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金色蘭庭小區 1、2、3 號樓下架空層近期被曝存在嚴重消防隱患,引發業主強烈關注。網友反映問題,該區域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問題突出,因有 “南京架空層”的案例,這類教訓還不夠深刻嗎?此類亂象若不及時整治,可能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物業雖依據濟寧市級相關通告在架空層安裝了阻車器,本應杜絕車輛違規停放,但在連續下雨后,部分業主私自破壞阻車器,導致架空層電動車亂停現象反彈 —— 這一過程中,物業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阻車器被破壞的行為,前期管控措施形同虛設,消防部門也未及時介入排查,“熟視無睹” 的管理狀態讓安全隱患持續發酵。
該問題經投訴后,相關部門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作出回應,稱洸河街道辦事處與消防大隊已介入核實。從處置措施來看,街道僅督促物業 “每天安排工作人員不間斷管控、及時挪移亂停放車輛”,消防大隊也僅要求物業 “清理違規車輛、加強巡邏頻次”—— 這些措施多為 “事后補救”,未針對 “阻車器被破壞” 這一核心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也未明確物業需承擔的長效管理責任。對比前期 “安裝阻車器卻未維護” 的疏漏,此次處置仍顯被動:并未要求物業升級防護措施(如加固阻車器、加裝監控),暴露出管理方在應對安全隱患時 “重臨時整改、輕源頭治理” 的短板。
消防隱患的反復,本質上是小區管理體系的漏洞所致。一方面,物業作為直接管理主體,缺乏主動巡查和設施維護意識,阻車器被破壞后未能第一時間修復,對違規停放行為的管控也停留在 “挪移車輛” 的表層,未形成 “預防 - 制止 - 追責” 的完整鏈條;另一方面,街道與消防部門的監管存在滯后性,未能將隱患排查常態化,僅在投訴后才介入,前期對物業的管理成效缺乏有效監督。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教訓早已明確,架空層作為重要疏散通道,容不得半點管理松懈。若金色蘭庭的管理方不能從 “被動應對” 轉向 “主動防控”,完善設施維護、強化日常監管、聯動多方追責,類似的消防隱患仍可能卷土重來,威脅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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