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年,我就像蹲在深井里,黑得看不見頭,只有打贏官司,才能見著點光。”
2025年9月8號下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門口,何先生攥著卷邊的案卷,指節泛白。他就是“成都地鐵偷拍誣陷案”當事人,網名叫“追風老葉”。誰能想到,2023年夏天一場烏龍,能把他的人生纏進這么久的維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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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本是尋常下班路。2023年6月11號晚上,何先生剛在地鐵坐下,兩個女生突然沖過來,其中一個指著他的鞋喊:“你鞋上是不是有攝像頭?偷拍我們!”
他當時就懵了,連連擺手說沒有,可女生根本不聽,當場喊來安全員。沒一會兒,幾個人圍著他,讓他在滿車廂人面前脫鞋檢查。“那么多人盯著,有指指點點的,有拿手機拍的,我一個大男人蹲在過道脫鞋,臉都被扒光了。”后來聊起這事,何先生還是會紅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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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來了,把鞋子、包翻遍,最后說就是反光片被燈光看錯了——一場誤會。女生說了句“不好意思”就走了。
可何先生那晚徹底沒睡著。大庭廣眾被當“偷拍狂”,被逼脫鞋自證,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就想了結?琢磨了好幾天,他決定起訴,要公開道歉和5萬精神賠償。他原以為占理,官司不難打,可一審判決直接澆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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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法院駁回他所有要求,說“誤會影響有限”,還怪他“上網發聲擴大事態”。何先生又氣又委屈:“我被冤枉了,連說話的權利都沒了?”
他不服上訴,可調解更鬧心,前后七次,對方要么敷衍,要么不讓步。直到2024年5月,對方才通過媒體發了道歉聲明,讀著毫無誠意。何先生咬著牙沒松口:“我不圖錢,就想讓她們真心實意公開道歉,把我清白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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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場官司,他辭了工作——總請假實在沒法兼顧;跟女朋友說好的領證,也一拖再拖;朋友勸他“跟小姑娘較勁掉價”,他偏不:“我今天忍了,明天是不是還有人像我一樣平白被冤?”
這次終審,他帶了壓箱底的證據:完整監控和乘客證言。法庭上他說得實在:“沒證據就當眾說我偷拍,這不是毀我名聲?地鐵上來就讓我脫鞋自證,程序也不對啊。”
這事早不只是他一個人的事。網上吵翻了,有人挺他“為名譽較真沒錯”,也有人說“女生警惕偷拍是好事,沒必要揪著不放”。懂法的人也在爭:公共場合怎么分“合理懷疑”和“惡意誣陷”?《民法典》寫了名譽權,可實際判案怎么算公平?
庭審結束,何先生站在法院門口,看著來往的人說:“我把工作、婚姻,連這三年都賭進去了,就等個公正判決。不管結果怎樣,我不后悔——我就想讓人知道,被冤枉時別輕易沉默。”
案子還在等結果,可這結果不只是給何先生交代。何先生也不僅僅是他一個人在戰斗,他的抗爭關乎社會正義與司法公正、在這里,小編想說的是,廣大網民都是他堅實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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