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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燕志華
這個國慶長假過得基本風平浪靜,可是總有一些事件讓人難以忘懷,比如“育英中學教師體罰學生”的處理事件,感覺有必要在這里追述一下,并給出一些建議。
一:事件概述
事件概述如下:
9月初,家長付女士發布視頻稱,濟南育英中學教師田某某讓她的孩子在操場罰站,讓全校師生觀看,還反復把寫有學生姓名的桌牌扔在地上,讓學生蹲在其腳下撿起來。“開學區區五天,我的孩子不是挨打就是挨罵,要不就是寫檢討書,每天都在侮辱中度過”。該家長認為孩子遭到班主任“霸凌”,孩子人格尊嚴遭到踐踏,已經涉嫌構成虐待罪。
9月18日,濟南市市中區教體局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查,2025年9月開學兩周內,該校初一年級某班主任田某某在班級管理過程中,存在對學生林某某體罰等不當行為。決定對田某某給予記過處分,調離工作崗位;對學校黨委書記黎某給予誡勉,并責成向學生及家長賠禮道歉。
9月22日,付女士的委托代理人、金立偉律師告訴記者,付女士因攝入過量的安眠藥被送到醫院搶救。金立偉表示,付女士認為教體局對于該老師的處理結果過輕,將通過法律方式爭取合法權益。
9月22日,濟南市成立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婦聯等部門和市中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9月26日,山東濟南市聯合調查組發布“育英中學教師體罰學生”調查結果的情況通報。(上述文字綜合了相關媒體網站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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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輿情的典型性
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教育輿情事件。其輿情應對和通報也具有典型性。
由于教師出現嚴厲管教行為或者不當行為,學生家長強烈不滿,隨即在網絡發起抗爭,吸引網絡關注和網絡支持。然后地方反復通報,只為盡快平復輿情。
從近年來的教育輿情特點看,只要是學生的母親上網發聲,將自己不公平的感受進行網絡表達,總是引發巨大圍觀。
原因無他,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天,舐犢之情是人類共通的情感,慈母的悲憤抗爭總是激起強烈共情和同情,從而形成巨大情感共同體,給涉事學校和主管部門帶來巨大壓力。即便母親在陳述中添油加醋,對于情節有所加工,也能獲得理解和諒解。
從育英中學的應對看,第一次通報之后,學生母親認為處理過輕,進行了極端抗議,由此濟南市成立調查組,并給出了更長的通報。
三:通報的負面效應
此次濟南通報,雖然從平息輿情的角度會有效果,但是也會帶來巨大的負面效果。
母親的情感獲得安撫了,但是誰來安撫教師群體的情感?如何評估事件處理對于教育的深遠影響?
從網絡評論和社會后果看,此次輿情處理和事件通報,會給教師群體帶來又一次的傷害,也給他們帶來更大的困惑。但這是一個沉默的群體,因為他們身處體制內,有嚴格的管理約束機制,很容易因為一次抱怨受到警告和問責。但是他們內心常年積累負面的情緒,對于教育是巨大的負擔。一個心理超載的人,很難做好教育的工作,因為他的能量難以支撐續航。
此前任何一次的因為學生引發的家校沖突,常常是以處理教師、安撫家長的方式來進行的。這其實也是輿情處理的思路,就是通過處理體制內的一方,來安撫另一方的情感。即便體制內的一方感受到不公平,但是也常常從大局出發,接受這種相對的不公,以換取輿情的平息。
但是教育輿情不一樣。如果說,很多網絡輿情是以處理問責干部來平息輿情尚且有效的話,那么教育輿情以犧牲教師的感受來平息家長的憤怒,會導致教育的更大傷害,留下深遠的隱患。
這是因為,教師群體是教育的主體,他們的認知和感受是影響教育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當他們意識到任何沖突,最后總是自己承受代價之后,他們就會出于自我保護,對于教育不再敢于負責。比如,對于學生來說,他不再做個傳統的師長,更可能像個“合作者”,在完成自己的額定任務之后,就不再關注學生的表現了,更可能僅僅為學生提供情緒價值,但是對于學生的不正確的表現,卻不想或者不敢進行批評指正。
面對個性越來越突出的年輕一代,本來就難于施教,現在再增加了家長的介入因素,導致教育如同冒險。教師躺平現象,近年來已經開始蔓延。“傳道授業解惑”是中國老師的社會職責,但是如今可能做完“授業”之后,“傳道”“解惑”就被放棄了。
這又會回到教育的一個基本的問題,那就是教師有沒有懲戒權?這個直指教育痛點的靈魂之問,在中國社會起碼已經出現十年了,但是如今看來,懲戒權反倒越來越淡化了。
懲戒權在傳統社會里,是個無可非議的權威行為,但是在今天少子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時代,反倒成為一個可疑的存在。家長群體越來越深入地介入校園管理,正成為校園管理的主體之一,這打亂了校園的秩序。
懲戒權缺失的背后,鏈接了這樣一些話題:教育的轉型、教育理念的更新、傳統和現代的沖突、教師權威和學生權益的平衡等。這實際是現代社會對于傳統文化帶來挑戰的話題之一,背后更深層的因素,是學校的封閉教育在今天正面臨網絡民主、人工智能、知識貶值的嚴重挑戰。技術正在瓦解知識體系,尤其是強調以背誦記憶為核心的中國傳統教育,在今天人工智能時代,正遭遇降維打擊。知識貶值不是指在就業市場的貶值,而是指對于人類的進步、個體的認知、社會影響力等方面,知識所占比例正在顯著降低。這些都是需要長遠思考的問題。
但是當下最為緊迫的問題在于:每當教育輿情爆發,最后通報總是讓教師承擔后果,以盡快平息輿情。
雖然輿情通報更多是為了盡快平息輿情,但是不能平息了一方,卻犧牲了另一方,尤其是教師這個群體。他們的聲音應該被聽到,并且需要被公開地、大聲地表達出來。
四:更好的應對辦法
對于類似教育輿情,有沒有更好的處理辦法?
通報之所以讓教師群體承擔后果,在于希望盡快平息輿情,但是如果總是犧牲一方權益,這反倒會種下風險種子,最終由教育和社會來承擔后果。
通報以顧全大局的面目,其實常常是“委曲求全”,以處理體制內人員的做法為社會提供情緒價值。其本質在于,調查組擔心自己調查結果缺乏說服力和公信力,只好不惜以犧牲教師權益來滿足和迎合網絡情緒。
我的建議是,為了提高調查的公信力和說服力,面對教育輿情,需要建立一個各種權威人士組成的“第三方調查組”。
從濟南的通報看,此次調查組是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婦聯等部門和市中區組成的。但是這樣的調查組不是權威的第三方。因為在網民看來,這都是“官方”,是權力自己調查自己。
一旦出現某方面讓網民難以滿意之處,網絡就會爆發憤怒。原因在于,這樣的調查組是官方的調查組,網民傾向于抱以懷疑和不信任。在輿情結構中,網民和官方處于對立的雙方,官方的單方面說辭,常常難以獲得更大的信任。
所以,類似的輿情調查,需要具有第三方色彩的調查組,這樣才能提高參與感和權威性,最終提高社會說服力。比如,需要邀請教育部門、學校、家長、教育專家、社會權威人士等各方組成的調查組。其中,教育部門是管理者,學校和家長都是當事人,教育專家具有專業的權威性,社會權威人士帶有社會感知。這樣的調查組,類似于社會大調解中的群眾合議機制,或者西方社會民主參與的“陪審團”制度。
這樣的調查組,因為來自社會各方,帶有不同的文化視角和利益考量,最后給出的處理結果會形成一個社會各方的最大公約數。既不偏向學校,也不偏向家長,而是約等于當下社會的公共價值和社會心理的基本接受度。
但是其最大的價值,在于這是一個具有群眾性、民主性和公共性的調查組,具有高度的合理合法性,因此是具有權威性和公信力的。它能夠接受最嚴苛的挑剔,可以正大光明地接受社會各方的審視目光。
這樣的調查組給出的結論,因為不是權力說了算,而是群眾的民主合議,是“多數人的意見”,因此享有公信力。任何一方即便不滿意,也只能接受。如果因為不滿而“鬧”起來,會引起公憤,失去道義感。
五:一個關鍵的環節
也因此,決定這個調查組成敗得失的關鍵一環,是調查組的結論必須是最終結論,而不是供領導參考的建議。一旦最終還是主管部門和領導說了算,甚至進行修改,那就前功盡棄,導致這個制度的全盤失敗。
因此一旦最終是部門領導說了算,那又會重回舊的軌道,回到權力說了算的框架里。因為是權力說了算,那就很難具有群眾的代表性和民主性,會一如既往地遭到網民質疑。受害者的受迫害心理就會變得強烈,也就具有“鬧”的強烈沖動。
所以,我建議各地教育部門在遭遇教育輿情的時候,充分考慮這樣的建議。當然,作為成員的教育部門,也要關注意識形態的安全問題。作為網絡輿情的研究者,我的看法是,地方權力在過去數十年對于各種事件的不當介入,直接導致了法律被邊緣化,并導致了延續至今的“鬧”的社會現象。
因為權力和法律不一樣。法律是根據條文的規定,而權力是根據大多數和群眾的意見。這使得權力在處理事件的時候,潛藏著一個深刻的悖論,那就是處理的標準不是根據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而常常是根據人多人少的群體性指標。這使得通過“鬧”,喚起更多人的支持,成為一種理性的選擇和必然的選擇,權力讓步,也成為大概率的事件。最終犧牲的,是法治和正義。
這也使得中國社會進步的方向,是法律的歸法律,權力的歸權力。今天發生在大街上的沖突、短視頻上的社會矛盾,本應是法律的事務,但是權力卻第一時間介入處理。最終引火燒身,矛盾纏身。
所以,在很多網絡輿情的調查處理中,適當吸收社會權威力量的參與,不失為一種提高公信力和說服力的做法。
作者簡介:
燕志華 博士
高級記者/紫金傳媒智庫研究員/輿情管理顧問
從司馬南羅永浩到張雪峰:網絡新跡象
“亮證女”事件:更好的通報應該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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