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飛/文
摘要:孫過庭《書譜》中關于王羲之“末年多妙”與王獻之“鼓努為力”的對比論述,是其書學思想體系的核心環節。此論絕非簡單的褒貶抑揚,而是深刻揭示了兩種不同的藝術進路與精神境界。本文旨在深入闡釋此段文本,首先解析“末年多妙”的美學內涵,將其置于“人書俱老”、“志氣和平”的哲學框架下,探討其作為藝術化境的本質。其次,剖析“鼓努為力”的癥結所在,指出其在于刻意“標置成體”所導致的天真與自然的失落。進而,論文將重點論證孫過庭所構建的“學”與“能”、“心”與“手”的辯證關系,闡明其“蓋有學而不能,未有不學而能”這一命題對書法修行路徑的規范意義。最終,本文試圖揭示,孫過庭通過這一對比,確立了一種以內在修養統攝技術錘煉、以人格完滿達成藝術自由的古典書學理想,這對后世書法的理論與實踐產生了深遠影響。
關鍵詞:孫過庭;書譜;王羲之;末年多妙;志氣和平;鼓努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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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一段公案的深度解讀
唐代孫過庭的《書譜》,不僅是一部精妙的草書典范,更是一部體系嚴整、思辨深邃的書學理論巨著。其中,對書圣王羲之與其子王獻之的評騭,尤為后世所關注,亦常引發不同解讀。其文曰:
“是以右軍之書,末年多妙,當緣思慮通審,志氣和平,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子敬已下,莫不鼓努為力,標置成體,豈獨工用不侔,亦乃神情懸隔者也。或有鄙其所作,或乃矜其所運。自矜者將窮性域,絕于誘進之途;自鄙者尚屈情涯,必有可通之理。嗟乎,蓋有學而不能,未有不學而能者也。考之即事,斷可明焉。”
此段文字,表面看是品評二王高下,實則蘊含了孫過庭對書法藝術本質、創作主體心態以及學書路徑的根本性思考。若簡單理解為揚羲之抑獻之,則失之淺薄。孫過庭意在通過這一經典案例,構建其理想中的書法境界模型,并批判一種偏離此模型的創作傾向。他將王羲之晚年書風的“妙”,歸因于“思慮通審,志氣和平”的人格修養狀態,從而將藝術成就的頂峰與生命狀態的圓融直接掛鉤。反之,他將以王獻之為代表的“鼓努為力,標置成體”視為一種雖具工力卻“神情懸隔”的次等境界。更為深刻的是,他由此引申出關于學者心態(“自矜”與“自鄙”)的警示,并最終落腳于“學”之必要性的堅實論斷。
本文認為,這段論述是理解孫過庭整體書學思想的關鍵鎖鑰。它清晰地展現了其理論中藝術與人生、技巧與心性、自然與刻意之間的辯證關系。本文擬從“末年多妙:志氣和平的藝術化境”、“鼓努為力:刻意求工的精神隔閡”以及“學而能之:心手雙暢的修行路徑”三個層面,層層遞進,對這段文本進行深入剖析,以期揭示孫過庭書學思想的深邃內涵與永恒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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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末年多妙:志氣和平的藝術化境
孫過庭對王羲之“末年多妙”的推崇,是其書學理想的最高體現。這一判斷并非孤立的美學品評,而是建立在一套完整的“人書俱老”理論之上。
1. “思慮通審”與“志氣和平”的主體修養
“末年多妙”的前提是“思慮通審,志氣和平”。這八個字勾勒出一種經過長期歷練而達到的、高度成熟的主體精神世界。“思慮通審”,意指思想周詳縝密,對事理、書理皆有透徹的理解與把握。這不僅是知識的積累,更是智慧的澄明,是歷經滄桑后對生命與藝術的洞達。王羲之晚年,飽經世事變遷,其心境從早年的仕途進取轉向晚年的道家隱逸與佛學沉思,這種人生體驗的深化,使得其“思慮”超越了單純的技法層面,而融入對宇宙、人生的整體觀照。
“志氣和平”則是一種內在的心理情緒狀態。它意味著強烈的個人情緒、欲望和沖動已被調和、馴化,達到一種中正、安詳、沖淡的和諧之境。這與儒家推崇的“中和”之美、道家追求的“虛靜”之心一脈相承。在孫過庭看來,這種內在的“和平”是藝術創作達到至高境界的心理基礎。唯有心平氣和,才能“不激不厲”,即不過分激烈,也不過于遲滯,使筆墨的運行自然而然,合乎法度又超越法度。
2. “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的審美境界
由“志氣和平”的主體狀態,自然生發出“不激不厲”的藝術風格。“不激”,反對的是劍拔弩張、刻意求奇的張揚之氣;“不厲”,杜絕的是拘謹板滯、斤斤于技巧的工匠之習。這是一種從容中道、含蓄蘊藉的美。其魅力不在于外在形式的強烈刺激,而在于內在韻味的悠長深遠,故曰“風規自遠”。“風規”指風神韻度與規矩法度,“自遠”則強調其感染力是自然生發、不假外求的,具有一種超越時空的永恒價值。
王羲之的《蘭亭序》(雖為中年所作,但其精神相通)、《十七帖》、《喪亂帖》等晚年作品,正是這種境界的完美詮釋。點畫之間,看似平淡,實則內涵筋骨;章法布局,渾然天成,無絲毫安排痕跡。通篇洋溢著一種溫潤如玉、瀟灑出塵的氣息,這正是書家內在人格修養的外化。孫過庭在《書譜》另一處所言“通會之際,人書俱老”,正是對此的最佳注腳。藝術的極致(“妙”),與生命的圓滿(“老”)在最高點上合而為一。
3. “人書俱老”的哲學意蘊
“末年多妙”論深刻體現了中國藝術中“藝道合一”的哲學思想。藝術并非獨立的技藝展示,而是個體生命歷程與精神追求的完整呈現。書法尤其如此,它通過筆墨的律動,直接跡化書寫者的心跳與呼吸。因此,書法的修煉,在根本上是一種人格的修煉。王羲之晚年的“妙”,并非單純技巧的更加嫻熟,而是其整個生命境界提升后在藝術上的必然反映。孫過庭借此確立了一個標準:最高的藝術成就,必然建立在主體精神的完善與升華之上。這為書法樹立了一個超越技術層面的、深厚的價值根基。
二、鼓努為力:刻意求工的精神隔閡
與王羲之的“自然天成”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孫過庭所批評的“子敬已下,莫不鼓努為力,標置成體”的創作傾向。這一批評需要放在特定語境中理解,其對象并非特指王獻之一人,而是以之為代表的一種普遍風氣。
1. “鼓努為力”的技法誤區
“鼓努為力”,形象地描繪了一種在書寫時過度用力、勉強為之的狀態。它意味著書寫者未能達到心手雙暢的自由境地,需要依靠外在的、有意識的“努力”來控制筆鋒,表現力量。其結果往往是筆力外露,缺乏含蓄的內在張力,所謂“強努之力,非真力也”。真正的筆力,是“力透紙背”、“入木三分”的滲透力,是飽含生命氣息的“活力”,而非僵硬的“死力”。這種“鼓努”之舉,暴露了書寫者在技巧上尚未純熟,在心性上仍有躁氣。
2. “標置成體”的創作心態之失
比技法誤區更嚴重的是“標置成體”的創作心態。“標置”,即標舉、設立,含有刻意樹立、經營之意。“成體”,指形成一種獨特的個人風格。孫過庭并非反對創新和形成個人風格,他本人就強調“泯規矩于方圓,遁鉤繩之曲直”。他所反對的,是那種將“形成風格”本身作為首要目標,刻意為之、急于求成的態度。這種態度使得創作過程變成了一種“設計”而非“流露”,書家關注的焦點從內在情感的表達,轉向了外在形式效果的營造。王獻之在其父基礎上求新求變,其書風更具奔放灑脫之氣,本無可厚非。但若后學者未能理解其精神內核,只從表面效仿其“宏逸”之姿,便容易陷入“鼓努為力”以逞其勢、“標置成體”以炫其奇的陷阱。
3. “工用不侔”與“神情懸隔”的本質差異
孫過庭深刻指出,這兩種路徑的差異,不僅僅是“工用”(技巧功力)上的高低,更是“神情”(精神氣息)上的“懸隔”。“工用”層面或有可比性,勤學苦練或可彌補;但“神情”層面的差異,則是本質性的。王羲之書法的“風規自遠”,源于其生命自然流露的“神情”;而“鼓努為力”者,因其創作心態的刻意與做作,其作品必然缺乏這種真摯、自然、動人的“神情”。前者是“神采”照人,后者則難免“氣息”渾濁。這是內在修養的差距在藝術上的直接體現,是“道”的層面而非“技”的層面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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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而能之:心手雙暢的修行路徑
孫過庭并未停留在境界高下的評判上,而是進一步探討了導致這兩種境界差異的原因,并指出了通往“妙境”的正確路徑。這集中體現在他對“學”的強調和對學者心態的剖析上。
1. “自矜”與“自鄙”:學者之兩大心魔
在論述了二王境界之別后,孫過庭筆鋒一轉,談及學者的兩種不良心態:“或有鄙其所作,或乃矜其所運。”“自鄙者”過于看輕自己的作品,容易喪失信心,畏縮不前;“自矜者”則過分夸耀自己的運筆技巧,滿足于既得成績,固步自封。孫過庭認為,“自矜者將窮性域,絕于誘進之途”,這種驕傲自滿的心態會封閉自我提升的可能性,是求學道路上最大的障礙。而“自鄙者尚屈情涯,必有可通之理”,因為自知不足,反而保留了進步的空間。這一分析極具心理學洞見,指出了藝術修行中保持謙遜、開放心態的極端重要性。
2. “蓋有學而不能,未有不學而能者也”的核心命題
在批判了兩種錯誤心態后,孫過庭提出了一個斬釘截鐵的論斷:“蓋有學而不能,未有不學而能者也。”這是一個邏輯嚴謹的全稱否定判斷。前者承認了天分、機遇等客觀限制的存在,即付出了努力未必一定能達到最高成就,這體現了現實的理性。后者則徹底堵死了任何投機取巧、希圖僥幸的捷徑,確立了“學”作為成功的唯一必要條件。此處的“學”,并非僅指臨摹古帖、練習技巧,它是一個更為寬泛的概念,包含了技法錘煉、知識積累、品德修養、生活體悟等全方位的修為。正如《書譜》開篇所言:“夫自古之善書者,漢魏有鐘張之絕,晉末稱二王之妙。”其成就皆來自長期的學習與積累。孫過庭以此強調了書法藝術嚴肅的規范性和漫長的積累過程,將書法定位為一條需要終生踐行的“修行”之路。
3. “心手雙暢”的達成:技道并進的辯證過程
“學”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心手雙暢”,即內心所想與手上所書之間毫無滯礙。這需要經歷“平正—險絕—平正”的螺旋式上升過程。初學求“平正”,是掌握規矩法度;繼而“務追險絕”,是探索變化與個性;最終“復歸平正”,則是化險為夷,達到“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境界。這個最終的“平正”,已是融匯了“險絕”的、充滿內在張力的高級的“平正”,也就是王羲之“末年多妙”所體現的“不激不厲”。整個過程中,“手”的技巧與“心”的修養必須同步提升。只有通過持之以恒的“學”,才能克服“心昏擬效之方,手迷揮運之理”的困境,逐步接近那種心手相應、技道合一的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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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古典書學理想的永恒回響
孫過庭通過“右軍末年多妙”與“子敬鼓努為力”的對比,完成了他對書法最高理想的構建與闡釋。其深遠意義在于:
首先,他確立了書法藝術的價值核心在于主體精神的呈現。書法的優劣,最終取決于書家“志氣”是否“和平”,“思慮”是否“通審”。這使中國書法超越了單純的視覺藝術范疇,成為一種深刻的人格修煉方式,與傳統文化中“修身養性”的終極關懷緊密相連。
其次,他批判了那種脫離精神內涵、片面追求形式創新與技巧炫示的創作傾向。“鼓努為力,標置成體”的警示,對于后世乃至當代書法實踐中容易出現的浮躁、功利、形式化等弊病,依然具有強烈的現實批判意義。
最后,他為書法學習者指明了一條清晰而艱難的修行路徑——即通過真誠不懈、永葆謙遜的“學”,來實現技術與心性的共同成長,最終企及“人書俱老”、“風規自遠”的完美境界。
總之,孫過庭的這段論述,不僅是對二王書風的一次經典定位,更是對中國書法精神的一次深刻塑形。它告訴我們,最高的書法之美,是一種由內而外、自然流淌的生命之美。這種美,源于長期的涵養與淬煉,成就于心靈的澄明與和平。在任何一個時代,這都是衡量書法藝術價值的永恒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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