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從一泡狗屎說起。這是一個關于狗的悲劇,也是關于一個人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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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的一天,小琴與妹妹因為清理狗屎的糾紛,“小琴把自己的小狗從窗戶扔了下去,一分鐘不到又把妹妹的狗扔了下去。”物業經理趕到現場,報了警。7月底,案件被移送至溫嶺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溫嶺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28日,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高空拋物罪判處被告人小琴拘役4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悲不悲?很悲。實際上高空拋狗被追究刑事責任不是什么新鮮事了,歷史上已經有多起了,請看大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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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筆者隨意搜出來的幾個案例,現實中可不僅是這幾個。從履歷高空拋狗的事件來看,真正傷害狗命的往往就是狗主人,而不是路人甲路人乙。
今天的這則新聞,系清理狗屎而怒火中燒,把狗扔下樓,此好像比較少見。平心而論,如今很多的年輕人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他們中不少人連自己上衛生間都是父母伺候,拉屎后父母去沖洗的,讓他們親力親為為狗去清理狗屎,真的辛苦他們了。自己拉屎都管不好,還管狗拉屎?太苦逼了。
小琴與妹妹為清理狗屎之事而推諉,可以理解,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從通常的認知來說,人屎比狗屎臭,因為人類的食物種類繁多,且現代飲食中肉類豐富,烹飪方法多樣,調味品豐富。這樣的飲食結構導致人類糞便中的細菌種類更多,發酵時間更長,從而產生了更為復雜的氣味。所以人屎更臭,這是習慣性認知。
但實際情況是,你若是認真、仔細、傾心、謙虛地聞狗屎,狗屎有更刺鼻的、類似于腐敗肉類的氣味,那味道更難聞,臭不可聞。清理狗屎其實很不容易的,很艱辛的,我是不堪設想狗主人在清理狗屎方面是如何下得了手的。
普遍認識的問題有時需要顛覆的。比如熱水和冷水放冰箱,哪個先結冰?很多人會認為冷水先結冰。
但其實,熱水比冷水更容易結成冰。這是因為熱水分子的熱量更高,使其分子運動更加劇烈,而冷水分子則相對靜止。當將熱水放入冰箱時,熱水的溫度會快速下降,從而導致水分子更接近、更緊密地聚集在一起,最終更容易形成冰塊。
這姐妹兩個為清理狗屎爭吵,本質上還是狗屎太難聞,太惡心。如果不難聞,甚至很好聞,我相信姐妹兩個得搶著做鏟屎官。
好在這兩姐妹從此不需要鏟屎了,狗被摔死了。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姐姐小琴被追究刑事責任了,從此成為有“前科”的人了,本來找對象可以要彩禮30萬,現在估計3萬都要不到了。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高空拋物的具體行為只要危及公共安全即可入罪,不需要實害后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仍可構成此罪名。所以千萬要小心小心小心,不要因一時斗氣和激動,就把家里的東西往樓下扔。
向樓下扔東西雖解了氣,但被判刑的滋味不好受。筆者沒吃過牢飯,但聽吃牢飯的人說,牢飯不好吃。如果為減肥,去“三高”,坐幾年牢還是很有效果的,有意義的。最好的減肥方法不是運動,而是坐牢。
對該拋狗事件,肯定有草包噴子會問:為什么不追究虐待狗的刑事責任?我來解讀下,中國現行法律無“虐待動物罪”,寵物本身是動物,僅被視為“財產”。本案以高空拋物罪定罪,核心在于該行為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如砸中行人、車輛等),其保護的是樓下人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利,而非動物的生命權。
小琴因養狗將自己弄成了犯罪污點的人,教訓不可謂不刻苦銘心。年輕人啊,養狗之前,掂量掂量吧,三思后行!
最后還得科普下,養狗后千萬不能棄養狗,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新法)規定,你的狗咬了人,你會被拘留的。只要被咬的人堅持對你拘留,你篤定被拘留,保守點說,十有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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