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關之后,為了能夠以有限人口有效控制偌大的中國,便將全體滿洲人(后包括部分蒙古和漢軍旗人)分為兩批。
一批駐守北京,是為禁旅八旗,保衛京城和皇帝,并作為戰略預備隊使用,另一批則派駐全國各要害地方,是為駐防八旗。
駐防地點的選擇頗有講究,要么是戰略要地,要么是經濟重鎮,要么是邊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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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駐防將軍分別為:
盛京將軍、吉林將軍、黑龍江將軍、綏遠將軍、伊犁將軍、江寧將軍、福州將軍、杭州將軍、荊州將軍、西安將軍、寧夏將軍、成都將軍、廣州將軍、烏里雅蘇臺將軍。
駐防將軍絕非虛職,是旗兵的最高長官,以西安將軍為例,不僅統帥五千八旗兵,還控制著整個西北的軍事布防。廣州將軍則兼具海防重任,是清廷在南方最高軍事代表。
這些將軍地位崇高,與總督、巡撫互不統屬。將軍實權雖然不及總督,但地位高于總督,這種巧妙制衡防止了地方權力過度集中。
駐防將軍制度經歷了三個階段:
初創期(順治朝):清軍入關后,首先在西安、江寧等要地設防,初具雛形。
完善期(康熙—乾隆):歷經三朝經營,形成覆蓋全國的十四駐防體系。
衰落期(道光以后):隨著八旗戰斗力下降,駐防制度逐漸僵化。到太平天國時期,許多駐防城只能龜縮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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