共同債務認定需符合“共債共簽”原則,若一方偽造債務讓對方承擔本不存在的高額債務,意圖使另一方少分得夫妻共同財產,債權人又不能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經營,很難被認定為共同債務。
(二)擅自處分重要資產:
房產、車輛、投資等重要資產往往價值較高。在冷靜期內,依據相關法律,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需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但一方可能會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對這些資產進行處分。
例如,瞞著對方將夫妻共有的房產出售給他人,這就違反了對夫妻共同房產處分需雙方一致的規定;私自將車輛過戶到別人名下,也侵犯了另一方對共同車輛的權益;或者擅自撤回投資、轉讓股權等,這些行為都可能導致財產價值受損或流失,損害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權益。
(三)其他財產轉移的隱蔽性手段:
有些財產轉移手段非常隱蔽,讓人難以察覺。比如通過虛構交易來轉移財產,與他人簽訂虛假的買賣合同,將財產以低價“賣”給對方,實則是變相轉移,實際上這種行為一經查實,合同將被認定為“無效”;還有人利用他人賬戶轉移資金,先將錢轉到朋友或親戚的賬戶,再讓對方轉給自己,增加了另一方發現和舉證的難度。對于這些隱蔽的財產轉移手段,一旦發現相關線索,權益受損方應及時收集證據,如轉賬記錄、虛假交易合同等,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風險防范實操建議
(一)冷靜期前:未雨綢繆的財產保障措施
1.全面梳理家庭財產:
在考慮離婚或進入冷靜期之前,要對家庭財產進行全面梳理,包括房產、存款、投資、保險、車輛等重要資產,制作詳細的財產清單。清單中要注明財產的購置時間、價值、產權歸屬、存放地點等信息。對于房產,要記錄房產證號、坐落位置;對于存款,要記下銀行名稱、賬號、余額;對于投資,要注明投資項目、金額、收益情況等。這樣可以讓自己對家庭財產狀況有清晰的了解,為后續的財產分割做好準備。
2.簽訂婚內財產協議:
婚內財產協議是保護自身財產權益的重要手段。夫妻雙方可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在協議中,還可以對財產的歸屬、管理、處分等事宜進行約定,為可能發生的離婚財產分割提供明確依據。同時,也可以在協議中約定冷靜期內財產變動的限制條款,如一方不得擅自處分重大財產,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冷靜期內:實時監控與防范措施
1.密切留意財產變動:
冷靜期內,要時刻關注家庭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查看銀行賬戶流水,了解資金的進出情況;關注房產登記信息,查看是否有過戶、抵押等變更;查詢車輛管理所記錄,確認車輛是否有買賣、過戶等行為。可以設置銀行賬戶提醒,及時掌握賬戶余額變動。一旦發現財產有異常增減、轉移、變更等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
2.加強溝通協商:
夫妻雙方應保持良好的溝通,就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問題進行充分協商,盡量爭取達成共識,避免因一方擅自處分財產而引發糾紛。在協商過程中,將相關約定形成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由雙方簽字確認。這份書面協議可以為后續可能的訴訟提供證據支持。
3.收集和保存證據:
如果發現對方有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要及時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證據可以包括銀行轉賬記錄、交易合同、房產變更信息、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在收集證據時,要注意合法性,不能通過非法手段獲取。比如,不能私自調取對方的銀行流水,需要通過合法途徑申請法院調取。同時,要對證據進行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或損壞。
暢森律師提醒您:
婚姻走到冷靜期的十字路口,財產的安全更需要用心守護。從冷靜期前的財產梳理、協議簽訂,到冷靜期內的變動留意、證據留存與協商溝通,每一步都藏著對自身權益的守護之道。別讓一時的疏忽成為日后的遺憾,財產分割涉及復雜的法律條款,需要精準的法律判斷。此時不妨主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律師能夠憑借豐富的經驗幫你排查潛在風險,制定周全的防護策略,更能在權益受損時用法律武器為你據理力爭。讓專業的力量與你一起,真正守住屬于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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