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警示:全球能源轉型現巨大鴻溝
【Naturenews網10月14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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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氣候行動網絡(CAN)發布的最新報告指出,全球能源轉型正在重蹈化石燃料時代的覆轍,將利潤置于人類福祉之上,無視當地社區的權利與需求。
該報告分析了16個國家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情況,指出當前能源轉型未能實現公正與公平。
報告指出,企業和地緣政治利益,而非公共福祉是清潔能源推進的主導者,這對人權和國家主權皆構成了威脅。
研究結果顯示,加拿大、澳大利亞、德國和日本這四個富裕國家,正以可再生能源發展為名,推行資源掠奪性和利潤導向型的發展模式。
加拿大與澳大利亞持續開采能源轉型礦產,德國大力推動具有高風險性的“綠色”氫能市場,日本則借可再生能源擴張之名加速森林砍伐。
研究發現,這些國家計劃的可再生能源產能中,近半數(47%)產能來自裝機容量超過1吉瓦的大型“千兆瓦級項目”。
這些由外資企業主導的大型項目,不僅對當地社區和勞動者構成嚴重風險,更擠占了本可用于支持社區主導型小型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資源。
國際氣候行動網絡政治戰略主管雅各布·奧查蘭(Jacobo Ocharan)警告稱,當前可再生能源轉型正建立在資源掠奪與社會排斥的錯誤根基之上。
奧查蘭強調,公平且以人為本的能源轉型需要強有力的公共政策、國際合作以及新型所有權模式的支持,以確保人們能夠共享可再生能源帶來的益處。
國際氣候行動網絡能源轉型高級經理珍妮特·米隆戈(Janet Milongo)呼吁進行系統性的轉型,督促各國政府和企業以人民和社會責任為先。
她列舉了多項由社區主導的成功案例,例如巴基斯坦屋頂太陽能的蓬勃發展、德國陽臺太陽能組件的廣泛普及,以及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原住民主導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稱這些都被視為包容性和可持續發展的典范。
該報告呼吁全球領導人利用即將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0次締約方大會(COP30)和二十國集團(G20)峰會等國際論壇,建立“公正轉型全球機制”,以促進公平合作與問責落實。
報告也建議各國強化企業責任立法,支持社區驅動型可再生能源項目,并保護原住民、租戶及農村家庭等弱勢群體的權益。
該報告的牽頭作者、國際氣候行動網絡可再生能源協調員、報告主要作者朱莉·杜卡斯(Julie Ducasse)指出,私營部門正將本地就業、能源供應和經濟多元化等潛在效益轉化為“錯失的發展機遇”。
她表示,如果沒有社區參與與本地主導權,能源轉型就不能成功。
商業與人權資源中心的卡羅琳·阿萬(Caroline Avan)補充道,可再生能源必須成為推動正義、人權與平等的工具,而非另一種剝削引擎。
歐洲氣候行動網絡的弗羅西娜·安東諾夫斯卡(Frosina Antonovska)指出,西巴爾干地區國家正面臨日益加劇的外來資源開發壓力,若不將民眾與社區置于能源轉型的核心位置,該地區的不平等問題可能會進一步加劇。
資源組織的蘇尼爾·阿查里亞(Sunil Acharya)同樣對此表示擔憂,并指出國際金融機構必須停止推行將社區排除在外的私有化模式,轉而為公共部門及社區主導型能源系統提供資金支持,這些系統能夠提供普惠且公平的電力支持。
報告總結道,以人為本的可再生能源轉型不僅是道德義務,更是現實必需。若缺乏公正性、包容性與本地賦權,世界或面臨“用一種不平等體系取代另一種不平等體系”的風險,最終危及氣候正義與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目標。
編譯:高英博(新能源部)
審校:朱芳菲(新能源部)
編輯:高英博(新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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