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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之事,往往表象與本質(zhì)相去甚遠。近來有驢友穿越秦嶺遇險,公益救援隊出發(fā)救援未能成功,兩名驢友死亡。其中一人的家屬反訴救援隊伍,引起輿論嘩然。這事令人不禁思忖:無償救援是否真如表面那般崇高無私?若細察人性本質(zhì)與先哲智慧,或可見有償救援更合于天道人情。
孔子有言:“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此言非唯鼓勵求財,更指明世間交易往來本是自然之理。《論語》又載:“子貢贖人而不取金,孔子曰:‘賜失之矣。夫圣人之舉事也,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于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孔子批評子貢贖人而不取補償,因恐此例一開,后人羞于取酬而不愿行善,反使善行難繼。由此可見,圣人非但不排斥有償之行,反恐純粹無償之舉終將損害善行本身。
西方哲人霍布斯嘗言:“人的自然狀態(tài)是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zhàn)爭。”此言雖顯冷酷,卻道出人性自利之本相。亞當·斯密亦揭示:面包師供給面包,非出于仁慈,而是出于自利。人類社會得以運轉(zhuǎn),實賴于此種互惠交換。純粹無償之行為,違背此基本人性,難以長久。
觀今日所謂“公益救援”,表面仁愛無私,實則暗藏禍端。無償救助使遇險者視救援為理所當然,失卻對自然之敬畏,對他人勞動之尊重。更有甚者,反咬一口,將自身過失轉(zhuǎn)嫁于施救者。此非助長惡乎?老子曰:“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天地無言,不偏不私,人之處世,亦當效法自然,明辨界限,知所取舍。
或有言:有償救援豈非冷了人心,失了溫情?實則不然。有償非必天價勒索,而是建立一種公平互惠之機制。登山者購險,遇險時救援有所出;景區(qū)收費,包含可能之救援成本。如此,施者得其所應得,受者明其責任所在,雙方各得其所,社會正義得以彰顯。
古羅馬法諺云:“誰受益,誰付費。”此原則千年不易。現(xiàn)代社會之高效運轉(zhuǎn),端賴于權利與義務之平衡。純粹無償之救助,打破此平衡,終將導致善行難繼,道德困境層出不窮。
人性本非純善純惡,乃是復雜多面。制度設計當順應人性,而非逆性而為。有償救援非否定善心,而是使善行可持續(xù);非鼓勵冷漠,而是建立責任與回報之平衡。如孔子所教誨,圣人之行考慮移風易俗之效,而非獨適己之行。
今提議取締全國公益救援隊,改為有償救援,非為否定救助之價值,恰是為使救助更可持續(xù)、更合人性、更顯公平。如此,施者無怨,受者無愧,社會善行方能如活水長流,不至枯竭。
世間的善,不在表面之無私,而在實際之成效;不在短暫之感動,而在長久之可持續(xù)。有償救援,或許正是這樣一條更加符合人性與智慧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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