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各位,我們預感今天的文章也活不長,所以簡短些,老實講,我們看了這個事情之后也沒心情寫太多。
先把2個事情收個尾,一個是韓磊的事情。
律所發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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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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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們料想的差不多,并沒有對整個事情進行否認,只說是有“虛假信息”,但是到底是哪部分虛假并沒有詳細說明。
涉事當事人也道歉了,說完全就是自己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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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爆料出來的很多音視頻是否偽造,來源是哪里沒有說明。很多網友都認為這個應該拘留,不拘留僅道歉有“收錢辦事”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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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前幾天寫的那個演唱會造謠也有后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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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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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于演唱會,很多內部人士給我們很多爆料,遠比目前爆出來的更加驚人,而且水遠比我們想象的要深,具體不多說了。
今天的主題是昨天有很多網友讓我們寫的這個事情,相當驚人!
事情不是最新發生的,2024年3月8日,在公司門口,陳某某被丈夫楊某東強行拉上車,“從佛山被帶至東莞”。在車上,因離婚問題,二人發生爭吵和打斗,楊某東用磚頭拍打陳某某的頭部。陳某某下車求救,楊某東先后三次開車撞擊她。之后,楊某某捅刺陳某某的頸部、胸腹部和四肢等處多刀,致陳某某死亡。陳某某的妹妹陳婷(化名)透露,尸檢報告顯示,陳某某被捅殺很多刀。
今年2月,此案一審在東莞中院開庭審理。東莞中院審理表示,楊某東在被害人欲與其離婚,挽回不成即在網上購買刀具,并搜索如何殺人及如何脫責,案發時攜帶刀具找到被害人,作案過程中先是用磚頭砸被害人頭部,后駕車連撞被害人三次,并在被害人逃跑至廢品收購站沙發處無逃跑及反擊可能時,持刀捅刺被害人胸部及頸項部多刀,致被害人當場死亡,作案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論罪應處極刑,但考慮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楊某東在案發時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認罪態度較好,對其可不必立即執行。
據此,今年7月30日,東莞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楊某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民事賠償陳某某家屬733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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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婷表示,據他們所知,一審判決后,楊某東未提出上訴。作為被害人家屬,對于上述判決,他們無法接受,曾向東莞市檢察院申請抗訴,卻未成功。
家屬的控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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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說是136刀,媒體報道里是136處傷口,86個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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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難想象會有這種事情,一直到家屬發了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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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都能死緩我們也是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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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對所謂的精神鑒定表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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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的行為絕對不像一個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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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也抗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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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都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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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同學們也無法接受這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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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的班主任特別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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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找到了她曾經的班級工作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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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兇手的平板內甚至找到了企圖想脫罪的搜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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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回憶姐姐送自己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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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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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母親,已經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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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撰文怒斥,要求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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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也怒了,認為這種案件為何不直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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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都無法理解從輕處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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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銳指出在作案時是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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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指出同樣的案例湛江直接判死刑,為何東莞給了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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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也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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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判決書里作案的具體再貼一下,簡直是喪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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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網傳是楊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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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想說,這種畜生都能判死緩?大家覺得如何?聊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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