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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問政平臺發帖稱:
尊敬的領導、中國移動投訴受理部門相關負責人:
我是手機號碼 187XXX9889 的機主。此前,我已通過市長熱線12345就南充市高坪區移動營業廳一系列違規服務行為進行投訴,然而,移動南充分公司給出的回復不僅未能正面回應我的問題,還答非所問、敷衍了事,這讓我感到無比失望與憤慨。在此,我再次鄭重地向貴部門投訴該營業廳的違規行徑,期望能得到公正、妥善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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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詳細經過回顧
2024 年 1 月,因房屋搬遷,我前往南充市高坪區移動營業廳辦理寬帶移機業務。工作人員熱情向我推薦家庭產品智慧愛家 5G 版(全家福)套餐,并同步辦理寬帶移機。當時,工作人員明確告知我,該套餐資費優惠后每月 138 元(原價 238 元),生效時間為 2024 年 2 月 1 日 00 時 00 分,在網期限為 2 年,且到期后繼續享受上述優惠政策。辦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未提及任何可能存在的額外限制或變更條件,我也基于對移動公司的信任,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完成了業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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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我前往營業廳咨詢后續事宜,希望能降低資費,工作人員卻告知我必須在網 3 年,否則按原價238元收取費用。我當即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并未明確同意續約 3 年。同時,我還發現手機套餐期限是 2 年,而寬帶卻成了 3 年,這種期限不一致的情況讓我十分困惑。1 月下旬,我再次前往營業廳,要求辦理降低資費套餐時,對方表示該政策只適合因用戶和轉網用戶,我表示工信部明確有規定,不能區別對待,同時,要求其提供當時辦理套餐的詳細資料,包括書面協議、業務辦理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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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卻表示不知情,還稱以前給我辦理業務的人員已經離職,無法提供相關材料。
辦理手機業務的營業廳
二、移動公司回復的質疑
移動南充分公司回復稱“客戶副寬帶未到期,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辦理,未到期客戶不同意支付違約金,無法達成一致”,此回復存在諸多問題:
- 未正面回應問題:我投訴的核心問題是營業廳強制續約、私自錄音、區別對待等違規行為,而移動公司的回復完全沒有涉及這些關鍵問題,只是圍繞副寬帶未到期和違約金進行說明,屬于答非所問。
- 與事實不符:我于 2024 年 1 月 辦理的是手機套餐及寬帶移機業務,工作人員當時明確告知免費看電視上網,兩年后到期繼續享受優惠,并未提及任何關于副寬帶未到期及違約金的問題。移動公司的回復與實際情況嚴重脫節。
- 溝通不實:移動公司稱電聯客戶告知,但實際通過電話 183XXXX3217 聯系我時,對方聲稱我已簽字辦理,當我提出關于套餐期限和私自錄音的質疑時,她表示緊急向上面反應,可之后我再未接到過移動公司的任何電話,這明顯是在敷衍我。
2024 年 1 月辦理套餐時,雙方明確約定在網期限為 2 年,這是平等、自愿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示。然而,在 2025 年 12 月我僅表示“考慮”3 年合約的情況下,營業廳在未獲得我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套餐續約 3 年。而且,手機套餐和寬帶期限不一致,讓我始終處于被動地位,沒有真正的選擇權,只能被迫接受營業廳單方面設定的規則,嚴重破壞了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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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私自錄音,侵犯隱私權
在與營業廳工作人員電話溝通中,我完全不知情工作人員會對通話進行錄音。根據《民法典》第 1032 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通話內容包含我的個人意愿、想法以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信息等,營業廳在未獲得我明確授權的情況下私自錄音,屬于非法收集個人通信信息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我的隱私權,讓我對個人信息的安全極度擔憂,也對中國移動保護用戶隱私的措施和誠意產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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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區別對待,違背政策規范
2026 年“新老同權”政策明確要求在售套餐需對新老用戶一視同仁,這是保障消費者公平權益的重要舉措。當我向營業廳提出辦理當前在售新資費套餐的要求時,營業廳卻以“僅面向新用戶和攜號轉網用戶”為由拒絕,還建議我注銷使用 10 多年的老號碼,用家人身份重新辦理。這種做法嚴重違反了工信部《電信服務規范》第十一條規定,即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電信用戶使用其指定的業務。作為使用中國移動服務多年的忠實老用戶,我本應享受與新用戶同等的待遇和權益,但營業廳的區別對待行為讓我感到被歧視和不公平對待。
僅面向新用戶和攜號轉網用戶的資費
四、明確訴求重申 (一)取消強制合約,恢復自主選擇
要求營業廳立即取消未經我同意擅自綁定的 3 年合約,讓我能夠根據自己的意愿和需求,自由、自主地選擇后續套餐,不再受到任何不合理的限制和強制,真正行使作為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享受公平、透明的市場服務。
(二)刪除錄音,書面致歉
責令營業廳在接到投訴后的 2 個工作日內,刪除未經我授權錄制的所有通話錄音,并出具書面證明,確保我的個人通信信息不被非法留存和使用。同時,要求營業廳就其隱私侵權行為向我出具正式的書面致歉信。
(三)落實同權,辦理新套餐
嚴格落實“新老同權”政策,允許我直接辦理當前在售的新資費套餐,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拒絕或設置障礙。在辦理過程中,營業廳應提供與新用戶同等的辦理流程和服務標準,確保我能夠順利、便捷地享受到新套餐的優惠和服務。
(四)處罰違規人員,加強培訓
對涉事營業廳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的內部處罰,并將處罰情況書面告知我。同時,要求營業廳加強對一線服務人員的合規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服務意識和業務水平。
五、期望處理結果與跟進
我衷心希望中國移動投訴受理部門能夠高度重視我的再次投訴,在接到投訴后的 2 個工作日內與我取得聯系,告知我投訴已受理,并說明大致的處理流程和時間節點。在調查處理過程中,保持與我密切溝通,及時向我反饋調查進展情況。
《人民日報》近期多次對運營商的套餐服務問題進行公開點評,核心聚焦于“套餐升易降難”、新老用戶待遇不公、合約條款不透明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業亂象。2025年12月19日, 《人民日報》刊發評論《手機套餐少些套路》,直指通信服務中存在的三大亂象:價格升易降難、低價套餐被悄悄取消、合約條款暗藏陷阱。文章一針見血地指出,通信服務已是基本剛需,運營商若總靠話術設障、捆綁銷售留客,終將失去人心。同年12月24日,《人民日報》再次發文痛批運營商套路,強調消費者更換低價套餐仍被層層阻礙,"提速降費"推行多年,但老用戶被"釘"在高價套餐上的現象普遍。報道列舉了多個真實案例,如用戶想從129元套餐降級至39元,卻被以"合約未到期需繳違約金"或"僅限新用戶"為由拒絕,甚至被建議"新辦一張卡"放棄老號碼。
通過網上查詢才發現這些案例跟我的情況類似,屬于普遍現象。
手機通信是重要的民生服務,移動公司作為央企,除了追求利潤最大化,還應該有社會責任。面對使用 10 多年的老用戶,應該積極溝通,傾聽用戶訴求,而不是采取這種強制、高高在上的態度。貴公司宣傳“用心服務,暢享移動”,然而實際行為卻與口號背道而馳。
感謝貴部門領導在百忙之中審閱我的再次投訴信,期待能夠早日得到滿意的答復。
來源:麻辣社區、網友
崛起南充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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