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某是內地賣淫團伙負責人,自己將錢轉移到香港時候,被瑞銀集團原副總監孫健榮私自扣留了,總金額高達1.3億港元。”
香港證監會公布,瑞銀集團前副總監(Associate Director)孫健榮于2016—2018年期間向中國內地客戶于某訛稱助其跨境匯款到香港,轉走其1.34億港元,被香港法院裁定洗錢刑事罪名成立,判處十年監禁,并終身禁止他重投業界。
于某2020年在南京經營賣淫團伙被定罪。
現年37歲的孫健榮于2014年3月起擔任內地客戶于某及其妻樓某在瑞銀的聯名賬戶的客戶顧問。于氏夫婦2013年8月由南京移居香港,并取得香港身份證。
為幫助于某夫婦把內地的人民幣轉移到香港,孫健榮表示讓于某將其擬匯款項轉入孫健榮指定的若干內地賬戶,再由他匯款至香港。
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間,于某指示會計人員通過37次銀行轉賬,將總計1.324億元人民幣轉入孫健榮通過微信信息告知的29個內地銀行賬戶。
但是,孫健榮提供了虛假的瑞銀聯名賬戶銀行對賬單,于某夫婦信以為真。
2018年6月,孫健榮從瑞銀辭職。于某夫婦在聯名賬戶由瑞銀的新客戶顧問接手時發現,新顧問提供的賬戶對賬單與孫健榮此前提供的對賬單存在約1.249億港元的差額,于某夫婦隨后尋求與孫健榮對質。隨后不久,瑞銀職員向香港警方報案。
警方調查發現,有總計超過1.34億港元的存款曾被轉移至兩個屬于孫健榮的香港銀行賬戶,孫健榮利用竊款來維持奢侈生活,并購入蘭博基尼、法拉利等豪車和多個英國及內地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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