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宣布,成綿高速公路、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分別于今年9月4日24時、9月17日24時起停止收費。
曾為收費延期問題而發起行政訴訟的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告訴“法度law”:“我始終認為,成綿高速、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停止收費,和我進行的政府信息公開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本身關系不大,行政訴訟只是讓社會公眾關注了這一長期被人為淡化處理的議題,讓公眾與輿論開始討論收費道路經營權到期后如何善后的問題,這是全民參與公共政策制定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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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黃河”報道,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下稱“城北高速”)在白鶴林與成綿高速公路(下稱“成綿高速”)相接,全長15.15公里,是一條市域內高速公路。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曾于2022年12月9日公開回應稱,城北高速收費期限自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成綿高速收費期限自1998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
去年八九月份,有網友咨詢“城北高速、成綿高速收費先后到期后,收費權是否延期問題”。蜀道集團、四川成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回復稱,成綿高速公路收費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4日,但未直接回應“收費權是否延期”的問題。
據報道,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成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均稱,因國家近年來的免費政策,導致原收費起止時間沒有達到法定收費年限,因此按規定重新核定了收費日期。
然而,成都市民胡磊經過檢索,并未發現相關收費延期的具體信息,遂向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申請公開城北高速、成綿高速收費延長的批復文件等信息,被告知含涉密信息,不予公開。胡磊又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行政復議也維持了不予公開的決定。
“收費標準與收費期限的依據是批復文件,如果批復文件不公開,公眾就無法知曉收費期限延長的合法性基礎,所謂的‘公開收費期限’也將淪為形式。”胡磊認為,涉案信息涉及社會重大公共利益,公開是保障公眾知情權的必然要求。其將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撤銷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撤銷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答復書》、責令省交通運輸廳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
今年7月2日,該案在成都天府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被告雙方在是否公開問題上存在較大分歧,法院未當庭宣判。
9月4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關于成綿高速公路、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收費到期有關事宜的通告》后,很多網友贊揚胡磊,認為其勞苦功高,但胡磊卻認為此次公開的停止收費決定和他的行政訴訟案件并無太大關系。
9月9日,“法度law”對話了胡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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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
對話律師
“法度law”:當時怎么關注到高速收費延期之事?為何決定起訴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
胡磊律師:這個也是來源于生活中無意的一次發現:2023年國慶后,偶然一次路過了涉事的高速公路路段,發現這段不到15公里的“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竟然收費8元,引發了我的好奇。
進一步查詢資料后我發現,這條連接成都市與四川第二大經濟核心城市綿陽的高速公路,收費期限本應在2024年9月就到期了,但是卻默默延期收費,對于收費延期到了多久,網絡上一直語焉不詳。網絡問政論壇上有市民提出了類似的提問,但沒有具體的收費截止時間。
2023年10月,我專程去了一趟城北出口高速和成綿高速共線使用的“成都城北出口收費站”,查看現場公示牌后明確了兩條高速分別延期到2025年9月4日和9月17日,但是現場公示僅列明了收費截止時間,未公示批復。
作為法律從業者,我認為交通行政部門依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作出的批復文件和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屬于政府部門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然而相關信息卻“密而不發”。于是我正式通過依申請公開的方式,要求交通部門公開相關收費信息。
“法度law”:通告發布后,很多人贊揚你,認為是你的功勞,但你為什么說此次停止收費決定和你的行政訴訟案件并無太大關系?
胡磊律師:我始終認為,成綿高速、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停止收費,和我進行的政府信息公開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本身關系不大,行政訴訟只是讓社會公眾關注了這一長期被人為淡化處理的議題,讓公眾與輿論開始討論收費道路經營權到期后如何善后的問題,這是全民參與公共政策制定的嘗試。
對于普通人來說,“民告官”是一件比較陌生的事情,長期以來也有“厭訟”的說法,但作為一名主要工作在刑事、行政訴訟領域的律師,工作中的大部分時間是與違法行為高強度對抗,涉及的部門利益、地方勢力更大,而且最關鍵的是,我只是要求公開一份與幾乎每一個人都有切身利益關系的收費批復文件,廣大市民都是我的后臺。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明確的工作指南。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對兩條高速公路停止收費,不是高速公路經營主體、高速公路使用人決定的,更不是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的“恩賜”,而是交通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確定的經營性道路收費標準,結合具體的客觀條件作出的行政決定。
不可否認,收費延期前7月,因為我的行政訴訟,引起了公眾對于收費公路經營權到期后如何繼續妥善處理的討論,這種討論是社會輿論自發形成的,不應該歸結于某個具體的個人或者單位,行政部門決策過程中聽取民意、幫助制定政策文件,這是群眾路線的基本要求。
“法度law”:目前行政訴訟案尚未宣判,你對案件后續進展有怎樣的預期?
胡磊律師:行政訴訟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于行政機關以“國家秘密”為由駁回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的案件,審查標準較為寬松,即行政部門只要能夠提供保密部門的定密文件,一般在不對國家秘密進行實體審查的情況下,就會認可涉及國家秘密的理由。
本案中,四川省政府、交通廳提供了相應的定密審批手續,雖然在定密程序上存在瑕疵,但我也認可其定密是真實的,所以行政訴訟本身勝訴的可能性不大。但我堅持認為,從《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立法宗旨上來說,高速公路收費批復顯然和公眾利益密切相關,即使存在定密情況,也應對非涉密部分進行處理,以“區分原則”對未涉密部分進行公開。
“法度law”:經歷此事,你認為高速公路收費延期應該遵循怎樣的合法程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流程和規范有什么建議?
胡磊律師:1995年左右,全國開始大規模修建收費高速公路,《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所以從今年開始,經營性公路收費路線陸續到期,收費高速公路的“善后”如何進行關系到普通民眾的日常生活,關注度自然就高。
從程序上,應該堅持《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收費細則,經營方綜合核算收費成本,在續期收費過程中明確不盈利的原則,形成初步方案后公開征求社會意見,不走流于形式的聽證,多聽不同階層的看法。
例如,成都機場高速公路今年12月26日就即將收費期滿,如果沒有意外,將和成綿高速一樣停止收費,但有在機場工作的人員“要求”繼續收費:因為一旦免費,早晚高峰將有更多通勤人群使用機場高速,造成道路擁堵、通行效率下降。道路使用關系到每一個人、每一天的生活,科學決策的前提是民主決策,平衡社會多元的利益訴求是確定收費公路延期工作的核心。
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就案件本身來說,希望行政部門能夠準確理解《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立法宗旨與原意,重申“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常識,司法機關在使用國家秘密、商業秘密駁回公開請求時能夠做嚴格審查,防止“公開條例”變成“保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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