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學研究手冊》
編者按:人類近三百年歷史表明,每次大國崛起和趕超都會孕育新的發展模式和新的經濟理論,而這也是應對發展挑戰的根本之道。中國經濟的偉大實踐為中國經濟學理論體系的構建提供了重要契機。如何把中國經濟發展的成功實踐經驗上升為系統化的理論學說,構建起中國自主的經濟學知識體系,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高水平的理論支撐,已經成為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時代使命。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中國經濟學研究手冊》(簡稱《手冊》)工作委員會凝聚全國權威專家編寫《手冊》。《手冊》不僅要提煉中國經濟學的特有范疇、典型事實、獨創性理論,更要致力于構建適用于研究中國經濟重大問題的一般性分析框架,從而推動中國自主的經濟學知識體系的構建和完善。
《手冊》已經開始編寫的分冊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手冊》(牽頭人:劉偉)、《中國宏觀經濟學手冊》(牽頭人:陳彥斌)、《財政學和金融學手冊》,正在論證《數字經濟手冊》《區域經濟學和產業經濟學手冊》《勞動經濟學手冊》《制度經濟學手冊》《發展經濟學手冊》《開放型經濟學手冊》《經濟學研究方法手冊》等分冊的編寫工作。《手冊》得到了多方面經費的大力支持,主要包括:國家自科基金“中國經濟發展規律的基礎理論與實證”專項項目(72141306,72342033);國家自科基金面上項目(72073141,72373019);教育部國家經濟學教材基地項目;教育部哲社重大專項(2023JZDZ031)。
“經濟學研究手冊”公眾號將陸續推出部分章節的電子版。歡迎廣大讀者提出寶貴修改意見,并發送至china_handbooks@126.com。《手冊》工作委員會將組織作者進行定期更新。
本期推送為臧旭恒教授與易行健教授合作完成的章節《中國居民消費不足與新發展格局下的消費潛力釋放》。
中國居民消費不足與新發展格局下的消費潛力釋放
臧旭恒 易行健
內容提要:居民消費支出是國民經濟中占比最大的支出項,也是最為穩定的支出因素。對于居民而言,消費支出是決定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因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生產力得到極大釋放,社會的主要矛盾也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目前中國居民消費率顯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中等偏上收入經濟體的平均水平,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國內學者對中國居民消費不足的問題展開了系統性研究,該領域研究具有鮮明的問題導向與時代特征,形成了系列理論創新和規律性發現。本章旨在總結提煉中國居民消費不足與新發展格局下消費潛力釋放的重要理論研究成果,從構建中國經濟學自主知識體系的視角出發,提煉居民消費不足的典型事實和一般性理論分析框架,為消費領域的理論研究與政策研究提供學理性借鑒。
首先,本章提煉了中國居民消費不足的若干典型事實。其一,中國居民消費率持續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二,居民消費傾向呈下降趨勢且存在顯著城鄉差異。其三,居民消費不平等程度偏高且與收入不平等程度接近。其四,居民儲蓄—年齡曲線呈U型特征,背離了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說。其五,服務消費占比持續上升但仍低于世界諸多國家水平。
其次,本章基于中國居民消費與宏觀經濟運行特征,構建了居民消費不足的一般性理論分析框架,從財富收入分配、人口結構、社會保障、金融發展與家庭資產負債表四個維度進行總結,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消費理論體系。在財富收入分配方面,勞動收入份額下降與個人收入差距擴張通過邊際消費傾向遞減與地位尋求動機抑制了消費,“相對收入假說”解釋了地位性消費,而財富不平等則通過資本收入份額與流動性約束的上升加劇了消費抑制。人口結構方面,老齡化加劇、少兒撫養比下降及戶籍制度的存在,共同推高了預防性儲蓄,性別失衡與家庭規模縮小則通過婚姻市場競爭性儲蓄與養老需求的增加而抑制消費。社會保障方面,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及社會救助體系能夠通過降低預防性儲蓄與提供“托底保障”促進消費平滑與結構優化。金融發展與家庭資產負債表方面,家庭杠桿率的上升與房價波動通過擠出效應、財富效應及替代效應影響消費,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則緩解了流動性約束進而促進消費。上述理論分析框架揭示了體制性因素、經濟發展模式及居民行為特征之間的復雜交互作用。
再次,本章探討了新發展格局下激發居民消費潛力與提升消費率的理論框架與實踐路徑。消費提升通過擴大內需驅動經濟增長,能夠形成正向循環。優化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發展數字普惠金融以及推進新型城鎮化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核心路徑。充分利用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積極發展新消費業態與數字技術,能夠有效激發消費增長點。同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適配消費結構升級,優化消費環境以引導境外消費回流。這些路徑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提供了理論支持,提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消費促進政策框架。
最后,本章對新發展格局下提升居民消費的未來研究方向進行了展望,主要包括:結合中國典型的經濟結構特征與居民消費儲蓄特征,夯實對中國居民消費率合理區間的測算,從而更好、更準確把握中國居民消費率的演變規律;進一步拓展中國居民家庭消費儲蓄行為的生命周期分析框架,著力突破西方經濟理論在長期分析中將供給側與需求側相分離以及規模與結構分析相分離的研究范式,逐步構建起一套融合消費需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長期經濟增長三大維度的新分析框架;夯實對中國功能性收入分配、個人收入分配以及財富分配的測算,并分析其演變規律對中國居民消費的動態影響;高度重視中國文化傳統對于住房功能的理解、居民家庭負債行為以及中國數字經濟發展模式與金融發展路徑與西方發達經濟體存在的顯著差異,創新消費經濟理論體系;結合簡約模型和結構模型估計,促進中國居民消費政策的成本—效益和福利分析、政策仿真等。
關鍵詞:居民消費不足 財富收入分配 人口結構 社會保障 金融發展 新發展格局
一、引言
居民消費是支出法所測度的國內生產總值(GDP)中最重要且穩定的組成部分。關于合理消費水平的討論,最早可追溯至馬克思與恩格斯在《資本論》中提出的兩大部類生產比例關系及其延伸的消費與積累比例理論。20世紀60年代,菲爾普斯通過“黃金定律”明確了穩態下最大化人均消費的人均資本配置規則,為消費與積累的平衡提供了理論依據。合理的居民消費水平不僅對經濟平穩運行具有深遠的政策意義,更在長期視角下對理解資本積累、金融市場演進、經濟增長與發展至關重要。從國民收入恒等式的角度看,儲蓄—投資缺口直接關聯貿易差額與國際資本流動格局,因而居民消費及其驅動因素不僅是學術研究的焦點,亦是國際經濟組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關注的重點議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實現了持續高速增長,創造了舉世矚目的增長奇跡,居民生活水平顯著提升。然而,中國居民消費率(居民消費占GDP的比重)自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總體呈下降趨勢,盡管2011年后略有回升,仍顯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及中等偏上收入經濟體均值。例如,世界銀行數據顯示,2023年中國居民消費率約為39.6%,遠低于全球平均水平(56.5%)。這一現象引發國內學術界的廣泛關注,相關研究不僅聚焦于合理消費水平的界定,更深入探討了特定制度轉型與發展階段下中國居民消費不足的成因。此外,城鄉分割、戶籍制度、中小企業融資約束等制度性障礙,勞動收入份額下降對邊際消費傾向的抑制,以及居民部門債務與高房價對消費支出量及結構的擠出效應,均對居民消費產生了一定限制。這些研究不僅深入剖析了中國消費不足問題的復雜動因,形成了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理論創新成果(如戶籍分割、競爭性儲蓄動機等獨特現象的理論框架),更為構建植根于中國轉型與發展實踐、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中國特色消費理論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
進入新發展階段,中國經濟需要兼顧擴大內需與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雙重目標,居民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愈發凸顯。面對邁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新征程,很有必要圍繞激發居民消費潛力展開深入探討,提出富有啟發意義的提振居民消費路徑。未來,通過優化制度設計、釋放消費潛力、協調需求與供給,中國經濟有望在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同時,為全球經濟復蘇與穩定作出更大貢獻,并為全球其他國家提振居民消費提供中國方案。
本章將系統梳理中國居民消費不足及消費潛力釋放的研究脈絡,提煉典型事實與一般性理論分析框架,為釋放消費潛力的政策設計提供學理化依據。本章內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分析居民消費不足的典型事實與階段性特征;第三部分構建解釋居民消費不足的一般性理論框架;第四部分探討財富與收入分配對居民消費的影響;第五部分考察人口結構對居民消費的影響;第六部分分析社會保障體系對居民消費的影響;第七部分聚焦金融發展與家庭資產負債表對居民消費的影響;第八部分探討激發居民消費潛力與提升消費的路徑;第九部分為結論與展望。
二、中國居民消費不足的典型事實
(一)中國居民消費率持續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我國居民消費率(居民消費占GDP的比重)經歷了顯著變遷,反映了經濟結構的深刻調整。從圖1可以看出,1952—2023年間政府消費率的波動相對較小。除了1955—1959年期間出現明顯下滑外,此后一直呈現穩中有升的態勢。與之不同,居民消費率方面,除1959—1962年短暫上升外,總體呈現下降趨勢。1952年我國居民消費率為65.64%,到2023年下降到39.57%。受新冠疫情影響,居民消費率從2019年的39.08%降至2020年的37.75%,2021年居民消費率同比增加了0.73個百分點,但2022年又降至37.80%,2023年回升至39.57%。
![]()
我國居民消費率的演變路徑在全球范圍內展現出明顯的特殊性,與金磚國家及G7國家形成鮮明對比。圖2展示了金磚國家和G7國家居民消費率的演變趨勢。以2023年數據為例,美國和英國居民消費率分別為67.90%和62.98%,其次是意大利(59.00%)、加拿大(55.07%)等。金磚國家中,2023年印度的居民消費率為61.46%,巴西為62.92%,俄羅斯為49.26%,均高于中國。2008—2023年間,除中國之外,印度、巴西和俄羅斯的居民消費率均出現了較為明顯的上升趨勢。縱觀各國居民消費率走勢,我國居民消費率的演變趨勢與金磚國家和G7國家均有很大差異,這反映了我國投資導向型增長路徑的長期特征,表明經濟增長與居民消費之間存在一定的結構性失衡。
![]()
圖3是1952—2023年中國居民消費率與不同收入水平的經濟體平均居民消費率的比較。按收入水平來看,高收入經濟體平均居民消費率為58.34%,中等偏上收入經濟體平均居民消費率為57.54%,中等收入經濟體平均居民消費率為59.65%,中等偏下收入經濟體平均居民消費率為70.26%,中低收入經濟體平均居民消費率為59.64%,低收入經濟體平均居民消費率為75.89%。整體來看,居民消費率與經濟體收入水平呈U型關系,高收入經濟體和低收入經濟體的居民消費率相比于中等收入經濟體而言更高。中國2023年居民消費率為39.57%,不論是跟高等收入經濟體比較還是與中等收入或低收入經濟體比較,中國的居民消費率都顯著更低,比世界平均居民消費率低16.92%,比中等偏上收入經濟體低8.37%,比高收入經濟體低19.14%。
![]()
(二)居民消費傾向呈下降趨勢且存在顯著的城鄉差異
我國居民平均消費傾向的變遷揭示了城鄉居民在消費行為上的顯著分化。根據圖4數據,全國居民的消費傾向1989年以來呈逐漸下降趨勢。但不同階段變化特征顯著:20世紀80年代前期保持相對穩定(1980—1988年平均維持在85%—90%區間),1989年后進入持續下行通道,2019年后趨于平穩并維持在65%—67%區間波動。這一長期下降趨勢與我國經濟轉型期居民預防性儲蓄增強、住房支出擠壓等結構性因素密切相關。分城鄉來看,其中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在20世紀80年代前期保持平穩,隨后顯著下降,從1988年的93.54%降至2020年的61.61%;近年來有所回升,到2024年回升到63.77%。農村居民的平均消費傾向則從1989年的89.01%下降到1999年的71.98%,之后逐步提高到2004年的76.87%,隨后繼續大幅提升并超過了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在小幅波動中保持著較為穩定的趨勢。我國城鄉消費傾向的分化反映了城鎮化進程中城鄉二元結構對消費傾向的深刻影響,凸顯了城鄉發展不平衡的長期特征。
![]()
(三)居民消費不平等程度偏高并與收入不平等程度接近
中國居民消費不平等水平顯著高于大多數國家,并與收入不平等呈現出高度接近的趨勢。圖5展示了1991—2021年部分經濟體居民消費不平等的變化軌跡。1995年以來,我國居民消費不平等總體上呈現擴張趨勢。這一現象與楊繼東(2013)的研究發現相吻合,其研究表明1992—2010年間最高與最低收入家庭的消費差距從2.4倍急劇擴大到5.8倍。此外,中國居民消費不平等程度比較接近收入不平等程度。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國居民家庭面臨流動性約束,加之消費保險不充分,致使消費不平等與收入不平程度比較接近(Gradína & Wu,2020)。2010年以來,消費不平等程度的走勢較為平穩,并呈現出結構性差異,生存型消費的不平等程度明顯低于發展型和享受型消費(張海洋和韓曉,2022)。國際比較顯示,中國居民消費不平等程度顯著高于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經濟體,同時也高于以印度和泰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這種持續存在的消費不平等現象深刻反映了我國在收入分配格局、區域協調發展以及公共服務平等化等方面面臨的挑戰,這些因素共同制約著消費市場的均衡發展和內需潛力的充分釋放。
![]()
(四)居民儲蓄—年齡曲線呈現U型特征,背離了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說的消費路徑導致居民消費不足
20世紀50年代,學界逐漸形成了儲蓄行為的生命周期理論和持久收入假說框架(Modigliani & Brumberg,1954;Friedman,1957)。在生命周期模型中,理性消費者的當期消費不直接取決于當期收入,而是基于終身持久收入的現值,通過金融市場在生命周期內最優分配,以實現各期消費邊際效用現值的均衡。因此,消費隨年齡變化呈現比較平穩的趨勢,而儲蓄率隨著年齡變化則呈倒U型走勢。然而,中國居民儲蓄—年齡曲線(圖6)與生命周期假說明顯不同。這一異常現象源于多重因素: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少兒撫養比下降,推高家庭儲蓄(Modigliani & Cao,2004);預期壽命延長促使老年家庭為延長退休期增加預防性儲蓄(汪偉和艾春榮,2015);社會保障不足和醫療成本上升進一步強化老年儲蓄動機(王學義和張沖,2013);文化上對遺產的偏好使老年家庭持續儲蓄(Chamon & Prasad,2010)。此外,性別失衡引發的競爭性儲蓄動機推高了年輕家庭儲蓄(Wei & Zhang,2011),這些因素共同抑制了消費。這一背離現象是我國居民消費的獨特現象,受到人口政策、社會保障體系和文化因素的共同驅動,凸顯了我國與西方國家在消費儲蓄行為上的明顯差異。
![]()
(五)服務消費占比持續上升但仍低于世界諸多國家水平
圖7展示了2013—2024年中國與美國居民服務性消費占總消費比重的演變趨勢,揭示了中國消費結構的變化。2013年,中國居民服務性消費占比為39.7%,明顯低于美國的67.1%,反映了中國以商品消費為主的特征,而美國則以服務消費為主。此后,中國居民服務性消費占比穩步提升,2015年達41.1%,2017年為42.6%,2019年增至45.9%,2024年進一步升至46.1%,累計增加6.4個百分點,顯示出消費結構從生存型向發展型、享受型的漸進轉型。相比之下,美國服務性消費占比保持在高位,2013—2024年間從67.1%略增至68.5%,2020年受疫情影響降至66.9%,但2021年后迅速恢復至68.5%,體現出高收入經濟體服務性消費的穩定主導地位。從數據對比看,2013年,我國與美國差距為27.4個百分點,隨后差距有所收窄,到2024年縮小至22.4個百分點,表明我國消費結構優化進程加快,但服務消費占比依然較大幅度低于美國。這一差距反映了我國作為中等偏上收入經濟體,在服務消費領域的相對滯后,與發達國家消費驅動的增長模式形成鮮明對比。
![]()
三、解釋中國居民消費不足的一般性理論分析框架
供給與需求的關系是宏觀經濟運行的核心問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強調生產決定分配、交換和消費,但后者反作用于生產。而西方經濟學認為短期內需求決定供給,長期內供給決定需求。國外消費理論主要從個體行為、生命周期、相對收入等微觀角度出發,強調收入、財富與人口年齡結構等對消費的影響。例如,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說關注個體跨期消費平滑行為,而預防性儲蓄理論和行為經濟學則從不確定性及心理動機角度解釋消費行為。這些理論雖然具有一定的普適性,但未能充分納入制度性因素和經濟發展階段的差異性,尤其是對中國這樣的轉型經濟體而言,其解釋力存在局限。相比之下,國內學者從國民經濟核算視角出發,通過將居民消費率(居民消費/GDP)分解為“居民部門收入/GDP”及“居民消費/居民部門收入”兩部分(陳斌開等,2014),構建了一個更具本土適應性的分析框架。本章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整合宏觀與微觀因素,提出了一個解釋中國居民消費不足的一般性理論分析框架(圖8)。該框架以居民消費率為核心,分解其影響因素,清晰展示財政分權、市場制度、人口結構變遷及社會保障體系等如何通過收入分配和消費傾向雙重路徑制約消費,既反映了中國國情的獨特性,又為后續分析提供了理論指引。
“居民部門收入/GDP”反映宏觀收入分配格局,引致了消費能力不足。中國居民部門收入占比低于成熟市場經濟國家,主要源于財政分權激勵地方政府競爭投資,偏向第二產業及相關基礎設施,結合金融抑制政策、勞動力市場分割及全球化趨勢,促進資本密集型產業發展,導致勞動收入占比下降。同時,中國資本市場融資功能較強但投資功能不足,居民財產性收入占比低于發達國家。2008年前實體經濟資本收益率較高,隨后一段時間里房地產收益率偏高,疊加二元經濟結構、資本偏向型技術進步、重工業優先戰略及利潤導向增長模式,使企業利潤在國民收入中占比偏高,擠占了家庭收入。
“居民消費/居民部門收入”反映平均消費傾向,體現了消費意愿的不足。中國居民平均消費傾向偏低,源于戶籍制度導致勞動力市場分割,非正規就業人群預防性儲蓄動機強,土地市場制度與財政分權推高房價,教育、醫療供給不足提升儲蓄傾向。財富與收入差距通過地位尋求動機、社會資本弱化及信貸約束降低消費傾向。少兒撫養比下降、老年撫養比上升、性別比失衡、高等教育擴張、婚姻家庭結構變遷(初婚推遲、不婚增加、少子化)通過預防性儲蓄、婚姻競爭及養老儲蓄動機降低消費。收入與支出不確定性、風險規避特征、不足的社會保障體系增強預防性儲蓄,低效金融體系抑制消費平滑,負債及購房動機增強目標儲蓄。遺產饋贈動機及醫療支出風險使老年家庭偏離生命周期假說預期,在老年時期繼續儲蓄。中國居民消費率偏低源于居民部門收入占比與平均消費傾向的雙重制約。財政分權、市場制度、資本偏向型增長、人口結構變遷、不完善的社會保障與金融體系及居民行為特征相互交織,構成了理解中國居民消費不足的一般性理論分析框架。
![]()
四、財富、收入分配格局與居民消費不足
無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還是現代西方經濟學,均強調財富與可支配收入是支撐居民消費的核心因素。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居民財富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長,但是也出現了貧富差距問題,大量研究開始探討收入分配與中國居民消費不足之間的關系,但卻忽略了存量意義上的財富分配不平等對居民消費的影響。雖然收入和財富分配存在聯系,但二者有明顯區別:首先,社會資源控制的不平等主要涉及財富分配而非單純的收入分配。然而,由于數據限制,研究者在實證分析中往往不得不使用收入分配作為代理指標(Bagchi & Svejnar,2015),從而可能掩蓋財富分配對經濟和社會結構的深遠影響。其次,存量層面的財富不平等通常高于流量層面的收入不平等,二者在很大程度上表現出相互獨立特征(Semyonov & Lewin-Epstein,2013),僅關注收入分配會低估居民生活條件的不平等程度(Pfeffer & Waitkus,2021)。最后,財富本身能夠產生利息、股息和租金等收入,意味著財富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決定收入分配的作用(Zucman,2019)。針對貧富差距居高不下和財富分配被忽略的事實,本節主要分三個部分闡述貧富差距對居民消費的影響。一是對財富和收入分配各類測算方法進行簡要比較,并對各方法的使用情況進行介紹。二是聚焦分析財富與收入分配對中國居民消費不足的解釋能力。三是分析居民財富與收入分配對消費不平等的影響。
(一)財富與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測算及變遷
關于財富分配問題討論相對較少。在經濟學分析中,財富通常要求可貨幣化衡量,并且使用扣除負債后的凈值部分。李實等(2005)較早給出了居民財富的核算框架,居民財產包括金融資產、房產、生產性固定資產、耐用消費品、其他資產的估計現值、非住房負債及土地等部分。后續國內關于居民家庭財富核算及分布的研究大多遵循該框架(羅楚亮和陳國強,2021;萬海遠和郁楊成,2022)。關于財富和收入分配問題的討論集中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從宏觀層面來看,財富和收入分配問題主要體現在國民財富分配以及功能性收入分配(或要素收入分配)(洪俊杰等,2024);從微觀層面來看,相關研究主要聚焦于居民家庭之間的財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
1.功能性收入分配與國民財富分配
20 世紀 70 年代以前,國際上大量研究關注功能性收入分配,但是由于美國和英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勞動收入份額保持穩定,因此該方向理論和實證研究的關注度逐步下降。伴隨著 20 世紀后期工業化國家勞動收入份額出現下降和世界整體不平等的加劇,要素收入分配的研究又開始興起。在要素收入分配中,勞動和資本是兩大核心要素,其中,勞動收入份額指勞動這一生產要素即勞動者報酬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在標準的 C-D 生產函數 中,勞動收入份額即為勞動生產要素的產出彈性 。根據國民經濟核算指標,勞動收入份額可表示為如下形式:
在 (1) 式中, 表示勞動報酬總額,而 為國民收入。其中 又可表示為勞動者數量 與人均工資 的乘積。關于勞動收入份額(LS)的定義主要有兩種:GDP法,勞動報酬占收入法GDP的比重(沒有扣除生產稅凈額);要素法,勞動報酬占要素成本法增加值的比重(即GDP中扣除生產稅凈額后的部分)。在具體測算勞動收入份額這一指標時,通常在數據和定義方面存在一定爭議,部分學者給出了修正方法(呂光明和李瑩,2015;劉長庚和柏園杰,2022)。
從圖9可以看出,中國勞動收入份額走勢呈現以下特征:第一,1990年至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前夕,GDP法測算的勞動收入份額從1990年的53.4%左右降至2007年的39.7%左右并達到最低值。經濟全球化、有偏技術進步、產業結構以及制度因素等有助于解釋該區間內中國勞動收入份額的持續下降(藍嘉俊等,2019)。第二,2007年后,中國勞動收入份額呈現穩步攀升的勢頭,勞動力轉移、經濟周期、有偏技術進步、不完全競爭以及經濟全球化等因素解釋了我國勞動收入份額的回升趨勢(劉亞琳等,2022)。第三,雖然中國勞動收入份額出現反彈勢頭,但依然低于發達經濟體平均水平(劉長庚等,2022),在不同口徑下,中國勞動收入份額相較于發達經濟低了約10—15個百分點。
![]()
但是,大多關于中國勞動收入份額走勢的分析均忽略了國民財富分配這一因素。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衡量財富不平等的核心指標之一財富收入比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均呈現顯著上升趨勢。Piketty & Zucman(2014)測算了歐美發達經濟體長期以來的財富(資本)收入比變動特征,該指標的快速上升會對要素收入分配產生影響,造成勞動收入份額被壓低的情形(皮凱蒂,2014)。
2.規模性收入分配與居民財富不平等
衡量財富與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標眾多,包括基尼系數、Atkinson指數、廣義熵指數等。其中,基尼系數是衡量不平等常見的指標之一,數值處于0和1之間,基尼系數越大,表明不平等程度越高。但是,上述不平等衡量指標往往較為抽象,難以直觀地反映財富或收入在不同群體之間的具體分布情況。近年來,在測算財富或收入分位數的基礎上,使用各群體財富和收入份額衡量不平等逐漸成為主流(Piketty et al.,2019),這種方法通過明確展示不同群體所占財富或收入的比例,使得財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狀況一目了然。
在貧富差距指標構建的基礎上,國外研究通常使用高質量的行政數據或者遺產稅數據等(Piketty & Saez,2003;Saez & Zucman,2016;Benhabib et al.,2017),進而對收入和財富分布進行較為準確的測算。囿于相關數據可得性,國內研究大致可以分為三種。一是單獨使用微觀調查數據測算居民收入或財富差距(李實和趙人偉,1999;李實等,2005;Wan et al.,2021),我國居民財富差距高于收入差距,房產財富不平等和城鄉之間收入不平等分別貢獻了總體財富不平等和總體收入不平等的大部分。但是,微觀調查數據面臨高凈值群體樣本覆蓋率不足等問題,可能低估收入和財富不平等的程度。二是根據居民收入或財富分布的冪律特征,測算居民家庭收入或財富分布狀況(艾小青和祁磊,2021;萬海遠和郁楊成,2022)。不過,這一方法依然無法解決高凈值人群樣本缺失的癥結,難以克服低估不平等程度的問題。三是在基于收入和財富分布服從冪律的基礎上,進一步結合微觀調查數據和高凈值群體數據進行測算(Piketty et al.,2019;Li et al.,2020;羅楚亮和陳國強,2021)。
圖10繪制了中國居民財富和收入不平等的演變趨勢,主要呈現以下特征:第一,改革開放至20世紀末期,我國居民財富和收入分配差距總體較低,但上升速度較快;前10%群體的收入份額由1978年的27.81%上升至2000年的35.87%,前10%群體財富份額呈現類似變動特征,但財富分配不平等程度明顯高于收入不平等。第二,21世紀初期,我國居民財富和收入不平等程度進一步提升,2000—2011年,收入和財富分配前10%群體擁有的收入和財富份額分別增加了7.24個百分點和19.02個百分點,財富不平等的上升速度更快。第三,2012年以來,我國居民財富和收入不平等呈現小幅下降的趨勢,但總體差距依舊居高不下,截至2016年,修正后的居民的收入基尼系數約為0.646(Li et al.,2020),而財富基尼系數約為0.8(羅楚亮和陳國強,2021)。通過國際對比可以發現,中國居民財富和收入不平等低于美國但高于以法國為代表的大多數歐洲國家(Piketty et al.,2019)。
![]()
(二)財富、收入分配與居民消費不足
1.功能性收入分配與居民消費不足
勞動收入份額下降會抑制居民消費需求。從理論層面來看,勞動收入份額下降將從兩個層面抑制居民消費。一方面,由于資本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小于勞動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而中低收入群體普遍依賴勞動收入,因此勞動收入份額的下降將抑制消費需求。另一方面,勞動收入反映了商品價格與產能之間的相對關系,如果產能擴張但勞動收入并未出現增長,那么受限于消費者購買力,將引發產能過剩現象。
勞動收入份額對總需求的影響取決于經濟增長模式。盡管勞動收入份額的上升可以提高居民消費需求,但其對總需求的影響并不確定。勞動收入份額的上升將會對總需求產生兩種截然相反的效應。一方面,勞動收入份額的增加將通過消費需求促進總需求擴張。另一方面,勞動收入份額的上升將擠占廠商利潤和投資,并且勞動收入份額上升導致的勞動力成本提高將通過產品價格降低出口競爭力,引發外部需求萎縮。如果勞動收入份額上升對消費需求的促進作用高于其對投資和外需的抑制作用,則宏觀經濟屬于工資主導型,反之則屬于利潤主導型(趙峰等,2018)。受變量構建方法和參數估計等問題影響,關于中國經濟究竟以利潤主導還是工資主導并未達成一致觀點。一部分研究認為,中國總需求增長機制主要表現為利潤主導型,并且這一特征將隨著出口以及投資在GDP中占比不斷提升而顯著增強(鄒薇和袁飛蘭,2018)。另一部分研究則認為,當考慮不同因素時,國內需求體制將發生轉變,包括凈出口在內的總需求體制將由工資主導型轉變為利潤主導型,原因在于勞動收入份額上升對凈出口抑制效應明顯(趙峰等,2018)。
2.個人收入分配與居民消費
個人收入分配對居民消費影響無外乎三種觀點:一是收入差距會抑制居民消費;二是收入差距會促進居民炫耀性消費;三是收入差距擴張會對居民消費產生非線性效應,這三種效應在我國均有所體現。
關于第一種觀點,之所以收入差距會抑制居民消費,主要源于兩種理論解釋。其一,消費在個人或家庭層面是收入的凹函數(富人的邊際消費傾向低于窮人)。國內大量基于消費函數凹性特征的理論和實證文獻均認為收入不平等會降低消費率并提高儲蓄水平(楊汝岱和朱詩娥,2007)。其二,收入水平的提高本身就具有顯示地位的功能,追求地位而積累財富的動機使得收入不平等顯著抑制居民消費。現實情況也表明,收入差距的擴張會抑制低收入和年輕家庭的消費性支出,激發人們為提高社會地位而進行儲蓄的動機(金燁等,2011)。
關于第二種觀點,收入差距促進居民消費源于相對收入假說,該假說強調了人們消費行為之間的相互影響,特別是高收入群體的示范效應。盡管這一理論得到了有效驗證,但相對收入假說很快被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說所取代。收入差距同樣能解釋中國居民家庭炫耀性消費支出行為。例如,收入差距擴張會促使家庭購置面積更大、花費更高的房屋,同時會顯著增加家庭的可見性支出以彰顯自身地位(周廣肅等,2018)。此外,隨著收入差距的擴張,低財富群體的消費攀比效應和追求社會地位動機推高了微觀家庭部門債務杠桿率(尹志超等,2021)。
關于第三種觀點,源自中國經濟發展與體制轉型的收入差距會對居民消費產生非線性效應。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面臨轉型與發展雙重任務,其中金融發展與城鄉分割的二元體系深刻影響收入差距與居民消費之間的關系。鞏師恩和范從來(2012)分析表明,在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時收入不平等和居民消費之間呈負向關系,但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時收入不平等與居民消費之間則呈正向關系。萬廣華等(2022)發現,在不區分城鄉的情況下,中國省級收入不平等與人均消費顯著正相關,而城鄉分割帶來的城鄉差異恰是癥結所在。
3.財富分配與居民消費
財富分配對居民消費的影響可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從宏觀層面來看,財富差距能夠通過功能性收入分配抑制居民消費。財富差距的擴張導致資本集中度提高,由此會帶來資本收入份額的上升和勞動收入份額的下降(張曉晶,2021)。中國收入分配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表現出勞動收入份額持續下降的特征(龔剛和楊光,2010),而中低收入家庭普遍依賴于勞動收入,最終使得居民消費持續低迷(方福前,2009)。此外,資本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小于勞動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資本收入份額提升成為抑制居民消費的重要因素之一。需要注意的是,財富差距還能夠通過擴張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進而影響消費。財富規模本身和資產收益率具有較強的正相關性,富裕家庭較高的資產收益率將使得收入不平等趨于長期化(張曉晶,2021),中低收入家庭較低的財產性收入也意味著他們較難通過資產增值帶來消費提升。
從微觀層面來看,財富差距對居民消費的影響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四點。一是消費對資產和收入變動的敏感性隨著財富增加而遞減。資產的財富效應隨著財富增加上升而下降,同時邊際消費傾向隨著財富增加而遞減(Carroll et al.,2017)。二是財富差距通過流動性約束影響居民消費。在信貸市場不完善的情況下,財富的多寡代表了家庭所面臨流動性約束的高低,貧窮家庭較低的抵押品價值使得其面臨流動性約束的可能性增加(蔡棟梁等,2018)。三是財富地位尋求動機抑制當期消費,這將促使家庭減少消費積累財富以提高自身社會地位(金燁等,2011)。四是財富差距通過社會資本影響居民消費(陳葉烽等,2021)。相較于收入不平等,目前國內關于財富不平等對居民消費的影響目前相關研究處于起步階段,易行健等(2023)的研究表明財富不平等對居民消費的抑制作用大于收入不平等。
(三)財富收入分配不均與消費不平等
居民收入與財富分配是衡量消費或福利不平等的重要指標。通常情況下,存量意義層面的財富不平等程度高于收入不平等,而收入不平等高于消費不平等(Fisher et al.,2022),但由于中國居民家庭面臨一定的流動性約束,加之消費保險尚不充分,形成了消費不平等高度接近或高于收入不平等的特有現象(Gradína & Wu,2020)。在此背景下,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從消費不平等視角探討居民之間福利水平變化是經濟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
1.收入不平等對消費不平等的影響
對收入不平等和消費不平等之間關系的考察始于Cutler & Katz(1992),他們發現收入不平等和消費不平等之間的演變趨勢存在高度的相關性。根據生命周期和持久收入理論,個體的消費水平主要由永久收入所決定。這意味著當家庭面臨不確定沖擊時可以通過儲蓄和信貸等手段平滑暫時性沖擊,不同人群之間的消費差距僅取決于持久收入的差距。
建立在這一理論基礎上,可以從收入沖擊視角考察消費不平等的驅動機制。一是基于消費保險視角,將收入沖擊劃分為保險沖擊、未保險沖擊來探討消費不平等的變化(Blundell et al.,2008;Kaplan & Violante,2010)。二是考察暫時性收入沖擊和永久性收入沖擊對居民消費的影響(Blundell & Preston,1998)。三是從收入沖擊是否可預期的視角探討消費不平等的驅動機制(Jappelli & Pistaferri,2000)。識別收入沖擊類型對于理解消費不平等變動具有重要意義,收入沖擊可劃分為預期和非預期沖擊、持久和暫時性沖擊以及保險和未保險沖擊等幾類。而在特定樣本期內,收入暫時性沖擊的方差高于持久性沖擊的方差且兩者走勢可能并不一致,加之中國家庭對各類沖擊的部分保險,收入不平等的變化難以直接轉化為消費不平等的變化(姚健和臧旭恒,2022)。
2.財富不平等對消費不平等的影響
財富與資產的多少能夠從三個方面影響居民消費。一是資產直接進入居民預算約束方程,資產越多,消費的能力也越高。二是資產本身具有增值的功能和屬性,財產性收入的上升會顯著促進居民消費的提升。三是當居民家庭收入遭受沖擊時,資產可以用于平滑消費并發揮消費保險的作用和功能。因此,財富不平等不僅會造成居民家庭消費能力的差異,同時還會通過收入不平等以及消費平滑能力的差異影響居民消費不平等。有研究從房產不平等的視角為解釋我國居民消費不平等提供了實證證據,發現房價上漲僅會促進多套房家庭的消費提升。為了闡述財富不平等對消費不平等的影響路徑,參考Blundell et al.(2008)的研究,居民消費變動及消費不平等的分解公式可表示為如下形式:
其中, 和 分別表示持久性和暫時性收入沖擊, 為誤差項, 為消費的對數, 和 分別表示持久性和暫時性收入沖擊的保險參數,(2)式用來測度居民消費的變動情況,(3)式為居民消費不平等(使用方差衡量)的分解公式。
從財富差距對居民消費不平等的影響來看,一方面,財富本身的增值功能會使得財富不平等通過財產性收入渠道擴大收入不平等(Saez & Zucman,2016)。根據生命周期—持久收入理論假說,財產性收入變化會使得持久收入同方向變動,因而財富不平等會造成居民持久收入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從消費保險的視角來看,根據(2)式,如果居民家庭收入的負向沖擊可被完全保險,那么消費將不會發生任何改變,而財富同樣具備消費保險的作用和功能(Fisher et al.,2020)。
五、人口結構變遷與居民消費不足
20 世紀50 年代形成的生命周期—持久收入理論框架在彌補了凱恩斯絕對收入假說不足的同時,也開啟了從人口結構變遷角度解釋居民消費儲蓄行為與國民儲蓄率差異的研究路徑。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說主要從人口年齡結構角度分析居民消費行為和總和的消費函數,然而并沒有考慮資源的代際轉移或者遺產問題,也未涉及教育、婚姻以及家庭構成等因素。后續研究逐步將生育行為、遺產饋贈行為、人力資本投資行為等引入消費儲蓄模型。從中國的情況來看,伴隨著改革開放和計劃生育等政策的實施,中國的人口結構出現了顯著變遷:一是人口年齡結構大幅變化,少兒占比明顯下降,勞動人口占比顯著上升然后下降,預期壽命持續增加,老齡化逐步加快;二是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流動人口大幅增加;三是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偏高,未婚人口性別比例明顯失衡;四是人口受教育結構快速變化,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占比快速提升;五是婚姻家庭結構變化巨大,結婚年齡普遍推遲,平均家庭戶規模持續縮小,三代及以上同堂家庭模式逐步減少。這些人口結構的變化對中國居民消費儲蓄行為產生了顯著影響。
(一)人口年齡結構變遷與居民消費不足
1.人口年齡結構變遷、居民儲蓄—年齡曲線U型之謎與消費不足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快速進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人口增長率”階段。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我國0—14歲人口占比從1982年的33.6%下降到2023年的16.4%,同期65歲以上人口占比從4.9%上升到15.4%。根據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說,居民家庭在青年和老年時期進行負儲蓄,中年時期收入高于消費產生正儲蓄,即儲蓄—年齡曲線呈現“倒U型”特征,綜合導致不會整體出現消費不足現象。但是,基于中國宏觀和微觀數據對這一假說的檢驗結果表明,該理論無法完全適用于中國國情。究其原因,中國居民消費行為有兩個重要特點:一是居民的消費支出安排具有顯著的階段性;二是在其生命的不同階段一般都存在特定的支出高峰以及一個相應的儲蓄目標;這也意味著中國的經濟行為主體很可能不是以一生為跨度考慮效用最大化問題,而是具有分階段設定目標的特征(余永定和李軍,2000)。楊繼生和鄒建文(2020)研究發現我國城鄉居民的消費儲蓄行為在45歲左右存在關鍵轉折,45歲之前普遍展現出強烈且隨年齡逐步增強的預防性儲蓄傾向,由此產生消費抑制,步入45歲之后預防性儲蓄傾向開始逐漸減弱,但年齡因素帶來的其他消費制約因素如收入增長緩慢、社會保障不足、消費謹慎習慣粘性等,使得消費不足依然存在。
當進一步區分城鎮和農村家庭后可以發現,農村地區撫養比對家庭消費率呈負向影響(李文星等,2008;李曉嘉和蔣承,2014),這與生命周期假說理論不一致。但是,圍繞城鎮家庭人口年齡結構和消費儲蓄行為的研究未達成一致結論。比如,部分研究認為少兒撫養比和老年撫養比對城鎮家庭消費率有顯著正向影響(李曉嘉和蔣承,2014),但另有研究則發現中國城鎮家庭儲蓄—年齡曲線在1995年以后變為與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假說預期相反的U型,2000年之后尤其如此(Chamon & Prasad,2010)。汪偉和吳坤(2019)指出,年齡—時期—組群(APC)分解法中的共線性識別方法不一致是產生上述分歧的重要原因,在分解中控制了時間趨勢后可得出U型特征的儲蓄—年齡曲線,且這一結果更為符合中國實際。
2.人口老齡化與居民消費不足
2001年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首次突破7%,意味著我國開始步入老齡化社會。截至2023年末,全國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量達到21676萬人,占總人口的15.4%,老齡化進程明顯加快。此外,我國老齡化水平還呈現出明顯城鄉差異。根據全國第七次人口普查結果,我國農村60周歲及以上、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分別為23.81%、17.72%,比城鎮分別高出7.99個百分點、6.61個百分點,農村老齡化水平明顯高于城鎮。
從微觀層面來看,人口老齡化對儲蓄主要具有兩種影響:一是老齡化的負擔效應,二是老齡化的壽命效應,老齡化對家庭儲蓄率的影響取決于這兩種對立效應的相對強弱。通過分析1989—2007年的數據可以發現,生育率每下降1‰,國民儲蓄率將上升0.61%;老年人占總人口的比重每上升1%,國民儲蓄率將上升0.95%,這說明老齡化的壽命效應可能超過了負擔效應。然而,未來隨著生育率的持續下降和人口老齡化的進一步加劇,家庭的養老負擔將不斷加重,同時遺贈儲蓄亦將逐漸減少,這會削減家庭的儲蓄資源,進而可能導致儲蓄率出現下降趨勢(汪偉,2010)。但是,家庭財富積累的下滑,難免導致長期消費潛力釋放乏力。
從宏觀層面來看,一方面,老齡化程度的加深將從供給側引發一個新的、疊加性的沖擊,并逐步擴展至需求側,導致潛在增長能力進一步減弱從而使得經濟增速減慢。老齡化會降低基礎設施的投資需求,削弱企業通過投資擴大產出能力的意愿,最終降低資本形成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水平。另一方面,勞動力短缺和工資上漲,將加速削弱傳統的勞動力比較優勢,使國際市場對中國勞動密集型產品的需求加快轉向其他國家的生產者,從而降低出口需求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水平。經濟增長和勞動力轉移的減速,將會使勞動者收入提高速度減慢,進而相應弱化居民消費需求(蔡昉,2021)。
關于以上現象的深層次原因,具體而言,關于人口變動的動態模型分析主要從兩方面揭示老齡化對居民消費不足的影響。一方面,預期壽命延長以及退休時間對工作時間的比例提高,使得在職者為了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而更多地提前進行儲蓄從而抑制了消費。另一方面,凈儲蓄的勞動人口相對負儲蓄的退休人口比重下降會直接導致國民儲蓄率降低。這兩方面的影響力度存在差異,前者的作用遠大于后者的作用,帶來了國民總儲蓄的上升和居民消費率的下降(賀菊煌,2003;汪偉,2010)。壽命延長帶來的“未雨綢繆”儲蓄動機能解釋中國儲蓄率在時間上的上升趨勢及區域間的梯度差異,儲蓄率增長的39%可由預期壽命延長解釋。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速,負擔效應會增強,各地區儲蓄率會逐漸下降(汪偉和艾春榮,2015)。此外,老齡化對居民消費儲蓄行為的影響還與醫療支出風險所引致的預防性儲蓄動機以及遺贈動機有關。其中,醫療支出風險所引發的預防性儲蓄動機將導致老年居民的消費減少約三分之一,其影響力顯著超過遺贈動機。相較于城鎮居民,農村居民所面臨的醫療支出風險更為嚴峻,所受影響也更為深刻,而遺贈動機對他們產生的影響則相對較弱,城鎮老年人的消費行為更多地受到退休因素的制約。另外,生存風險還顯著改變了老年人在社會預期壽命以上年齡段的消費平滑模式(楊繼生和鄒建文,2021)。從消費跨期替代彈性(EIS)來看,我國EIS隨年齡增長而穩步提升,呈現出明顯的生命周期變化規律。微觀層面上,年長家庭的EIS相對較高;宏觀層面上,在人口年齡重心上移時期以及更年長的經濟體中,EIS亦呈現較高水平。這意味著隨著財富積累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居民更傾向于重視未來消費(朱超和易禎,2021)。在對分項消費的影響研究上,普遍發現老年撫養比與醫療保健支出顯著正相關(王學義和張沖,2013),但是退休后居民家庭將顯著降低與工作相關的支出和文化娛樂支出(李宏彬等,2015;鄒紅和喻開志,2015)。
(二)人口城鄉結構轉變與居民消費不足
城鎮化進程可以通過提升居民收入(鄒紅和喻開志,2011)、集聚效應和規模效應來擴大消費需求(雷瀟雨和龔六堂,2014)。然而,改革開放以來城鎮人口比重的提高并沒有帶動城鎮居民消費份額相應提高,城市化對居民消費率上升的貢獻微乎其微。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造成我國居民消費不足的首要原因(范劍平和向書堅,1999)。未來一段時期居民消費的潛在增長點主要在農村居民消費增長、城鎮化高質量發展、中西部居民消費增長、養老產品和醫療服務需求增長以及外需回流,若能把城鄉收入差距縮小,將會顯著提升居民消費水平(方福前,2021)。
城鎮化不僅涉及農村居民向城市的遷移,更包括農村居民在勞動、消費、生活習慣、社會行為以及心理準備等多方面與城市生活的全面融合。中國的城鎮化與西方發達國家最大的差異在于戶籍制度約束,在戶籍制度的影響下,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已經形成城市內部的社會分割,即同一城市內部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的“新二元結構”和“半城鎮化”問題。在我國城鎮化的發展過程中,眾多農業轉移人口既未完全脫離農村,也未完全融入城市,形成了介于城鄉之間的“半城鎮人口”。目前,我國戶籍城鎮化進程顯著滯后于人口城鎮化進程,這種市民化進程的滯后進一步加劇了農村轉移人口的儲蓄傾向,限制了其消費能力,同時半城鎮化率對城鎮居民消費率和消費傾向均產生了顯著的負面影響。2024年,我國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9973萬人,其中年末在城鎮居住的進城農民工為13207萬人,占中國總人口比重為9.38%,并且這一數字仍在持續上升。隨著我國人口遷移的加劇以及農民工等流動人口長期居留傾向的增強,二元分割程度的提高導致遷移者在現代部門獲得較高工資或從事正規就業的可能性降低,進而使得遷移者家庭儲蓄率上升。其中,農業戶籍的流動人口家庭儲蓄率遠高于非農戶籍的家庭。相對于非農戶籍而言,農業戶籍流動人口在社會保障方面更為缺乏,在現居地預期家庭支出的增加推高了預防性儲蓄。而城市內勞動力市場的分割使得部分流動人口從事非正規就業或就業層次不高,增加了其收入風險和失業風險,進一步強化了預防性儲蓄。
此外,農民工等流動人口的回遷意愿也推高了其家庭儲蓄率。這些均限制了流動人口作為穩定消費者的作用(譚靜等,2014)。農民工群體的高儲蓄行為推動了家庭儲蓄率和國民儲蓄率的上升并造成消費率的下降,這一渠道可以解釋2000—2009年儲蓄率上升的64.1%(張勛等,2014)。基于此,推動農民工市民化對經濟增長最直接的影響在于增加居民消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2010),若放寬戶籍限制,可使2002年移民的人均消費水平提升20.8%,居民總體消費水平提高2.2%,這一差異足以抵消2002—2003年間我國居民消費率下降的47.1%,在2000—2005年間,戶籍制度對消費的制約可以解釋該時期消費率下降的40.8%至64.2%。
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和全面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已成為促進居民消費、增強國內市場需求的關鍵性舉措。這一改革不僅有助于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提供更為公平的機會(王偉同等,2024),還能有效提升社會整體消費水平,從而為經濟增長注入新的活力。更為重要的是,戶籍制度改革對于推動中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升級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它能夠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城鎮化質量,進而助力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邁向更為可持續的發展軌道(蔡昉,2023)。
(三)家庭人口規模、受教育程度以及性別結構與居民消費不足
在家庭規模方面,一般認為家庭規模與家庭儲蓄率正相關,較大的家庭規模意味著更多的勞動力和收入來源,同時家庭成員之間的資源共享和分工協作能提高家庭的經濟效率,然而未來支出不確定性亦相應增加,從而家庭規模越大,積累的儲蓄越多。但是,這種一般性規律并非適用于所有家庭類型。例如,家庭成員之間經濟聯系較為緊密的完整家庭的儲蓄率比其他家庭更低(萬廣華等,2003)。再如,個別群體如農戶家庭的規模與儲蓄率顯著負相關(易行健等,2012),這可能源于農戶家庭相對固定的生產風險與生活保障,而收入來源相對單一。綜上,家庭規模使得未來支出增加,影響了消費信心。而上述個別群體的家庭在應對未來不確定性時的經濟緩沖能力較弱,從而,預防性儲蓄動機擠出了消費。
在受教育程度方面,高教育水平在增加當期教育負擔和儲蓄動機的同時,所提升的人力資本有助于提高未來消費率。一方面,家庭成員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越看重后代教育,其教育負擔可能越重,而教育程度的提高也可能意味著更低的時間偏好率,促使家庭提高當期儲蓄(劉兆博和馬樹才,2007)。另一方面,教育提升了居民人力資本,增強了居民的生產和消費能力,優化了消費觀念和消費心理,且戶主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家庭越有可能獲得較為穩定的收入與工作職位,因而教育有助于提高家庭平均消費率和消費收入彈性,降低儲蓄(萬廣華等,2003;盛來運等,2021)。在對子女受教育程度的研究方面亦存在相反結論。一方面,有研究認為子女就學數量對儲蓄有顯著正向作用(張金寶,2012)。另一方面,部分研究發現少兒人口占比與家庭儲蓄水平顯著負相關,其中育兒教育支出增加是少兒人口占比對家庭儲蓄產生負向影響的主要原因。家庭教育支出彈性小,父母追求高質量教育并不隨著生育孩子增加而降低。此外,家庭育兒決策深受社會網絡關系和鄰里效應的影響,導致教育支出平等化和教育攀比非理性化,這進一步加重了家庭不合理消費行為,也降低了消費質量(李婧和許晨辰,2020)。
在性別結構方面,性別結構尤其是農村、婚前人口性別的比例失衡,通過競爭性儲蓄動機顯著提高了家庭儲蓄率。根據競爭性儲蓄動機假說,我國1990—2007年約60%的家庭儲蓄率的上升可以歸因于婚前年齡組人口的性別比例失衡。性別比例失衡與婚姻市場日益激烈的競爭將會使有男孩的家庭推遲消費,這種競爭性儲蓄動機還將通過住房購買等其他大型支出對其他家庭產生溢出效應(Wei & Zhang,2011)。而競爭性儲蓄動機的存在又是計劃生育政策導致中國儲蓄率偏高的主要機制之一。在實施計劃生育政策過程中,第二、三類政策帶來的農村地區性別比失衡進一步影響了婚姻市場,這不利于人力資本積累和人口素質的提高(周俊山和尹銀,2011)。不過,子女性別結構對家庭消費儲蓄行為的影響還需結合子女數量進行具體分析,若家庭中子女數量不超過兩個,有男孩的農村家庭承擔著較大購(蓋)房壓力,集兩代人的財力改善年輕一代的住房條件的傾向較高,但是當家中子女數量較多(超過三個),即使家庭中有男孩,家庭的購(蓋)房意愿也不強(羅永明和陳秋紅,2020)。上述性別結構失衡帶來的婚姻市場競爭,影響了相關家庭的消費結構及消費信心,進一步加劇了居民消費的不足。
六、社會保障體系與居民消費不足
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的制度設計與政策理念在實踐中不斷創新探索并改革完善,覆蓋范圍和保障水平逐漸提升。中國已初步建成包含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與優撫安置在內,功能完備的現代化保障制度,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然而,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社會保障支出水平相對較低,社會保障體系仍然有待完善。2020年,我國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僅相當于GDP的3.2%,而同年美國的社會福利開支相當于GDP的18.8%,日本的這一數據為22.02%,德國為26.57%,同為新興經濟體的韓國為8.85%,均遠高于我國的支出水平。之所以中國居民消費相對不足,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完善(Chamon & Prasad,2010;易行健等,2015)。
(一)社會保險體系與居民消費不足
社會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內容,主要通過兩種渠道對居民消費產生影響。其一,社會保險政策使社會成員在工作期間通過繳納保險費用,來換取未來退休時的某種穩定收益或醫療支出保障,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儲蓄,提升生命周期的總消費。其二,社會保險項目同時又降低了居民工作動力,將社會成員的退休時間相對提前,而工作時間的減少會產生預防性動機,導致人們在退休之前積累更多積蓄來保證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這種退休效應引致的儲蓄積累會導致居民當前消費水平下降。社會保險對居民消費的影響取決于這兩種渠道相互作用后的凈效應(Feldstein,1974)。可以主要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與失業保險等視角深入分析社會保險對居民消費的影響。
1.養老保險與居民消費不足
我國人口老齡化現象逐年加劇,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一方面會導致居民消費行為發生變動,另一方面老齡人口面臨的健康風險會增加其預防性儲蓄(袁志剛和宋錚,2000),同時未來收入的不確定性顯著推動居民儲蓄增長(沈坤榮和謝勇,2012),從而對居民消費產生抑制作用。養老保險作為緩解居民養老負擔并為老年群體提供穩定收入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僅積極改善了居民的收入分配(戚昌厚等,2025),還可以在老年群體退出勞動崗位后,維持其生活基本需求,降低居民儲蓄率,促進消費支出(萬春和邱長溶,2005)。具體地,可以重點分析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后的養老保險參保與繳費行為以及養老金財富積累對居民消費的影響。
總體而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及參保行為能夠顯著促進居民消費。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參保老人的經濟獨立程度(程令國等,2013),對消費水平提升具有促進作用(張川川等,2015)。對農村居民而言,隨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逐漸擴大,“新農保”的參保家庭日常消費支出顯著高于未參保用戶,農戶的參保行為提振了家庭消費(岳愛等,2013)。此外,養老保險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可以緩解農村居民消費不平等現象(王延中等,2016),這源自養老保險制度的推行提高了資源分配的公正性(周廣肅等,2020)。對城鎮居民而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職工“雙軌制”的養老金制度待遇差異導致我國城鎮居民消費行為表現出異質性特點,因此城鎮家庭社保模式并軌對城鎮居民消費需求具有一定的釋放效應(王小龍和唐龍,2013)。為在更高層面上實現城鄉統籌、制度平等和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從而推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國務院2014年決定合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少部分研究認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實際運行未必能弱化預防性儲蓄。白重恩等(2012b)的研究結果表明,在2006年之前盡管增加養老保險覆蓋率有助于刺激消費,但當給定繳費前收入水平與養老保險覆蓋狀態時,養老金繳費顯著抑制了家庭消費。另外,養老保險繳費負擔對總消費也存在負面影響(楊繼軍和張二震,2013),導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未達到降低居民儲蓄的作用。這可能是由于我國養老保險的投資收益存在不確定性,外加金融市場完備性不足,居民對養老保險賬戶的評價不高導致養老金資產對于居民其他資產的替代作用并不成立。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養老保險參保家庭的實際費率會隨著收入的上升而下降,養老保險給高收入參保家庭帶來的高回報能夠顯著提升家庭當期消費,而低收入參保家庭卻面臨較重的費率負擔,在借貸約束的限制下無法提升居民消費水平(康書隆等,2017)。縱然近些年進行了一系列養老保險的改革,對于緩解儲蓄的作用仍然有限。
2.醫療保險與居民消費不足
通常認為,醫療保險能夠緩解預防性儲蓄動機,從而提升消費。居民為了規避家庭成員健康風險,首先會選擇通過預防性儲蓄來保障自身未來醫療支出,家庭中由老年成員和健康感受較差成員所帶來的健康風險對家庭消費產生了顯著的抑制作用。醫療保險作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而造成損失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不可否認,對于提升社會福利水平和降低預防性儲蓄具有重要作用(黃學軍和吳沖鋒,2006)。而這種作用同樣會在家庭各分項開支之間表現出異質性特征。例如,臧文斌等(2012)研究發現城鎮居民的醫療參保會使家庭非醫療消費支出額度呈現上升趨勢,占總消費比重最大的日常生活及其他消費開支與教育支出會受到較大影響。同時,作為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補充,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通過緩解高額醫療支出擔憂,進而提升消費意愿使得家庭人均消費顯著增長(黃家林等,2022)。商業健康保險同樣緩解了由支出與健康不確定性引發的預防性儲蓄動機(易行健等,2023)。而針對慢性健康及失能風險,我國于2016年啟動了長期護理保險的試點政策,于新亮等(2025)發現長護險通過減弱家庭預防性儲蓄動機、降低醫療費用支出和促進子女外出就業等三個傳導機制,對農村老年家庭消費尤其是生存性消費產生了顯著的激勵效應。
農村居民的收入不確定性以及自身的健康風險對于消費的負面影響較于城鎮地區更大,這是由農村地區相對落后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欠缺的醫療保障體系所決定的。健康風險所帶來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嚴重降低了農村居民的消費傾向,進而為平滑消費進行預防性儲蓄。新農合作為我國農村居民的重要保障手段,對于降低居民醫療支出風險并提升消費意愿具有積極作用(高夢滔,2010;甘犁等,2010)。其中,這一作用在食品消費領域表現明顯,對于提升農村居民營養物質攝入量和改善營養攝入結構產生了正向影響(馬雙等,2010)。不僅如此,新農合的完善同樣會促進農村地區耐用品消費水平的提高(丁繼紅等,2013;蔡偉賢和朱峰,2015)。因此,新農合是農村居民非醫療消費支出的重要驅動因素,這種消費驅動效應甚至高于政府補貼的參合費用。
為更好地提供保障,我國先后啟動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不斷通過整合及補充完善,對于緩解家庭財務風險起到了一定作用,這種風險緩解和由此產生的消費釋放效應在低收入家庭群組表現得更為明顯(何興強和史衛,2014),甚至在高中低收入家庭之間表現出梯次遞減的特征。這是由于低收入家庭的財富水平和對未來風險的應對能力較為薄弱,進而對醫療保險所帶來的不確定性緩解效應更為敏感。這體現了醫療保險的托底功能在愈發完善,但同時也應看到,醫療保險對于釋放消費能力與消費傾向兼具的中高收入群體消費的作用仍然有限。雖然相比較未參保階段、保障程度較低的家庭來講,醫療保險對于消費釋放確實具有正向作用,但還遠未充分發揮出來。
3.失業保險與居民消費不足
我國的失業保險起步較晚,發展程度與制度功能水平較為有限,但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居民消費仍有重要影響。當居民面臨失業風險而失去收入來源時,會通過資產變賣、調整家庭耐用品購買頻率以及增加勞動供給時間等方式進行家庭自我保險,同時降低當前消費(Hendren,2017)。另外,勞動力流動會致使農村家庭面臨不確定性,而且農村居民較高的收入波動與失業風險造成家庭預防性儲蓄增加(尹志超等,2020)。失業保險作為保障性項目,可以為居民在面臨失業沖擊喪失勞動收入時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通過增加貨幣流動性降低就業不確定性所帶來的收入風險,改善收入預期。當未來收入的不穩定性能夠被居民所預期時,失業風險對于消費的負面影響會受到緩解,甚至這種消費抑制效應不再顯著(羅楚亮,2004),最終起到穩定及促進失業家庭消費的作用(謝強等,2024)。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失業保險待遇水平長期以來處于較低水平,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障基本生活和平滑經濟波動的功能充分發揮,更難以應對經濟下行帶來的額外壓力。失業保險待遇水平的提升對于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也無顯著影響(唐玨等,2024)。這意味著當前失業保險對于消費不足的改善仍然有限。
(二)社會救助、社會扶貧與居民消費不足
社會救助是國家按照法定標準對遭受自然災害、失去勞動能力和其他低收入群體所實施的財物救助及生活幫扶制度,對于公民維持基本生活需求、促進資源公平配置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積極作用。社會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有助于維護低收入家庭的生計來源,保障其日常平穩消費支出。盧晶亮等(2014)分析了汶川大地震對農戶家庭收入和消費的影響,發現政府發放的生活補助使受災家庭的消費水平在震后保持較快增長。
對于失去勞動能力和其他低收入的群體,我國社會救助的保障功能主要通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脫貧政策來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過固定收入轉移支付,幫助貧困家庭增加食品、教育開支,改善生活水平和福利狀況(都陽和Park,2007),以農村低保為代表的社會救助顯著提升了貧困家庭的家庭設備服務、教育文娛和醫療保健支出,對多維貧困家庭的影響更大(陳典等,2022)。曹艷春(2016)研究表明,農村低保金對貧困家庭消費支出增長有較強的解釋力,但是2011年后作用逐步減弱。此外,精準脫貧作為我國社會救助的一項重要政策,通過提高貧困人群收入水平和降低家庭經濟風險的方式亦推動了低收入群體消費增長,對于貧困戶生存型消費和發展型消費起到顯著的促進作用,最終實現居民消費結構優化升級,充分發揮了我國社會救助對于個體家庭的保障功能(尹志超和郭沛瑤,2021)。然而,從宏觀層面來看,精準扶貧加速了貧困縣尤其是北方地區貧困縣的常住人口流失,擴大了地區經濟差距(仇童偉,2024),間接制約了其居民福利提升的作用。此外,漏保問題尚未解決,當前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在降低漏保方面,尚未發揮積極作用(王軍輝等,2024),瞄準的精準度和效率不可避免影響了社會保障的托底作用。
七、金融發展、家庭資產負債表與居民消費不足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金融市場經歷了跨越式發展,逐步形成了多元化、多層次金融體系。從消費經濟理論來看,居民家庭可以利用金融市場平滑收入波動對消費支出的沖擊,同時也可以利用金融市場將資源稟賦和持久收入用于實現整個生命周期的效用最大化,家庭負債也隨之產生。根據中國社科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數據,我國居民部門宏觀杠桿率由1993年12月的8.3%快速上升到2022年9月的62.4%。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公布的數據,2023年所有經濟體、發達經濟體和新興經濟體的平均居民杠桿率分別為61.8%、71.2%、47.7%。我國居民杠桿率為62.1%,已高于同期新興經濟體的平均水平。此外,中國人民銀行調查顯示,城鎮居民家庭資產以實物資產為主,住房資產占比近七成,且超70%的家庭負債為住房貸款。1998年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以來,房價快速上升,住戶部門宏觀杠桿率與房價之間呈現高度正相關。由于住房不僅具有投資和消費等多重功能,而且也是可用于獲得信貸的抵押品。因此,住房和負債構成了影響家庭生命周期消費和資產配置的重要因素(Attanasio et al.,2012;Iacoviello & Pavan,2013)。鑒于此,國內學者圍繞金融發展、家庭資產負債與居民消費等問題展開理論研究與經驗分析。
(一)金融發展與居民消費不足
金融發展與居民消費的關系呈現動態演進特征,大致上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傳統金融發展階段,二是數字金融發展階段。這也促使金融發展對居民消費的影響從單一的收入效應逐步轉向技術賦能、結構優化、風險管理等多重效應機制。作為金融發展的一部分,數字普惠金融近年來得到了快速發展,不僅能夠緩解流動性約束,還便利居民支付,這對于促進居民消費具有重要作用(易行健和周利,2018;張勛等,2020)。除此之外,數字金融通過促進農業向非農業的就業結構轉型,提升了工資性收入和農業經營性收入,這一就業效應也促進了消費(張勛等,2021)。同時,數字金融發展既提高了居民家庭利用社會關系網絡進行風險分擔的能力,也提高了居民家庭的自我保險能力,共同提升了居民家庭的風險平滑能力(王勛和王雪,2022)。因此,需要持續推進數字普惠金融的發展,重點著力于發揮數字普惠金融對提升農村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和欠發達地區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作用(易行健和周利,2018),還要特別關注數字金融發展對就業結構轉型的作用,這是數字金融發展促進國內消費需求的重要機制(張勛等,2021)。
然而,金融發展對消費的影響同樣存在“雙刃劍”效應。除了上述促進作用,金融發展對于金融素養較低家庭可能帶來微觀層面負債問題,而當前絕大多數中國居民家庭的金融素養有待提高(吳衛星等,2018),這使得他們在面對復雜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機會時,可能缺乏足夠的風險意識和理財能力。負債問題不僅會增加家庭財務風險,還可能引發個人信用危機,進而抑制消費能力,甚至影響家庭的長期經濟穩定。
(二)家庭資產與居民消費不足
考慮到家庭資產的可計量性,以及在中國住房資產占比較高的典型事實,有關家庭資產與居民消費的研究多聚焦于城鎮家庭的住房資產,主要體現在房產的財富效應和擠出效應。
1.財富效應
家庭房屋資產對消費具有明顯的財富效應(張浩等,2017)。一方面,住房價格連續的波動不僅可以通過影響借貸能力而且可以通過預防性儲蓄影響家庭經濟行為(陳彥斌和邱哲圣,2011;Painter et al.,2022)。同時,住房財富的增加能夠緩解流動性約束,從而提高家庭消費水平,并能夠顯著改善家庭消費結構(尹志超等,2021)。但這一效應會受房價收入比所制約,房價收入比高時家庭消費水平也相應較高,但房價收入比高卻顯著降低了家庭消費的房產財富彈性(何興強和楊銳鋒,2019)。另一方面,住房價格瞬時的沖擊同樣可以帶來財富效應。例如,以雄安新區的宣布作為房價的外生沖擊,其核心地區和周邊地區的房價明顯上漲,相關受到財富沖擊的消費者的支出呈現顯著增加(Fang et al.,2022)。而金融市場的發展,房屋按揭貸款為家庭購房帶來杠桿,當房屋價值提高時引起的財富效應被放大。但是,不得不考慮,住房同時具有消費品屬性,其交易成本及變現難度,進一步阻礙了財富效應的發揮(況偉大,2011;萬曉莉等,2017),而只存在微弱的資產效應(李濤和陳斌開,2014)。
2.擠出效應
家庭因購房動機、償還行為產生流動性約束而減少消費,即房價上漲存在對消費的擠出效應。信貸市場的發展可以通過放松流動性約束和促進跨期消費替代效應來緩解高房價對居民消費的擠出效應(鄧健和張玉新,2011)。近些年,雖然我國消費金融發展迅速,一些研究仍然得出了擠出效應的結論。一方面,這種擠出是購房動機與償還行為共同帶來的(李江一,2018),二者作用機制不同,擠出的對象也不盡相同,如購房動機通過降低邊際消費傾向而主要擠出了食品衣著、教育文化娛樂支出,償還住房貸款使家庭受到更強的流動性約束而主要擠出了耐用品、住房裝修維修支出。另一方面,鑒于住房消費和投資的雙重屬性,這種擠出也是住房消費的使用成本及住房投資的機會成本共同帶來的,而兩者的相對值是影響住房和消費關系的重要因素(楊贊等,2014)。房價上漲的擠出效應在一些特殊群體中更為明顯,如有未婚男性的家庭和有房家庭中住房財富較低的家庭(謝潔玉等,2012)、流動性約束較強的家庭(陳健等,2012)。對于租房居民來說,住房則更多地被視為消費品,房價的上漲會加強其預算約束效應和流動性約束效應,從而對非住房消費產生擠出作用(李春風等,2014)。
3.擠出效應、財富效應還是替代效應?
房價對消費的影響還可能呈現出多維度的復合特征,即財富效應、擠出效應和替代效應在不同情境下交替主導。顏色和朱國鐘(2013)指出,房價上漲對消費既有資產增值的財富效應,又有為了籌集首付和償還房貸的擠出效應。當房價處于低增長機制時,對無房戶和擁有一套房家庭的消費有顯著的擠出效應,只有擁有多套房且人均面積很大的家庭才能享受房價上漲的財富效應。房價上漲存在財富效應,使得自有住房家庭的平均消費傾向提高。同時,房價上漲存在替代效應,使得無房家庭因推遲購房而增加當期消費,從而平均消費傾向也顯著上升(杜莉等,2013)。有房消費者家庭資產中住房資產占比高,對高流動性資產產生了擠出作用,抑制了平滑消費的能力。無房消費者高流動性資產中預防性儲蓄比例較高,導致中國家庭“財富水平高”與“消費需求相對不足”并存現象(臧旭恒和張欣,2018)。此外,國內有學者對房租如何影響居民消費進行了研究。代表性的研究如,孫偉增等(2020)指出,租金變化通過“住房投資效應”“租金收入效應”“消費替代效應”等渠道影響家庭消費行為,租金下降在短期內能夠顯著促進家庭消費,租金上漲則對流動人口家庭的非住房消費存在擠出效應(孫偉增和張思思,2022)。
總的來說,由于研究對象的復雜性以及經濟個體的異質性,盡管對財富效應、擠出效應、替代效應等多種渠道進行了詳盡討論,家庭資產尤其是住房資產增值影響居民消費的效應仍沒有達成統一結論。我們綜合目前研究,認為擠出效應和替代效應大于財富效應。因此需要促進住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推進房地產金融創新和市場的發展,將有助于改善居民消費不足。
(三)家庭負債與居民消費不足
在我國家庭部門債務大規模擴張的背景下,適當的家庭債務能夠顯著促進消費,消費結構也呈現出升級的特征,尤其是風險控制較為嚴格的信用卡等工具,通過緩解消費者短期流動性約束,顯著提升了居民消費支出(熊偉,2014;吳錕等,2020)。但對于消費的促進作用僅限于家庭債務收入比處于合理區間時(宋明月和臧旭恒,2020),否則,家庭負債一方面會通過流動性約束和不確定性進一步強化預防性儲蓄,降低恩格爾系數,導致福利水平損失(黃彥彥和郭克莎,2021),進而顯著抑制家庭總支出(劉哲希和李子昂,2018),尤其在發展型與享受型消費方面(潘敏和劉知琪,2018)。另一方面,家庭債務杠桿會提升財務脆弱性,弱化跨期消費平滑能力的同時強化消費預算約束,進而導致家庭陷入低層次消費路徑(李波和朱太輝,2022),杠桿率過高則會抑制消費的增長(高東勝等,2020)。總體而言,家庭債務對消費的促進作用具有明顯的區間依賴性。這一現象深刻反映了中國家庭債務與消費關系的復雜性,也凸顯了在推進結構性去杠桿過程中,控制居民部門杠桿率過快上升的重要性。從理論層面來看,這不僅為完善中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提供了依據,更體現了分析和解決本土經濟問題中的獨特價值和理論創新性。
(四)家庭負債與房價協同影響居民消費
由于不同家庭消費行為存在差異,以及住房抵押貸款機制的存在,會自然地促使一部分家庭儲蓄,另一部分家庭貸款。盡管前文剖析的家庭負債中也包括房貸,但更多默認了房貸的存量、靜態性質,而住房資產價值卻因房價波動呈現動態性質。且家庭負債和房價可能存在協同關系,進而共同對消費產生影響。如家庭債務擴張驅動房價上漲,通過房地產價格渠道促使儲蓄型家庭增加消費、借款型家庭縮減消費(孟憲春和張屹山,2021),上述家庭債務與房價之間的閉環正反饋機制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負向全要素生產率沖擊下家庭平滑消費傾向的變化。而政府部門通過監管金融中介的房貸業務杠桿來抑制信貸規模,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房價與家庭債務的“逆周期”現象(趙向琴等,2021)。總體來看,促進家庭債務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動態平衡,尤其實現住房價格穩定與居民消費平穩增長,實施差別化的信貸政策,在房地產市場和消費市場之間合理地配置信貸資金至關重要。
八、居民消費潛力與居民消費率提升
我國發展階段轉變面臨的需求不足問題具有階段性、長期性特點(郭克莎,2024)。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是根據中國發展階段、環境、條件變化作出的戰略決策,是事關全局的系統性深層次變革。加快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要堅持擴大內需這一戰略基點。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而擴大內需的重要內容是擴大消費,尤其是居民消費。針對激發居民消費潛力、提升居民消費率的問題,有兩方面的基礎內容:一是,長期內提升居民消費率的潛在優勢分析。二是,就激發居民消費潛力提出一系列制度設計建議,最終提高居民消費率。
![]()
(一)完善及發揮長期提升居民消費的潛在優勢
1.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挖掘巨大的內需潛力
市場是生產實現的重要載體,市場需求是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因而需求側的約束是制約經濟增長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面(陳昆亭和周炎,2020)。總結來看,從總需求的角度研究中國的大國優勢和發展道路,為構建以內需為主的大國經濟發展模式提供系統的理論支持,是中國學者的獨特貢獻。作為發展中大國,中國應該走以國內需求為主導、建設強大國內市場的經濟發展道路。我國有14億多人口,具有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一些研究就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進行了分析。陸銘和李鵬飛(2022)等代表性研究提出了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的實現路徑,認為城鄉和區域間形成統一市場有利于充分發揮中國經濟規模的優勢,實現市場規模和分工的相互促進。強化城鄉和地區之間的協同發展,有助于打通內需架構的堵點,讓勞動力、資本等要素充分循環起來,縮小各地區消費的需求偏好、需求質量等方面的差異,推動全國市場進一步形成完善的內部循環。打破各省市區的“自我小循環”,推動省際之間分工合作,優化內循環區域戰略布局,充分發揮在內循環網絡中處于中心地位區域的作用(李敬和劉洋,2022)。
2.人均GDP的持續增長和共同富裕的穩步推進
人均收入的持續增長是穩定國內消費市場的基礎,是提升消費的重要支撐。決定消費支出增加的核心因素在于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從數據上看,我國人均GDP由2000年的0.79萬元增長到2021年的8.1萬元,再到2024年的9.6萬元,處于持續增長態勢。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以2019年為例,我國人均GDP同比增速為5.73%,遠高于主要發達國家(美國僅1.85%、日本僅0.86%)和全球平均增速1.39%,持續多年位于全球前列。在人均GDP增長方面,學者們也曾作出預測。例如,易信和郭春麗(2018)采用生產函數法對中國潛在增長率的測算表明,2030年人均GDP將達到17289—19132美元。劉長庚和柏園杰(2022)結合勞動收入份額視角的研究,測算發現1978—2020年我國勞動收入仍居于主體地位,國際金融危機以來我國勞動收入份額出現止降回升的新趨勢。可見,人均GDP和勞動收入份額的提升是釋放我國當前及未來消費潛力的巨大優勢。當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達到了較高水平,即將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共享發展成果和縮小收入差距是共同富裕的關鍵所在,實現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徑應從收入分配方面著手,進一步縮小收入差距,有助于促進居民消費(李實和朱夢冰,2022)。
3.新消費業態的興起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數字經濟已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引擎、新業態、新模式,在提升居民消費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報告(2024)》數據顯示,中國數字經濟規模從2012年的11.2萬億元增長到2023年的53.9萬億元。我國獨特的數字經濟發展新模式,為擴大消費拉動經濟內循環提供了重要機遇。與此同時,新電商銷售模式也不斷涌現,線上線下資源加快整合,拓展了消費場景。馬述忠和房超(2021)從跨境電商消費業態出發,認為跨境電商的發展進一步激發了原有經濟規模的需求潛力。另外,供求結構失衡已經構成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只有將擴大消費規模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結合起來,使規模龐大的居民消費主要通過國內市場來滿足,才能使大國優勢得到充分發揮(歐陽峣等,2016)。而提升高端產業自主創新效應是推動總消費增長和消費結構改善的關鍵因素(孫早和許薛璐,2018)。三大產業層次上的供需結構錯配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導致國內總需求不足的問題,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進程,促使生產要素順暢流動,從而緩解產能過剩問題,進一步擴大國內總需求,改善經濟內外部平衡(徐朝陽等,2020)。
(二)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制度設計
1.優化收入分配格局,提升居民消費能力
居民收入分配直接關系到消費的擴大和國內經濟的良性循環。我國收入分配體系建設已取得積極進展,但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因此,充分釋放消費潛力,這就要從提升消費能力的四個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收入水平。主要措施包括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和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大力發展服務業和中小企業、增加就業創業機會等,切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二是改善收入分配。要逐步優化收入分配格局,推動收入分配機制改革,涵蓋初次分配的改善和再分配的改進(方福前,2021)。應逐步提高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勞動份額所占比重,緩解我國比較嚴重的收入分配差距。三是有賴于居民收入結構的改變,主要涉及工資性收入和資產性收入結構的調整。應提高財產性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增加家庭非勞動收入,滿足多元化資產需求,拓寬居民財產性收入渠道,降低資產變現成本,且保證家庭高流動性資產的配置比例合理(臧旭恒和張欣,2018)。四是加快中等收入群體擴張。2018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約占總人口的27%,約4億人。劉世錦等(2022)采用中國家庭收入調查數據(CHIP)測算得到2030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比重有望升至51%,規模達7.5億人。按照類似速度,到2035年以前,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可能達8億至9億人。未來隨著中等收入群體的不斷擴大,消費升級成為整體大趨勢,需求更加多樣化、差異化。這不僅有助于維護經濟循環的韌性基礎,亦能釋放居民消費需求,是實現國內大循環的重要基礎。
2.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穩定居民消費預期
提升居民消費依賴于相關改革政策的推進和落實大幅降低了居民在經濟生活中的風險及不確定性。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可以減少未來收入與支出的不確定性,提升居民消費。這主要涵蓋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商業保險等多個方面。其中,醫療保險制度的改善能夠降低預防性儲蓄動機,提升邊際消費傾向(白重恩等,2012a)。養老保險制度則在總體上顯著提高參保家庭消費水平。政府合理分配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繳費負擔,能夠更好地發揮基本養老保險的保障功能,從而起到提振居民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康書隆等,201...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