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彰顯司法權威、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晉城法院“三晉執行利劍”專項活動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現結合近年來審判實踐,選取一批典型拒執罪案例予以發布,通過真實案例釋法明理,展現法院嚴厲打擊拒執行為的堅定態度,引導社會公眾增強誠信意識、履行法定義務,共同營造守法守信的良好社會風尚。
案例一
陳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被執行人賬戶交易流水超百萬,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申請執行人武某向晉城市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陳某某償還借款本息共計276萬元。法院立案后向陳某某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經查,陳某某在法律文書生效后,其名下賬戶存在大量資金往來,其中收入684.96萬元,支出937.88萬元。執行期間,陳某某為逃避執行拒不到庭接受詢問,也未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申請人債權無法實現。法院已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典型意義】
本案被執行人陳某某在執行過程中,利用其賬戶收取多筆大額資金后,未如實向法院申報財產,賬戶存在大額流水,證明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觀上存在對抗司法權威、規避執行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轉移財產、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行為,嚴重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法院依法將案件移送偵查,體現了對藐視司法權威行為的零容忍,彰顯了司法機關嚴厲打擊拒執犯罪的決心。
案例二
孟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以虛假和解方式轉移、隱藏財產逃避執行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晉城某工貿公司向澤州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孟某支付欠款58萬元及利息。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孟某未按協議履行。法院調查發現,孟某名下賬戶存在多筆大額交易,流水達數百萬元,同時購買基金進行理財。孟某存在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法院恢復執行后其仍拒不履行。2024年3月,晉城某工貿公司提起刑事自訴,法院經審理,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孟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典型意義】
本案被執行人孟某以虛假和解方式,在執行過程中不僅未積極履行法定義務,還采取轉移和隱匿財產的手段逃避執行,致使生效裁定無法執行、債權人遭受重大損失,情節嚴重。其行為藐視法律,挑戰司法權威,損害社會公信力。法院通過刑事自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充分發揮了刑罰的懲罰、教育及預防功能,警示被執行人必須依法履行義務,做法律面前的“老實人”。
案例三
張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拒不報告財產,被采取強制措施后仍不執行
【基本案情】
2016年5月,陽城縣人民法院判決張某某歸還楊某某借款本金97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張某某未履行義務,法院多次送達執行文書,其未報告財產情況。2021年6月,法院對張某某決定拘留十五日、罰款1000元,但其仍不執行。經查,2016年至2023年間,張某某收入50余萬元,未向法院報告,且將收入用于消費或做承兌匯票生意,致使判決無法執行。2023年6月,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典型意義】
本案被執行人張某某在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拒不如實申報財產狀況,在取得收入后用于個人消費、做承兌匯票生意等方式隨意處置財產,逃避法院執行,被采取罰款、拘留強制措施后仍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不僅侵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司法權威,依法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本案的依法判決,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利,有力維護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執行效力。
案例四
趙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利用微信隱藏收入逃避執行,被拘留罰款后仍不履行
【基本案情】
趙某某因多起借款、買賣合同糾紛被陽城縣人民法院判決償還各項借款本息。判決生效后,其未履行義務,法院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后,趙某某未報告財產情況。2022年8月,法院對其拘留十五日、罰款1000元,但其仍不執行。經查,2012年至2024年間,趙某某凈收入30余萬元,未向法院報告,且通過微信綁定他人賬戶隱藏收入,逃避執行。2024年5月,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典型意義】
本案被執行人趙某某在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后,拒不報告財產情況,還通過微信綁定他人賬戶的方式隱藏收入,逃避執行,屬于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法院依法以拒執罪對其定罪量刑,不僅是對拒執行為的精準懲戒,彰顯了法律威嚴的不可侵犯,同時也向社會傳遞了“失信必懲、拒執必究”的強烈信號,對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積極的示范意義。
利劍出鞘顯鋒芒,以案釋法筑誠信。晉城法院將以“三晉執行利劍”專項行動為契機,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強化協同聯動,用足用好強制執行措施,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堅決“亮劍”,切實將人民群眾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為構建誠信有序的社會環境、維護司法權威和公平正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