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晚,山東新華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華錦,證券代碼:600735)發布《關于收到青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及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新華錦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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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青島證監局查明,新華錦實際控制人張建華控制的新華錦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新華錦集團)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根據公司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報告》,截至 2025 年半年度報告披露日,新華錦集團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余額 4.06 億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實控人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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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間買入新華錦股票,并在2025年8月26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5年5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余家新聞媒體采訪一千余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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